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東區2019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資格復審及領取面試通知書有關事宜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9-12-23     來源: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根據《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攀枝花市東區教育和體育局關于2019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規定,現就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考生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考崗位招聘名額的2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9年12月30日至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2019年12月31日18:00時前未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復審地點

  攀枝花市東區教育和體育局五樓會議室(地址:攀枝花市東區長壽路24號)。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準備以下材料:

  1、《報名信息表》1份(請在報名網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高校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生證和學校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服務期未滿的國家和省項目志愿者報考的,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在各級各類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在職教師需出具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手續。

  7、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8、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通知書并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人。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出現的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咨詢電話:

  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2—2229200

  攀枝花市東區教育和體育局:0812—2293736

  監督舉報電話:

  攀枝花市東區紀委監委:12388

  附件:攀枝花東區2019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攀枝花市東區教育和體育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