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2019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復審及領取面試通知書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9-12-12     來源: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米易縣2019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階段,現就資格復審及領取面試通知書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考生筆試折合成績和招聘崗位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入闈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及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

  2019年12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資格復審及領取面試通知書地點

  米易縣政務服務中心考試中心窗口(攀蓮鎮同和路,迷陽水岸對面。乘坐1路公共汽車可到達),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及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面試。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報考信息表》2份(請在報名網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張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3)高校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2020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出具本人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學制、畢業時間等情況的證明)。

  (4)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在職人員需出具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7)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可委托他人資格復審,受委托者除提供報考者所需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資格復審繳費及遞補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通知書并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80元。面試時間、地點、面試考生須知見《面試通知書》,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出現的缺額按筆試折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申請入住“青年人才驛站”

  根據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條,我縣已建設“青年人才驛站”,為市外來攀求職就業的高職以上畢業生提供最長10天(原則7天,特殊情況可延長3天)的免費住宿。申請入住者請關注“花城青年”微信公眾號,點擊右下角“青年驛站”板塊,按提示填寫申請信息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通過審核后,工作人員會通過電話的方式通知申請入住者到指定酒店免費入住。

  監督舉報電話:米易縣紀委監委:0812一8179744

  咨詢電話: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2-8113071 0812-8130962

  米易縣團委:0812--8172104

  注:請考生確保報名時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有變更的,應主動及時告知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附件:米易縣2019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