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的實施意見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6-06-17     來源:市政府辦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各縣(區)人民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的意見》(川辦發〔2016〕11號)精神,加強全市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營造開放、規范、誠信、安全的網絡交易環境,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的有關決策部署,以新信息技術手段為支撐,以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為目標,堅持線上線下治理相結合,打擊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促進全市電子商務持續健康有序發展。

  (二)主要目標。用3年左右時間,有效遏制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公眾參與的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綜合治理格局。

  二、突出治理重點

  (一)打擊利用互聯網制售假劣商品的行為。以農資、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電器電子產品、汽車配件、裝飾裝修材料、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兒童用品、服裝鞋帽以及我市出口量大的消費品和生產資料為重點,組織開展集中整治。

  1.生產環節產品質量監管。開展電子商務產品質量提升行動,實施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查,集中整治區域性產品質量問題,凈化生產源頭。(牽頭單位:市質監局;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農牧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攀枝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流通環節產品質量監管。突出電子商務平臺監管,建立網絡交易商品定向監測常態化機制。加強網絡交易商品質量抽檢,查處違法行為。完善網上交易在線投訴及售后維權機制。(責任單位:市工商局)

  (二)打擊網絡侵權盜版行為。

  依法打擊利用互聯網實施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等違法犯罪行為。

  1.加大對網絡交易商品中侵害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市知名商標、地理標志商標、涉外商標的保護力度。(責任單位:市工商局)

  2.打擊利用互聯網(移動互聯網)運營侵權盜版游戲、動漫、音樂、影視、藝術品、文學、軟件及含有著作權的標準類作品等行為。查處通過智能移動終端第三方應用程序(APP)、網絡云存儲空間、網絡廣告聯盟、網絡字幕組、網絡銷售平臺、微博、微信等信息平臺實施侵權盜版行為。查處網絡游戲“私服”、“外掛”,以及網吧等上網服務經營者未經權利人許可將影視作品等上傳至其局域網服務器等行為。(責任單位:市文廣新局)

  3.加強電子商務領域專利行政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實施的專利侵權假冒行為。(責任單位:市科知局)

  4.進一步強化對機場海關、駐郵局辦事處、現場業務處等重點口岸的監管,重點打擊進出口環節“螞蟻搬家”等各種形式的侵權行為。(責任單位:攀枝花海關)

  三、落實經營者責任

  (一)督促電子商務企業落實責任。指導督促電商平臺企業對經營者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證明、有效聯系方式等真實身份信息進行登記并加強審核;建立健全網絡交易、廣告推廣等業務和網絡經營者信用評級的內部監控制度,制止以虛假交易等方式提高商戶信譽的行為;建立完善舉報投訴處理機制,實施侵權假冒商品信息巡查清理及交易記錄、日志留存,履行違法犯罪線索報告等責任和義務,配合執法部門反向追溯電子商務平臺上的侵權假冒商品經營者。鼓勵電商平臺企業建立網上產品質量分析系統,加大對高風險產品、區域、供貨渠道的管控力度。指導督促電商自營企業加強內部商品質量管控和知識產權管理。指導督促網站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審核制度,不得發布侵權假冒商品信息。推動權利人及其自治組織與電商企業建立版權合作機制。(牽頭單位:市工商局; 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文廣新局、市科知局、市商糧局、攀枝花海關、攀枝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林業局)

  (二)督促網絡服務商落實責任。督促網絡服務商落實“通知—刪除”義務,對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假冒行為的網絡信息,及時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牽頭單位:市通信發展辦;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文廣新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科知局、攀枝花海關、攀枝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林業局)

  (三)督促上下游相關企業落實責任。指導督促配送、倉儲、郵政、快遞企業實施實名寄遞和收寄驗視、安檢制度,防范侵權假冒物品進入寄遞渠道。提高對通過寄遞渠道銷售侵權假冒商品的違法犯罪線索的追溯能力。提供商品競價排名搜索服務的網站,應提醒消費者搜索結果來自競價排名,避免誤導消費者。(牽頭單位:市郵政管理局;責任單位:攀枝花海關、市工商局、市委網信辦)

