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老齡工作的意見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1-11-10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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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府發〔2008〕8號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關于進一步加強老齡工作的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為了切實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老齡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加強老齡工作,推動我市老齡事業和老齡工作健康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增強做好老齡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我市是一座移民城市,上世紀60年代來攀的多數創業者已經進入老年人行列。2006年,我市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14萬人,占全市總人口的13.4%,高于全省12.8%的平均水平。老年人口階段性快速增長使我市人口贍養比結構、勞動力年齡結構以及代際和睦關系等發生了重大變化,對完善養老、醫療、救助保障體系,進一步加強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對嚴峻的人口老齡化形勢,根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總目標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我市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必須提高認識,增強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意識,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認真解決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各種矛盾和問題,為構建實力、魅力、活力、和諧攀枝花做出積極貢獻。
二、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老年社會保障體系
老有所養是老齡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覆蓋廣泛、水平適當、結構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則,逐步建立健全適合市情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一是健全養老保障制度,確保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在城市,繼續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增加各級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的投入,逐步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提高統籌層次,進一步完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建立健全參保繳費激勵約束機制,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將非公有制企業職工、城鎮個體工商者和靈活就業人員等納入城鎮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完善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進一步加強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完善社區為老年人服務功能,加快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步伐,積極為退休人員提供登記建檔、資格認證、待遇發放、醫療保障和黨員管理等各項服務。積極支持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進一步落實老年優撫對象的各項政策,落實好他們的政治、生活待遇。在農村,繼續發揮土地養老保障作用,按照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積極探索建立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二是完善醫療保障制度和醫療衛生服務,逐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健全多層次的醫療保險體系。在城市,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強醫療服務管理,合理布局定點醫療機構,完善離休干部醫藥費保障機制和財政支持機制,確保離休干部醫療待遇。大力推進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統籌工作,建立完善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基礎的老年醫療保健服務體系,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普遍開展以老年人為重點人群的醫療保健工作,增加服務項目,改進服務措施,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提供預防、醫療、護理和康復等多種服務。加強疾病預防和健康保健知識教育,“十一五”末,使老年人的健康教育普及率達到85%。在農村,積極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不斷完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進一步加大各級地方財政支持力度,提高參加合作醫療老年農民的補助標準,做好貧困老年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大病救治的補助工作,為無支付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幫助。三是建立完善城鄉一體的社會救助體系,切實保障“五保”老人、“三無”老人、殘疾老人、高齡老人、“空巢”老人等特殊老年群體的基本生活。在城市,要將符合低保條件的貧困老年人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切實保障其基本生活,享受低保且特別困難的老年人可給予臨時救助。在農村,建立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的農村社會救助制度,將符合低保條件的老年人全部納入農村低保范圍,逐步提高救助標準。落實《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將符合條件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全部納入供養范圍,堅持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相結合的原則,“十一五”末,集中供養率達到50%。
三、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全社會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法治意識,建立和完善老年人法律服務網絡,對繳納訴訟費有困難的老年人,酌情減免,對嚴重侵害老年人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的不法行為要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妥善處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懲處。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攀枝花市優待老年人規定》的優惠政策,把各項優惠政策落到實處。市、縣(區)級醫院門診要為60歲以上老年人設立優先掛號、就醫、取藥、住院服務等標志,銀行要為60歲以上老年人設立優先辦理儲蓄窗口。要進一步完善70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市內公交車的管理服務辦法,放開70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公交車的線路,收費公廁不論投資主體是誰,都要對老年人實行免費入廁。我市風景區、文化宮、博物館、展覽館、動物園等收取門票的場所,都要對老年人實行免費開放。2008年1月起,實行90歲至99歲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的長壽生活補貼金,百歲老人每人每月發放200元長壽生活補貼金制度,所需費用由各縣(區)財政承擔。各縣(區)及鄉(鎮、街道)可根據自身實際,制定出切合實際、操作性強的惠利于老年人的辦法和措施,為老年人辦更多的實事好事。
四、加強老年福利服務和老年文體設施建設
各級人民政府要將老年福利服務納入社會發展規劃,重視老年公共服務基礎建設,加大老年福利服務設施建設的投入。在加強國辦老年社會福利機構建設的同時,積極發展非國有老年社會福利事業。“十一五”期間,市及各縣(區)須分別創建1所綜合性的老年福利服務機構,認真做好城鎮“三無”老人的收養服務工作,積極探索多種養老服務方式,加大代養服務力度。各級人民政府要把老年文化和體育納入全民文化和體育健身的發展規劃,采取措施,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投資老年文化和體育事業。要充分利用現有文化體育公共資源發展建立社區、鄉鎮老年文化體育組織。在社區建設中,要充分考慮老年人的需求,大力發展公益性的文化事業,每個社區都要建設方便老年人讀書、閱報、健身、開展文化活動的場所。在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以建設鄉(鎮)、村宣傳文化中心為契機,逐步增添老年人的文化活動設施和場所。“十一五”期間,各縣(區)要建成1所老年活動中心,各鄉(鎮、街道)、村(社區)都必須建立老年活動室。尚未建立老年大學的縣(區)要盡快興辦1所老年大學,同時積極推動鄉(鎮、街道)、村(社區)興辦老年學校。
五、強化全民敬老養老助老的道德意識
“十一五”期間,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級老齡工作機構要繼續抓好創建敬老模范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和老齡工作先進單位工作,通過這個載體,進一步明確老齡工作目標和任務,加快老齡事業發展步伐。在創建活動中,要大力宣傳老齡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使全社會充分了解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及家庭、社會和單位對老年人應盡的義務,積極開展社會互助,倡導扶老助困和志愿者服務活動。大力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助老的傳統美德,及時宣傳敬老先進典型,在全社會形成一個生活上關心老年人,精神上慰藉老年人,權益上維護老年人的良好風氣。鼓勵老年人參與經濟社會發展,支持和引導老年人,特別是以老年專業技術人員和老干部為主的“五老”,從事關心教育下一代、科技開發、信息服務以及社會治安、社區建設等工作。
六、加強老齡工作的組織領導
老齡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人民政府要把老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老齡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老齡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縣(區)、鄉(鎮)、社區(村)三級老齡工作議事協調機構。鄉、鎮、街道應建立老齡工作委員會,村、社區應建立老齡工作領導小組,保障老齡事業發展經費和老齡工作機構必要的工作經費。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要切實履行議事協調和督促檢查的職能,充分發揮老齡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的作用,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承擔的老齡工作職能,把老齡事業發展納入工作計劃,擺上議事日程,積極推進老齡事業與其他事業同步發展,讓老年人與其他社會群體共享社會發展成果。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主題詞:民政 老齡工作 意見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市紀委,市法院,市檢察院,攀枝花軍分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