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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  管: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編輯出版: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地  址:攀枝花市東區三線大道北段
  •      106號
  • 郵  編:617000
  • 電  話:0812-3507193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友好生態環境建設2024年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攀辦發〔2024〕1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攀枝花市友好生態環境建設2024年度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5月29日

 

攀枝花市友好生態環境建設2024年度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友好生態環境建設,按照《攀枝花市友好生態環境建設五年行動方案》,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對攀枝花發展的定位要求,深入實施市委總體發展戰略,2024年以環境質量持續鞏固和改善為目標,以美麗四川建設為統領,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堅決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不斷厚植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綠色本底,構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攀枝花。2024年,確保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到97%以上,綜合指數鞏固提升,水環境質量穩居全國全省前列,土壤環境質量保持穩定,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二、重點工作

  (一)深化友好生態經濟建設。

  1.推進工業綠色升級。

  (1)全面提升節能降碳管理水平,實施綠色低碳戰略三年行動和節能降碳增效行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持續降低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強化能耗強度約束性指標管控。抓好產業結構調整和能源結構優化,建立清潔低碳能源體系,推動鋼鐵、有色、裝備制造、能源化工、建材等重點領域綠色低碳改造。健全市、縣兩級節能監察體系,強化節能審查事中事后監管。實施節能降碳重點工程,嚴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從源頭推進節能降碳。深入實施工業強市戰略,推動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產品、綠色供應鏈等綠色制造示范單位創建,申報一批綠色低碳園區和低碳工廠,推行綠色設計,構建綠色制造體系。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按職責落實,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負責本轄區工作落實。〔責任單位中逗號前為牽頭單位,逗號后為配合單位。各項工作均需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落實,以下不再列出〕

  (2)推進工業綠色清潔生產科技創新,有效推進創新成果轉化,以國家釩鈦產業聯盟為平臺推動科技攻關和產業鏈協作,大力支持“釩鈦資源綜合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優化重組,聚力構建“試驗研發—中試孵化—產業化應用”全鏈條釩鈦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深入實施創新型企業“三強企業”,強化“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階梯式培育,力爭瞪羚企業實現“零”的突破,培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90家,備案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200戶。圍繞釩鈦特色優勢產業,推動一批“卡脖子”和關鍵核心技術取得新突破,加快推進超微細粒級鈦鐵礦強回收等關鍵技術推廣應用。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經濟合作局按職責落實。

  (3)統籌推進清潔能源發展,完成我市新能源資源普查,持續推動“水風光”資源開發,聚力打造氫能產業示范城市,大力發展氫能制備、儲存、運輸、應用及裝備制造產業。加快推進西區氫能產業園、國家電投全釩液流儲能電站建設,啟動釩鈦高新區液氫應用示范區項目建設。到2024年底,全市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700萬千瓦以上,清潔能源裝機占比95%左右。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落實。

  2.推進農業綠色發展。

  (1)深入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加強畜禽糞污、秸稈、農膜、農藥包裝物回收和資源化利用,促進農藥化肥減量增效、養殖尾水達標排放。強化農業機械裝備與種植養殖技術配套及推廣應用。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市場拓展,推行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精品農業,爭創省級現代農業園區。到2024年,農藥化肥使用量繼續保持零增長,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穩定在97%以上,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廢舊農膜回收率達到84%。

  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

  (2)深入開展“百村示范、全域整治”行動,實施農村廁所革命整村推進項目建設和村容村貌提升行動,全面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深化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常態化開展村莊清潔,開展農房和村莊現代化建設試點,創建“五美庭院”,建設一批“美麗庭院”樣板村、低(零)碳村莊。2024年底,建成50個和美村莊。完成13個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設目標任務。全市農村衛生戶廁普及率、生活垃圾有效處置率、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分別達到96%、100%、89%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利用率穩定保持在37%以上,資源化利用率達72%以上。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執法局按職責落實。

  (3)持續推進長江保護修復和水生生物多樣性恢復,深化河湖長制,編制2024年度市級河湖長制工作要點及市級五條河流工作清單。開展幸福河湖、河湖健康評價工作,開展河湖長制工作培訓。強化河湖水域岸線管理,嚴格實施長江流域“十年禁漁”,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嚴格執行水產養殖中禁止使用的抗生素藥物名錄,鼓勵使用抗生素替代品。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落實。

