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12-25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各縣(區)人民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攀枝花市“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1月17日
攀枝花市“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
為優化全市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加快建設優質均衡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高標準建設區域醫療健康中心,推動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筑牢共同富裕健康根基,滿足區域群眾多元化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2021—2025年)》《四川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攀枝花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健康攀枝花2030”規劃綱要》《攀枝花市“十四五”衛生健康發展規劃》《攀枝花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實施方案(2022—2025年)》等,結合攀枝花市經濟社會和衛生健康發展實際,編制本規劃。
第一章 規劃背景和總體要求
第一節 規劃背景
一、發展基礎
居民健康水平不斷提高。“十三五”時期,大力推進健康攀枝花建設,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持續深化,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中醫藥領域加速發展,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能力顯著提升,城鄉居民健康狀況不斷改善,全市人均預期壽命從2015年的77.87歲提高到2020年的78.84歲,嬰兒死亡率從2015年的5.3‰下降至2020年的3.06‰,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從2015年的6.91‰下降至2020年的4.44‰,孕產婦死亡率從2015年的18.93/10萬下降至2020年的0,各項指標均優于全省平均水平。
醫療衛生體系逐步完善。截至2020年底,全市有醫療衛生機構1009個,其中醫院27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960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20個,其他衛生機構2個。擁有三級甲等醫院5家、三級乙等醫院1家、二級甲等醫院7家、二級乙等醫院1家。衛生人員總數13402人,實有床位10389張。每千人口擁有執業(助理)醫師3.63人,每千人口擁有注冊護士4.1人,每萬人口擁有全科醫生2.73人,每萬人口擁有專業公共衛生人員9.52人,每千人口擁有床位8張,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1.9個。
醫療衛生服務提質增效。建成國家級重點專科1個、省級重點專科28個,國家胸痛中心和高級卒中中心各2個。2020年,全市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人次887.50萬,其中醫院占45.35%,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占50.63%;住院人數29.99萬人,其中醫院占91.8%,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占5.67%;全市醫療機構病床使用率為79.67%,其中醫院達到82.82%;醫療衛生機構平均住院日為9.7天。建成健康企業、健康單位、健康學校、健康社區(村)、健康鄉鎮188個。
二、機遇與挑戰
發展機遇。一是黨和國家高度重視人民健康,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衛生健康在“兩個一百年”歷史進程中的基礎性地位和重要支撐作用日益凸顯。二是城鄉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對高品質生活的追求日益增長,信息技術與健康融合發展,為衛生健康服務發展創造廣闊空間。三是市委堅持總體發展戰略,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推進區域醫療健康中心建設,打造生育友好城市,為全市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提供了重要發展機遇。
面臨的挑戰。一是公共衛生體系亟待完善,新冠病毒感染等新發傳染病,艾滋病、結核病等重大傳染病和心腦血管、癌癥等非傳染性疾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公共衛生體系面臨新的挑戰。二是衛生健康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優質醫療資源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市區,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需進一步提高。全市高、精、尖、優醫療資源不足,優勢、特色學科群未建立。三是“一老一小”等重點人群醫療衛生服務供給不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民健康的任務更加艱巨。四是人工智能、5G、物聯網、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醫療健康領域推廣使用不夠。
第二節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新時代衛生健康工作方針,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衛生健康工作的決策部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改革完善防治結合的公共衛生體系,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把工作重點放在基層,構建優質均衡、中西醫并重和優勢互補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高質量建設川西南、滇西北區域醫療健康中心,滿足人民不斷增長的醫療衛生健康需求,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統籌整合。強化政府主導、投入保障、管理監督等責任,統籌區域、城鄉資源配置,統籌預防與醫療、康復與健康促進,堅持中西醫并重。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滿足群眾多層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
