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攀枝花市水上交通安全監測巡航救助一體化建設專項工程實施方案(2016~2020 年)》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6-17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攀枝花市水上交通安全監測巡航救助一體化建設專項工程實施方案(2016~2020 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 年 6 月 16 日
攀枝花市水上交通安全監測巡航救助一體化建設
專項工程實施方案(2016~2020 年)為切實做好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測和巡航救助一體化建設工作,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和應急救助能力,確保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勢持續向好,按照四川省交通運輸廳、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監測巡航救助一體化建設專項工程方案(2016~2020 年)的通知》(川交發〔2017〕11 號)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水運及監管現狀
(一)基礎情況。
全市轄區內現有通航水域為金沙江、雅礱江、安寧河、二灘庫區和躍進水庫,通航里程 368.4 公里,其中五級航道 89.4 公里,六級航道 163.5 公里,七級及以下等級航道 115.5 公里;客貨碼頭 52 座,其中客運碼頭 3 座,貨運碼頭 2 座,客渡渡口 5道,鄉鎮客渡小碼頭 42 座;海事部門登記檢驗發證船舶 155艘、8281 總噸、10634 千瓦、1285 客座;注冊船員 413 人;有船鄉鎮 20 個,鄉鎮自用船 1798 艘;注冊航運企業 9 家,其中客運企業 8 家,貨運企業 1 家,年客運量 34.9 萬人,貨運量 18.5
萬噸(據 2016 年度統計)。
(二)監管機構。
市級和鹽邊縣、米易縣、仁和區、西區分別成立了海事機構,依法履行全市通航水域內航道及港口管理、船舶檢驗、船員管理、水路運輸市場管理和水上交通安全監管等職能;東區交通農水局、釩鈦高新區建設交通局負責其轄區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市水上應急救援中心負責全市水上交通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指揮和搜救工作。
(三)執法裝備及手段。
全市現有海事執法車輛 7 輛,執法艇 3 艘,沖鋒舟 5 艘,濕式水肺潛水裝備 2 套,應急供電照明系統 1 套。
目前,水上交通安全監管以現場監督檢查為主,市、縣在二灘庫區宋家坨、漁門和張門扎客運碼頭設立現場監督崗,對船舶進出港實施監督檢查,并按年度計劃組織開展水上巡航和岸上巡查工作。另外,全市 91 艘客運船舶安裝了 GPRS 監控系統,對在航船舶實現動態監管。
(四)存在的問題。
1.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點多、面廣、線長,渡口碼頭基礎設施差,金沙江航道比降大、流速快、險灘多,二灘庫區水深、水位變幅大、季節性陣風強、區域性風浪大等客觀因素影響船舶航行安全。
2.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力量不足。東區、釩鈦高新區尚無水上交通安全監管機構,安全管理裝備落后,監管科技手段不強,信息化手段低。目前,全市境內未建立 AIS(船舶主動識別系統)、VTS(船舶交通管理系統)、CCTV(閉路電視監控系統)。
3.全市水上應急救助以自救為主,周邊船舶互救為輔。水上救助基地、倉庫、救助點尚未開展實質性建設,無專業水上水下打撈隊伍,現代化打撈技術和裝備極為匱乏。
二、推進水上交通安全監測巡航救助一體化建設的必要性
國家高度重視安全生產,新《安全生產法》對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賦予縣級以上政府和海事機構負責水上通航秩序維護、安全監管和應急救助等職責;隨著我市境內金沙江航段金沙、銀江水電站以及下游烏東德水電站的相繼建成,水路運輸特別是旅游客運量將大幅遞增。因此,為提高水上安全保障能力,亟待實施水上交通安全監測巡航救助一體化建設專項工程,并通過3至4年的建設,有效解決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力量薄弱、巡航救助能力低下和管理制度機制不完善等問題。
三、建設目標
(一)總體目標。
至2020年,基本建成全市通航水域“ 全方位覆蓋、全天候監控、快速反應” 的現代化水上交通安全監管系統和救助體系,實現有效監管,快速救助,水上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具體目標。
安全監管:水上交通安全監管系統全面覆蓋全市通航水域,設施裝備配備率達到100%,并提供實時高效、協同運行的水上交通安全通信保障、船舶動態監控管理與服務,監管綜合指揮能力顯著提升。
應急救助:水上交通安全應急救助能力全面提升,通航水域船舶應急到達時間不超過90分鐘,船舶污染應急處置能力明顯提升。
四、建設任務
(一)水上交通安全監測系統建設。
市級海事機構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監控中心,對金沙江、雅礱江建設完善CCTV系統和GPS系統,整合完善碼頭、重點水域和船舶等各類監測系統,實現日常安全監管、交通組織、應急處置、海事調查等綜合功能,并完成市級水上交通安全監控中心與省級水上交通安全監控中心的數據對接,市級水上交通安全監控中心與縣(區)水上交通安全監控室、縣(區)救助點信息互通,實現監測與應急救助的統一協調和信息共享。縣(區)海事機構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監控室,整合縣級轄區重點水域視頻、碼頭視頻和船載視頻系統,實現對轄區碼頭、船舶、水域全方位動態監管,并完成與市級水上交通安全監控中心的數據對接,縣(區)水上交通安全監控室與縣(區)救助點實現統一協調和信息共享。