  (4)全面推進“田長制”,抓好耕地占補平衡專項整治、補充耕地項目驗收入庫,加大高標準農田建設力度,穩步推進農田“零改整”“坡改緩”“瘦改肥”。持續推進耕地“非糧化”整改和農業種植園地分類優化改造。嚴格落實耕地保護,穩妥有序推進耕地恢復補充,常態化開展全覆蓋巡田工作,持續開展土地衛片執法。2024年,新(改)建高標準農田3.2萬畝、高效節水灌溉0.4萬畝以上,糧食播種面積68萬畝、產量26萬噸以上。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按職責落實。

  3.推進現代服務業綠色發展。

  (1)深入城市精細化管理,健全城市管理標準體系,開展餐飲油煙污染、噪音擾民、停車難等專項整治,嚴格執法監管,開展夜市等噪聲聯合檢查,加強城市建成區餐飲油煙排放監管。加強項目噪聲污染防治設施“三同時”管理,篩選工業噪聲重點排污單位納入2024年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以工業噪聲排污許可證核發為契機,加強對工業企業等重點噪聲排放源監管,不斷推動噪聲監測網絡建設。加快物流企業綠色轉型和綠色運營技術運用,引導環保服務業開展改善環境質量與污染介質修復、污染治理、咨詢培訓與評估、環境認證與符合性評定、環境監測和污染檢測、環境投融資和保險等綠色服務。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落實。

  (2)推動交通領域清潔能源替代,重點圍繞新能源公交車推廣和氫能車輛在礦山、物流等重型交通領域應用。落實“電動四川”行動計劃,提升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優化布局充(換)電基礎設施,加快公共交通、工程作業、家庭用車等領域的電動化進程。強化車輛使用生命周期全過程管理,加快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淘汰工作。實行在用汽車排放檢測和強制維護制度(I/M制度),加大對重點路段、場地柴油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排放的監督抽檢,強化排放檢驗機構監督管理。2024年底,新能源公交車輛比例提高至68%,開行1條氫能公交示范線路,充電樁實現城區全覆蓋、服務區全覆蓋、運輸主通道全覆蓋。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國網攀枝花供電公司按職責落實。

  (3)大力推廣清潔能源汽車和貨車,重點推動新能源汽車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車、城市配送、輕型環衛等領域應用,加快4座加氫站建設,新增氫燃料電池汽車不少于43輛。發展多式聯運,積極推進集裝箱運輸,加快攀枝花國際鐵路物流港等項目建設,積極領銜構建西部礦產品(鋼鐵釩鈦)骨干流通走廊,爭取納入生產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年度建設名單。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執法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按職責落實。

  (二)深入推進生態環境治理。

  4.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深入實施《攀枝花市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攀枝花市“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編制2023年度溫室氣體清單。對重點單位開展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和碳排放配額清繳履約監督管理。探索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和園區規劃碳排放影響評價。加強用能管理,推進能源節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雙控”。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全面執行節能建筑標準,爭創國家首批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試點城市,積極推進近零碳排放園區試點建設。2024年底,綠色建筑占新建城鎮民用建筑比重達到90%。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落實。

  5.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

  實施“鐵腕治氣”三年行動,以“一線兩片一山”污染治理為重點,重點攻堅弄密片區、金安片區大氣污染治理,對鋼鐵、球團、鑄造行業實施大氣超低排放改造,推動鈦白粉、高鈦渣、釩制品企業開展深度治理。強化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緊盯制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的SO2、CO、NO2三項污染因子,開展工業源、移動源、城市污染、建筑工地和道路揚塵專項整治,嚴格落實《四川省2023-2025年工業源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等六個方案,統籌推進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減排,探索一氧化碳減排技術,持續降低空氣質量綜合指數。開展夏季臭氧(O3)污染和冬春季細顆粒物(PM2.5)污染防控專項行動,堅決抓好不利氣象條件空氣質量應急保障工作,嚴格落實應急減排措施,全力減少污染天數。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林業局、市氣象局。

  6.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

  (1)全面落實河湖長制,推進美麗河湖建設。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快推進“抽水蓄能、攀枝花灌區、土地綜合整治”提水灌攀三位一體項目、安寧河流域水資源配置(打捆)工程、農村“五小水利”工程等重大項目建設,深化農村水權水價改革,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和水質提升專項行動,不斷增強水資源配置和調蓄能力。深入開展“三磷”、入河排污口、小流域綜合整治、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等專項行動。推動安寧河聯防聯控機制落地落實,做好上下游、左右岸協同治理。深化“測管協同”,推進水質異常區域預警預報、應急管控。2024年底,力爭供水工程規范化管理評價達標率達到90%,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0%,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7.98億立方米內。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落實。