預防為主、醫防協同。加大對公共衛生資源配置和投入力度,建立醫防協同長效機制,加強重大疫情的早期防控。提高應急處置和平急快速轉化能力。
資源下沉、均衡配置。擴大優質資源均衡配置,推動優質資源擴容下沉,密切上下聯動和協作,夯實基層基礎工作,縮小城鄉、區域資源配置和服務水平差距,提升醫療衛生服務公平性和可及性。
需求導向、特色發展。以主要健康問題為導向,全面提升醫療服務質量,提供高、精、尖、優和差異化、多元化的醫療服務,提高醫療衛生體系的整體績能,探索和深化醫養結合服務。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更加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顯著提升,健康科技創新能力明顯增強,醫學教育水平進一步提高,基本建成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力爭實現以下具體目標:
更加強大的公共衛生體系基本建成。市縣兩級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更加完善,疾病預防控制能力顯著提高,醫防協同機制更加健全。以大數據等信息技術為支撐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全面建立,應急響應和快速處置能力大幅提升。疫情處置和公共衛生救治體系更加完善,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體系進一步優化。
優質均衡的醫療服務體系快速建設。轄區內優質醫療資源進一步優化,高水平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區域中醫治未病中心等建設取得積極成效,縣域醫療服務能力明顯提升,鄉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得到進一步完善,非公立醫療機構快速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短板基本補齊。
特色鮮明的中醫藥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優質中醫醫療資源擴容提質,基層中醫藥服務網絡不斷完善,中西醫結合醫療持續高速發展。
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務體系逐步完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得到進一步加強,普惠托育服務供給有效擴大,覆蓋城鄉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更加完備,職業健康、心理和精神衛生、健康教育、康復醫療、血站等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保障體系更加健全。
第二章 優化布局和資源配置
第一節 優化布局
一、資源布局基本要求
市級優質醫療衛生資源分區域統籌規劃,縣(區)級及以下基本醫療衛生資源按照服務半徑和人口規模合理布局。各級各類公立醫院的設置根據地域實際,綜合考慮城鎮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環境、疾病類型等因素合理布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照鄉鎮、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劃或一定服務人口進行設置。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按照轄區常住人口數、服務范圍、工作量等因素優化設置。
二、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由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構成。
(一)醫院。根據常住人口數、服務范圍、歷史沿革等因素設置市級公立醫院7所,企業辦非營利性醫院3所,其中三級綜合醫院3所、三級中西醫結合醫院1所、三級婦幼保健院1所、三級精神專科醫院1所、二級綜合醫院2所、傳染病專科醫院1所、一級醫療機構1所,承擔疾病診療服務、突發事件的醫療處置和救援、健康教育、醫學教育、醫療衛生人員培訓、醫學科研和基層醫療機構的業務指導。設置縣級公立醫院6所(包括三級醫院1所,二級醫院5所),承擔縣域內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轄區內危急重癥和疑難雜癥的搶救治療,突發事件的醫療診療和救援,做好健康教育、傳染病診治,基層醫務人員培訓和業務指導等。引導有條件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向高水平、高技術含量和品牌化的大型醫療集團發展,作為公立醫院的有力補充,參加遠程醫療協作,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在應對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發揮積極作用。
(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置37個衛生院、14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450個村衛生室,根據區劃設置、因地制宜調整,負責提供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復、護理,開展雙向轉診服務。鼓勵社會力量舉辦社區衛生服務站,支持按照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向其購買公共衛生服務。
(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根據行政區劃和常住人口設置疾病預防控制機構6所,其中市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1所,縣(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5所,承擔疾病監測預警、檢驗檢測、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應急處置、人群健康狀況監測與調查、綜合干預與評價、信息管理與發布、健康教育與促進、技術培訓與指導等職責。
專科疾病防治機構。市第三人民醫院和市第四人民醫院分別承擔精神病和傳染病防治職責,協助制定專科疾病防治規劃,建立疾病防治協作網絡,推廣防治適宜技術和管理模式。
婦幼保健機構。根據行政區劃和常住人口設置婦幼保健機構6所,其中市級婦幼保健機構1所,縣(區)級婦幼保健機構5所,承擔婦幼保健、出生缺陷防治等職責。
