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打造友好生育環境城市響亮名片八條措施》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06-21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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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2-06-21
  • 發布日期:2022-06-21
  • 文  號:攀辦規〔202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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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打造友好生育環境城市響亮名片八條措施》的通知

攀辦規〔2022〕3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打造友好生育環境城市響亮名片八條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21日

 

  打造“友好生育環境城市”響亮名片八條措施

  為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提升群眾生育意愿,維持適度生育水平,結合攀枝花實際,現制定如下措施。

  一、提高婦幼健康服務能力

  不斷完善以市婦幼保健院為龍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三級綜合醫療機構為支撐的婦幼健康服務網絡,提升婦幼健康服務水平。深化攀西人類輔助生殖醫學中心建設,大力發展輔助生殖技術等不孕不育特色專科,取得體外授精胚胎移植資質(試管嬰兒),提升輔助生殖服務能力。推進建設市婦幼保健院二期工程,進一步提高婦幼健康服務能力。   

  二、強化生育醫療保障

  拓展待遇保障范圍,將原獨生子女生育保險待遇政策延伸覆蓋到“二孩”“三孩”。將女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的時間從98天延長至158天。將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280天內生育分娩的女職工和沒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男職工配偶住院分娩的合規生育醫療費和產前檢查費納入生育保險報銷范圍。將所有住院分娩發生的并發癥、合并癥合規醫療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

  三、增加托育服務供給

  發展多種形式的托育服務,積極申報爭取普惠托育中央和省級項目,增加普惠托位數量。推進幼托一體化建設,鼓勵現有和新建幼兒園按照托育服務規范增設托班,積極探索公建民營新模式建立托育示范點、建立托育機構運營補貼激勵機制等。推動將托育服務納入城鄉社區服務范圍。發揮資源整合優勢,依托婦幼保健機構建設托育綜合服務中心,每個縣(區)建成不少于1個托育綜合服務中心。

  四、降低群眾教育成本

  進一步推進公辦幼兒園建設,落實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辦法。積極爭取國家、省級獎補資金,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引導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保障片區生就近入學后的空余學位,優先用于接收住宿地改變的多孩家庭其他子女入學,便于家長統一接送。繼續在全市全面開展課后服務。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探索開展職工子女假期托管工作。

  五、優化多孩家庭住房保障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多孩家庭購房給予優惠,繼續優化公租房保障范圍,將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多孩家庭納入公租房優先保障群體,探索通過貨幣化租賃補貼方式,給予適當租賃補貼。穩步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著力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擬定《攀枝花市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方案》,以小戶型為主,可適當配置三居室、四居室房源,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水平的90%,并保持相對穩定的水平,努力滿足多子女家庭租賃需求。

  六、切實保障女職工權益

  依法保障女職工產假、育兒假等生育相關休假待遇,規范機關、企事業單位招錄、招聘行為,禁止用工過程中歧視女職工現象,促進婦女平等就業。加強對女職工權益維護的宣傳力度,提高政策法規知曉率,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加強對用人單位的監督檢查,多渠道公開維權舉報投訴電話,依法嚴格處理損害女職工權益的行為。做好勞動保障監察書面審查和企業守法誠信等級評價工作,審查企業女職工權益保障情況。

  七、加大婚戀指導服務

  打造職工紅娘工作品牌,為單身職工提供優質婚戀服務,努力打通服務單身職工婚戀需求“最后一公里”。開設“花城幸福家 家庭大學堂”全民公開課,實施“陽光家庭 快樂成長”家庭教育公益項目,開通婦兒家庭綜合服務熱線,建立婚姻家庭輔導室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搭建婚戀交友平臺,加強婚戀觀、家庭觀、生育觀教育引領。充分發揮攀枝花市青年聯誼交友聯盟作用,常態化開展青年聯誼交友活動。

  八、進一步優化服務流程

  在市內生育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分娩的我市參保人員,不再要求提供紙質《生育服務證》等申報材料,單位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核定實行一站式辦理,出院結算后由醫療機構統一向醫保經辦機構申請核定生育產前檢查費和生育津貼。醫保經辦機構核定生育待遇后直接將產前檢查費支付到個人社保卡的銀行賬戶,單位可提前預支產假期間工資,待生育津貼支付到單位后再予以抵扣。進一步優化育兒補貼金網上申報流程,讓群眾少“跑路”。

  本措施自2022 年7 月21日起實施,有效期5 年。實施期間,國家、省另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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