  (2)完成雨污分流調查,開展金沙江沿線涉水企業專項檢查、工業園區污水管網排查整治、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和黑臭水體再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實行清單化管理、目標責任化銷賬。推進大河流域截污納管建設、河底清淤等治理。強化城鎮污水處理及工業園區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監管,提升運營效能。2024年底,完成90公里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和城鎮生活污水管網改造,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65%以上,縣城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落實。

  7.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

  嚴格落實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制度。嚴格管控受污染地塊,持續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督導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規范完成土壤污染隱患排查、自行監測等工作。深入推進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制度,進一步健全危險廢物收運處體系,動態更新危險廢物重點監管單位清單,開展涉鉈涉錳等涉重行業污染整治。加快實施大宗固廢綜合利用項目,推動釩鈦磁鐵礦采選、煤炭開采、化工等重點行業工業固廢源頭減量和規模化高效綜合利用以及廢鋼鐵、廢舊輪胎等再生資源高值化循環利用,不斷提升固廢的資源化利用率,建設國家級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示范基地。以金沙江岸線3公里和雅礱江、安寧河岸線1公里范圍內尾礦庫為排查重點,持續推進尾礦庫生態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和工礦廢棄地綜合治理。不斷完善尾礦庫監測、監控、預警報警等體系。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按職責落實。

  8.嚴格推進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

  扎實開展敏感領域督導、整改成效鞏固、內業資料準備、群眾信訪化解等工作,提前分析研判風險點,從嚴從實從快整改各類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做好第三輪生態環保督察迎檢,全面完成中央、省級生態環保督察和長江生態環境問題年度整改任務。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落實。

  9.持續開展生態保護修復行動。

  (1)持續實施《攀枝花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開展金沙江干熱河谷(脆弱區重點地段)生態修復治理,完成生態綜合治理11.76萬畝以上、水土流失綜合治理90平方公里以上。加快推進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積極爭取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示范工程,以市區視野區為重點,圍繞攀鋼排土場、釩鈦高新區綜合渣場等重點場所,力爭完成尾礦庫、排土場、渣場生態修復面積1500畝以上,營造林完成省級下達目標。深入推進阿署達尾礦壩片區、銀江湖南岸生態修復項目建設。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林業局按職責落實。

  (2)深化林長制責任落實,加強古樹名木與生物多樣性保護,新建1~2個古樹公園,加快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和數據共享機制,印發《四川攀枝花蘇鐵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規定》。印發國土綠化專項規劃,持續實施大規模綠化全攀行動,完成省級下達的森林覆蓋率和森林面積指標年度任務。2024年底,建成區綠化覆蓋率保持在42%以上,新增或改建公園綠地10萬平方米以上。

  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市林業局,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落實。

  (3)聚焦生態保護、生態修復、災害防控、監測監管等重點領域,加強自然保護地建設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強化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和執法檢查,開展自然保護地“綠盾”專項行動,全面排查整治各級自然保護地存在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支持攀枝花蘇鐵保護區創建為四川省示范自然保護區。積極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加快推進鹽邊縣創建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仁和區創建省級生態區。《西區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規劃(2023-2030)》印發實施,編制《攀枝花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規劃(2023-2030)》并通過專家評審,力爭印發實施。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業局,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落實。

  (三)持續保障生態環境安全。

  10.強化環境風險防控和處置。

  加快建設環境風險防控、應急處置、環境應急物資、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四大體系”和信息化平臺,組織實施全市環境應急“大比武”和綜合演練,提升跨區域、跨流域突發環境應急事件處置能力。推行“綜合查一次”聯合執法機制,緊盯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和尾礦庫、水源地、化工園區、工業集聚區等重點區域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優化完善重點河流環境應急“一河一策一圖”工作方案,不斷加強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管理,有效防范環境風險,保障環境安全。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按職責落實。

  11.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

  進一步健全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機制,制修訂監管、執法、應急等指導性文件。制定年度監督性監測計劃,開展核與輻射安全隱患排查和執法檢查,現場檢查50%核技術利用單位。按照省級部署持續提升核與輻射監測預警和應急能力。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落實。

  (四)深化友好生態文化建設。

  12.加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充分發揮各類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公共交通等在傳播生態文化方面的作用。加強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生態文化設施建設和管理,積極推進中小學環境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