緊急醫學救援中心。設置緊急醫學救援中心1所,承擔指揮、調度全市急救醫療資源,實施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緊急救援,負責院前急救專業培訓和群眾急救知識的普及。
采供血機構。設置中心血站1所,承擔開展無償獻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與制備、臨床用血供應以及醫療用血的業務指導等工作。
職業病防治機構。依托市第二人民醫院建設攀西職業病防治中心,推進醫療衛生機構取得職業病診斷、職業健康體檢資質,承擔職業健康體檢、職業病診斷及救治、塵肺病患者康復指導等工作。
(四)其他醫療機構。設置健康促進和衛生大數據中心1所,承擔衛生健康信息化、醫學情報分析研究、醫學教育考試、衛生統計等職責。
第二節 資源配置
一、床位配置
(一)合理配置床位。到“十四五”末,全市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達到8.6張,其中:市級公立醫院及大企業醫院6.3張、縣級公立醫院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2張。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高床位使用率,增加編制床位,提高康復、護理床位占比。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因地制宜開展醫養服務、家庭病床服務。鼓勵社會辦醫,按每千人口0.3張規劃床位。
(二)優化床位結構。堅持“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的原則,優化配置床位資源,根據醫療服務需求,適當增加醫療機構床位規模,增量或轉型床位應向傳染、重癥、腫瘤、精神、康復、護理、中醫等緊缺領域傾斜。到2025年,每千人口重癥床位數達到0.1張,每千人口康復病床數達到0.34張,每千人口精神科床位數達到0.8張,每千人口公立中醫醫院床位數達到1.3張。
(三)提升床位使用率。積極盤活床位存量,病床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公立綜合醫院,不再新增床位。優化床位與衛生人力配置比例,床人(衛生人員)比1:1.62,三級綜合醫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內。
(四)強化綜合評價。按照國家建立的醫療衛生機構床位綜合評價體系,對醫療機構床位數量、質量、結構、效率進行綜合評價,不斷優化床位配置,提升床位使用效率。
二、人力資源配置
市、縣(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按等級標準核定人員編制,其中專業技術人員在編制總額中占比≥85%,衛生技術人員≥70%。采供血機構按《血站基本標準》核定人員編制。
適應疾病譜變化和醫療衛生工作要求,適當提高醫生配置標準,大幅度提高護士配置水平。到2025年,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和注冊護士數分別達到3.78人、4.7人,醫護比達到1:1.3,全市每萬人口全科醫生數達到3.08人。
三、技術配置
按照機構類別和等級要求,以臨床需求為核心,分級分類進行技術配置,創新發展精準醫學、核醫學等高新醫學技術,部分重大疑難疾病的診治能力達到省內或國內先進水平。支持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重點培育老年醫學、重癥醫學、心腦血管、骨科、神經外科等一批特色專科集群,提高病例組合指數(CMI)值、微創手術和四級手術占比。三級公立醫院病例組合指數(CMI)達1.0左右,微創手術占比達25%左右,四級手術占比達20%左右。完善醫療技術臨床應用質量和質控制度,開展醫療技術應用評估,加強市級質量控制中心建設。
四、設備配置
堅持資源共享和階梯配置,促進醫療技術提升和學科發展,合理配置適宜設備。加強大型醫用設備配備規劃和審批管理,實行總量控制,嚴格規范準入條件。逐步建立醫用設備共用共享共管機制,探索建立大型設備使用績效考評機制,提高設備利用效率。保障公共衛生安全,配置和更新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檢驗檢測、衛生應急、信息化等設施設備。
第三章 加快構建更加強大的公共衛生體系
第一節 改革和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以市、縣(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各類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為骨干,以醫療機構為依托,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網底,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提高重大疾病監測預警、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檢驗檢測、應急處置、綜合干預等能力。
一、強化現代化疾控體系建設
(一)加強體系建設。加強市、縣(區)兩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支持米易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創建三級乙等疾控機構,其余縣(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創建二級甲等疾控機構。積極謀劃攀西公共衛生檢測檢驗中心P3實驗室建設。
(二)明確職能職責。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照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要求,履行監測預警、檢驗檢測、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應急處置、人群健康狀況監測與調查、綜合干預與評價、信息管理與發布、健康教育與促進、技術管理與指導等職能。各類專科疾病防治機構負責協助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專科疾病防治規劃、建立專科疾病防治協作網絡、擬訂防治標準規范、推廣防治適宜技術和管理模式等。
二、提高疾病預防控制水平
(一)強化能力建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不斷提升三級甲等疾控機構能力水平,配備2個加強型生物安全二級水平實驗室,爭取納入省域公共衛生中心建設;縣(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疾病預防控制能力達到二級甲等疾控機構能力水平,配備1個加強型生物安全二級水平實驗室;以市、縣(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為主體,構建傳染病和感染性實驗室參比體系;支持市、縣(區)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有條件的醫療機構生物安全實驗室建設或改造升級,達到24小時內完成重大傳染病快速檢測的能力。