  四、加強監管執法

  (一)提升監管水平。充分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等新信息技術,主動發現、及時查處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強化網站備案、IP地址備案及域名注冊管理。推行網絡實名制,推廣使用電子標簽,檢查、督促網絡經營者“亮照亮標”經營,實現侵權假冒行為網上發現、源頭追溯、屬地查處,全程追查不法分子住所地址、IP地址、銀行賬戶等,提高執法打擊精準度。增強業務培訓實效性、針對性。(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農牧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文廣新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科知局、市林業局、攀枝花海關、攀枝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委網信辦、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市通信發展辦、市郵政管理局)

  (二)推進部門間執法協作。

  1.進一步落實“兩法銜接(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推動市、縣二級“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有效運行。(牽頭單位:市法制辦;責任單位:市政務中心、市公安局、市農業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文廣新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科知局、市林業局、攀枝花海關、攀枝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加大案件偵辦力度,依法懲處互聯網領域侵權犯罪行為,摧毀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犯罪網絡和產業鏈條。(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3.完善跨境電商物品通關與檢驗檢疫監管模式。(責任單位:攀枝花海關、攀枝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4.充分發揮稅務機關在案件查辦中線索發現、協助核查等職能作用。(責任單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5.根據侵權假冒違法犯罪線索,協助公安機關依法查詢涉案賬戶相關信息。(責任單位: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

  (三)健全區域間執法協作機制。建立健全電子商務產品執法區域協查機制,實現案件線索與執法信息在部門、區域間及時流轉,推進案件線索和信息共享,開展部門、區域聯合執法。在省有關部門指導下,探索與我市貿易密切的地區開展執法交流與協作。(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農牧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文廣新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科知局、市林業局、攀枝花海關、攀枝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五、健全長效機制

  (一)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充分利用四川省社會信用信息統一平臺和“信用四川”等政府網站,歸集、披露、共享互聯網領域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建立完善相關制度規范,加快構建跨地區、跨部門獎懲聯動機制。推進人口、法人、商標和產品質量等信息資源向電子商務企業和信用服務機構開放,促進電子商務信用信息與其他領域相關信息的交換共享。推進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建設。組織開展產品質量承諾活動,對承諾企業全面開展執法檢查,公開執法檢查結果。指導網絡經營主體和行業組織加強自律,推行行業誠信公約、企業誠信守法等級評估。發布失信企業“黑名單”。(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責任單位: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市政府新聞辦、市公安局、市農牧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文廣新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科知局、市商糧局、市林業局、攀枝花海關、攀枝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委網信辦、市通信發展辦、市郵政管理局)

  (二)強化政企合作。建立執法部門與電子商務企業、相關行業商協會、其他社會組織的溝通聯系機制,以及與電子商務平臺企業的投訴舉報、違法案件信息通報機制。推動電子商務產品認證和企業管理體系認證。完善行政指導、公示、約談工作機制,共同防范和打擊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違法犯罪。(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農牧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文廣新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科知局、市林業局、攀枝花海關、攀枝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委網信辦、市通信發展辦、市郵政管理局)

  (三)加強輿論和社會監督。廣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執法動態及成效,曝光侵權假冒典型案例。及時發布網絡購物消費警示,震懾違法犯罪,增強消費者自覺抵制侵權假冒產品的意識。暢通舉報投訴渠道,落實和完善舉報人保護、獎勵制度,鼓勵和引導消費者、權利人積極舉報投訴侵權假冒產品違法行為。(牽頭單位:市政府新聞辦;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農牧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文廣新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科知局、市商糧局、市林業局、攀枝花海關、攀枝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委網信辦、市通信發展辦、市郵政管理局)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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