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12-22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因工作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及相關政策法規,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決定面向全市公開考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西人才網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panzhihua.gov.cn發布)。

  一、考調名額及職位

  公開考調5名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職位為一級主任科員以下職級(或其他相當層次職級)職位。其中值班崗位2名,調研文秘崗位3名。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符合本次考調條件的攀枝花市各級機關(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中央機關、省級機關及市級機關設在攀枝花市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條件的也可報名。

  (二)報名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機關(含縣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村(社區)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各類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過。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直轄市區(縣)機關工作經歷視同為基層工作經歷。

  4.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機關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職位具體學歷學位條件詳見職位表)。

  7.年齡為35周歲以下(各職位具體年齡條件詳見職位表)。

  8.具有公開考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9.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0.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3年12月。年齡計算時間截至報名首日(即2023年12月22日),學歷學位應于資格復審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考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按照有關規定,到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對于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應當在所報考的艱苦邊遠縣鄉機關工作滿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考調。

  7.尚在試用期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考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考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時間為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9日24:00(以郵件顯示送達時間為準)。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公開考調職位、職位簡介、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23年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統稱《職位表》)。每人限報1個職位,多報無效。

  2.填報信息。報考者在認真閱讀《報考提示》后,填寫《2023年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將《報名表》(僅需本人簽字)、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位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本人近期2寸藍底免冠電子證件照1張(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30KB以下,名稱為姓名+電話號碼)等有關資料打包后以壓縮文件形式發送至指定郵箱:pzhzfbrsk@163.com(郵件標題:“公開考調+姓名”)。報考者應認真對照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真實、準確、完整填報有關信息。凡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者考調資格,且3年內不得報考。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4年1月2日。初審結果通過電話或郵件方式通知報考者。若報考者在資格初審截止日期前未接到初審結果通知,請及時電話咨詢。

  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全過程。對在各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考調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職級發生變化等原因,導致報名人員新產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情形的,終止其考調程序,不再作為考調人選。

  4.打印準考證。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于2024年1月3日至1月5日登錄報名郵箱查收準考證并自行打印,于筆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職位調整。筆試開考比例為5︰1。報考人數與考調計劃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調減或取消該職位考調計劃。被取消考調計劃的職位,在征得報考者同意后,可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

  (三)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

  (四)資格復審。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進入資格復審人選與考調名額之比為3:1(達不到3:1的,該職位所有人員進入資格復審)。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為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電話通知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持《報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加蓋單位鮮章的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可進入面試,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當天放棄的,不遞補。

  (五)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發放《面試通知書》,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集中進行面試,主要了解報考者邏輯思維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六)考察。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4:6的比例計算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差額確定考察對象并電話告知本人。考察對象人數與考調名額之比為2:1。若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考察。

  考察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考察對象需要報告或者查核個人有關事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注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廉潔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進入。

  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人事相宜原則,擇優等額確定體檢人選,不唯分取人。

  (七)體檢。體檢在省委組織部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考調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定時間或地點及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規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

  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由考調單位根據考試、考察情況決定是否遞補。

  (八)頂崗試用。體檢合格人員進入頂崗試用,頂崗試用時間為2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頂崗試用期內,頂崗試用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頂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進入下一環節;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因試用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由市政府辦公室決定是否遞補。

  (九)討論決定。結合考察、試用等情況,討論決定擬任職人員。

  (十)公示和任職。對擬任職人員在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報市委組織部審批后,辦理任職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考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任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四、其他事項

  本次考調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委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攀枝花市紀委監委駐市政府辦公室紀檢監察組檢舉。

  五、本公告由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監督舉報電話:0812-3311332(紀檢監察組)。

  咨詢電話:0812-3324815(人事科)

  附件:1.2023年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2.2023年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3.報考提示.docx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22日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楊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