  責任單位:市文廣旅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林業局。

  13.增強新聞輿論引導主動性。

  以市政府新聞辦名義召開生態文明建設專場新聞發布會,落實每季度例行新聞通氣制度,及時通報環境重大新聞,闡釋解讀環境政策。開展“最美基層環保人”“綠色先鋒”等評選。建設一批科普宣教基地和示范基地,同時借助省、市新聞媒體、攀枝花生態環境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開展友好生態環境建設科普和宣傳,報道先進典型、曝光違法案例。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委宣傳部、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落實。

  14.強化綠色發展社會宣傳。

  組織社會公眾參觀環境監測、城市污水處理、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危險廢物處理等環保設施開放單位。開展美麗四川建設專題培訓、“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生態環境知識進中小學校課堂等系列活動,舉辦好六五環境日、全國低碳日、生態環境保護知識競賽等活動。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團市委、市婦聯。

  (五)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15.建立政企民多元共治體系。

  不斷健全權責清晰、統籌協調、協同聯動、齊抓共管的生態環境治理大環保格局,嚴格落實《關于切實推動職能部門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攀枝花市建立長效機制保障友好生態環境任務清單》等文件要求,壓實部門監管責任。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環境信息依法強制披露,強化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運用,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完善環境保護法規體系,做好《四川攀枝花蘇鐵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規定》立法工作。加大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大力營造學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濃厚氛圍。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業局,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落實。

  16.加強生態環境監管監測體系建設。

  加強排污許可與環境影響評價、總量控制、生態環境統計、生態環境監測和執法等管理制度銜接,推動智慧執法平臺建設,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環境監管模式。強化固定污染源管理和排污許可事中事后管理,不斷提升排污許可效能,推動生態環境全要素“一證式”管理。完成聲功能區噪聲自動監測站、大氣復合型顆粒物和光化學組分站、溫室氣體自動監測站、經開區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建設,持續推進固定污染源在線監測、視頻監控和用電監控系統建設。強化自動站基礎條件保障,開展社會監測機構線上抽查和“雙隨機”檢查,落實自動站高空視頻實時監控。開展重點污染源監測數據質量提升攻堅專項行動。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落實。

  17.健全環境治理經濟體系。

  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堅持審批更快、監管更嚴、發展更好的主基調,推動形成公開透明、規范有序的環境治理行業市場環境。提升審批服務質效,建立項目清單,落實環評審批專班服務,全過程指導服務環評審批工作,助推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提升環境監管執法效能,以非現場執法監管為主,落實好正面清單、首次輕微違法免罰等制度,大力推行包容審慎“柔性執法”,打造包容、完善、有效力的法治環境。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嚴格監管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加快落實促進綠色發展的價格機制,完善付費機制,引導企業綠色發展。發揮保險機制環境管理功能,提高重點企業、重點行業應對環境污染風險管理能力。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18.加大財稅金融政策支持。

  實施《攀枝花市建設金融支持綠色低碳轉型創新試點工作方案》,落實生態環境重大項目投資激勵政策,探索建立多元化環保投融資機制,鼓勵民間資本和社會資本參與污染治理、生態修復保護、美麗建設、碳匯林營造、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及污染治理設施提標升級改造等。大力發展普惠金融,圍繞重大項目、重點企業,強化融資協調服務。扎實推進省級綠色金融創新試點,支持產業轉型升級,助推攀枝花市綠色低碳轉型。探索多樣化補償方式,深入落實生態環境補償和生態損害賠償制度。大力發展綠色信貸,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發行綠色專項金融債券和綠色債券,合理設計符合實際需求的金融產品,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專項資金爭取力度和優質項目推介包裝,加快實施一批重大項目。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人民銀行攀枝花市分行。

  三、組織保障

  (一)統一思想,壓實責任。各部門(單位)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履行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堅決扛起長江上游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主動認領工作,加強部門協同,采取有力措施大抓落實,推動友好生態環境建設取得實效。

  (二)系統推進,強化落實。各部門(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具體責任領導和科室,堅持目標導向,細化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年度目標任務順利實現。各單位于12月1日前將年度工作總結報送市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市生態環境局),確保友好生態環境建設高質量推進。

  (三)逗硬考核,嚴格問效。將重點工作完成情況納入2024年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考評,對工作推進不力、任務完成情況不佳的部門予以扣分,逗硬獎懲,以嚴格的考評倒逼工作責任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