該項建設任務計劃性投資900萬元,其中:省級補助450萬元,市、縣(區)自籌450萬元。在2020年前全部完成。
(二)海事巡邏艇建設。
海事巡邏艇分布設置以金沙江和雅礱江水域為主,與水上應急救助站、救助點相匹配,構建水上監管巡邏和實施救助人命為主的水上應急救援體系,有效實現巡航救助一體化目標。根據川交發〔2017〕11號文件,結合我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實際,將鹽邊縣和西區16米級海巡艇建造計劃調整為購置7.18米級海巡艇6艘,以實現全市(含東區、高新區)通航水域安全監管全覆蓋。
該建設任務計劃性投資480萬元,其中:省級補助260萬元,市、縣(區)自籌220萬元。在2020年前全部完成。
(三)水上應急救助體系建設。
市、縣(區)兩級以人命救助、船舶遇險救助和船舶污染應急處置功能布局建設應急救助站點,并按照“ 宜水則水,宜岸則岸” 的原則,修建海事工作船碼頭和海事工作躉船(站房)、應急救助物資儲備庫和配備必要的救生設備、安全設備和搶險設備等應急救助物資。為節約資源,整合力量,鹽邊縣和仁和區應急救助點整合一體建設,共同承擔金沙江烏東德庫區攀枝花市境內的水上巡航和應急救助工作。該建設任務計劃總投資1800萬元,其中:省級補助900萬元,市、縣(區)自籌900萬元。預計在2020年前完成。
(四)水上安全監測巡航救助一體化建設。
1.推進體制機制建設。
一是推進監測巡航救助一體化管理體制建設,按照“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 的原則,在市級組建巡航監控中心,縣(區)組建巡航監控室,明確市、縣(區)工作職責,構建責任明確,分工合理,協同聯動的巡航救助一體化工作體制。二是強化應急協調指揮機制,建立市級與省級、相鄰市州、跨省協調指揮平臺,加強與各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協調配合,形成布局合理、資源共享的水上交通應急救援力量。三是強力推進自救互救機制建設,繼續完善和強化已建立的船舶自救互救機制,構建在政府應急體制框架下,適合基層水上交通應急工作實際的船舶自救互救機制。四是建立社會救援獎勵機制,對社會救援力量、志愿者等參與水上救助成績顯著的群體或個人,給予適當獎勵。
2.強化制度體系建設。
一是強化信息傳遞共享制度,確保水情、險情等監測預警信息能夠自上而下及時傳遞;二是推進轄區風險源巡航救助管控制度,以轄區風險源為監管基礎,科學部署巡航救助力量,全面推進日常精細化巡航、專項巡航以及聯合巡航;三是結合我市水庫多的實際情況,積極研究、推廣庫區內穩性好、抗風能力強、安全余度大的客渡船標準化船型,提高庫區客運安全;四是完善應急演練制度,定期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開展針對性聯合演練,并將應急設備配置和運行經費納入當地財政預算;五是建立監測巡航救助設施設備管養修制度,嚴格按照《四川省海事巡航工作規范(試行)》,制定船艇巡航計劃、保養維護計劃,確保執法船艇維修保養工作有效實施;六是建立培訓制度,加強監測、巡航、應急救助設施設備使用定期培訓,分專業、分類別、分期進行專業培訓,確保設備能真正發揮功能;七是加強執法船艇船員管理,確保專業船員、兼職船員數量滿足執法船艇最低配員要求,并定期開展船員培訓。
3.加強隊伍建設。
一是健全監管救助機構。未建立海事機構的區(縣)要及時完成機構組建,確保機構、人員到位;二是推行執法船艇準軍事化管理。嚴格制定執法船艇準軍事化管理工作規范,強化巡航救助隊伍規范化管理和軍事化訓練,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三是開展經常性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水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四是建立多層次培訓制度。建立“ 先培訓后上崗” 和“ 能力提升培訓” 制度,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和效果;五是加強應急救助力量建設。加快水上應急救助專業人才的引進和培養,積極引進社會志愿者救援力量,引導扶持社會救助力量,形成專兼結合的水上應急救助隊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監測巡航救助一體化建設項目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市、縣(區)各自負責本級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要精心組織,加強協調,結合轄區實際,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和職責分工,重點抓好項目落實,切實保障監測巡航救助一體化建設的有序推進。
(二)落實配套資金,推進項目建設。
在省級專項補助資金的基礎上,各縣(區)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要積極落實地方配套資金,加強監測巡航救助設施設備的資產管理,制定維護保養制度及計劃,將巡航救助裝備建管養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監測、巡航、救助裝備充分發揮其應有的功能。
(三)實施規范管理,嚴格檢查考核。
市交通、發改、財政、安監等部門要加強專項方案的組織、協調、考核和督促工作,規范項目管理。要健全計劃執行考核機制,加強項目計劃執行的跟蹤督查,切實維護計劃執行的嚴肅性,確保項目建設任務按期完成。
附件:攀枝花市水上交通安全監測巡航救助一體化建設項目規劃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