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關于啟用固定式柴油車尾氣遙感監測設備的通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8-18 來源: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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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THJJR-2021-002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
關于啟用固定式柴油車尾氣遙感
監測設備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柴油車輛排氣污染防治監管,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四川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攀枝花市公安局將于2021年8月20日啟用固定式柴油車尾氣遙感監測設備,現將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設置地點:三線大道巴斯箐隧道路段。
二、記錄的交通違法行為類型:駕駛排放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按照《在用柴油車排氣污染物測量方法及技術要求(遙感檢測法)》(HJ 845-2017)進行檢測,一次林格曼黑度超過1級的,或半年內不透光度連續兩次及以上超過30%的)。對記錄的違法行為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三、請廣大駕駛人關注駕駛車輛的排放狀況,及時對車輛進行維修治理,確保達標排放。
特此通告。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