(二)加強隊伍建設。市、縣(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加強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和檢驗檢測專業人員等短缺人才的引進、培養,合理增加職業健康等工程技術人員,逐步開展公共衛生醫生規范化培訓。建立健全首席公共衛生醫生制度,探索高層次復合型公共衛生人才培養。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力資源配置保持三級甲等疾控機構標準,各縣(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力資源配置不低于二級甲等疾控機構標準,鄉鎮衛生院至少配備1名公共衛生醫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原則上至少配備1名公共衛生醫師。
(三)提高信息化水平。完成市、縣(區)兩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預防接種單位信息系統升級。推動實現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依托現有機構加快建設公共衛生數據中心,開展屬地人群健康全生命周期監測與評估。
三、創新醫防協同機制
(一)落實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職責。公立醫療機構設立公共衛生等直接從事疾病預防控制的科室,其中三級醫院和二級綜合醫院獨立設置公共衛生科,其他醫療機構設置或明確承擔公共衛生工作的科室,三級公立醫院配備專職公共衛生工作人員,其他醫療機構配備具備相應資質的人員,負責統籌協調本機構疾病報告、就診人員和家屬健康教育等工作,協助開展疾病調查、監測和標準采集等工作。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等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落實基層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衛生管理服務職責,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傳染病防控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公共衛生人員占專業技術人員編制比例不得低于25%。
(二)加強醫療機構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深度協作。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考核。探索建立疾病預防控制監督員制度,將醫療機構承擔公共衛生工作納入公立醫院綜合評價、醫院等級評審,提高醫療機構履行疾病預防控制職責質效。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對轄區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提供的主體開展相關技能培訓、技術指導,探索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人員參與醫療聯合體工作,推動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縣域醫共體協同建設發展。
第二節 健全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
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要求,完善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為主體,以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為哨點,以大數據等信息技術為支撐的傳染性疾病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
一、加強全域監測和智能預警
優化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系統,改進不明原因疾病和異常健康事件監測機制,強化公共衛生信息系統與醫療機構信息系統的對接協同,完善公共衛生信息系統和醫療機構信息系統,增強傳染病報告信息時效性和敏感性。建立疾控機構與醫療機構協同監測機制,強化醫療機構發熱門診、藥店等哨點作用。依托公共衛生、動物疫病、食品安全等系統,健全網絡直報、醫療機構報告、醫務人員直接報告、科研發現報告、群眾個人報告、輿情監測等多渠道信息綜合監測體系,構建智慧化多點觸發疾病監測預警系統,實現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處置,鞏固“聯防聯控、群防群控、平急結合”的長效機制。
二、提升應急響應和快速處置能力
建立集中統一高效的應急指揮體系。建立健全聯防聯控機制,升級完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系統,加強緊急事務跨部門協作,實現風險研判、專業決策、應急處置一體化管理,做到指令清晰、系統有序、條塊暢達、執行有力。完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應急響應機制,確定不同級別響應的啟動標準和流程,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第三節 完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救治體系
加強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和應急能力建設,強化急救中心(站)、傳染病救治機構以及依托醫療衛生機構建立的緊急醫學救援基地(中心、站點)建設,提高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患者轉運和集中救治能力。
一、優化急救體系
(一)健全院前醫療急救體系。市緊急醫學救援中心負責指揮調度本行政區域內急救資源,開展傷員的現場救治、轉運和重癥病人途中監護。按照城市地區服務半徑不超過5公里,農村地區服務半徑因地制宜布局完善急救中心(站),完善急救中心(站)急救車輛等急救運載工具和設備的配置。
(二)完善醫療機構急診科設置。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含中醫醫院)設置急診科,按照醫院床位數2%~3%設置急診科觀察床位,接收急診病人和急救轉運的傷員,提供急診醫療救治,并向相應的科室或其他醫院轉運。突發事件發生時,同時接受所在地急救機構指揮調度,承擔現場急救和轉運任務。
(三)推動院前醫療急救與醫院信息系統連接貫通。市緊急醫學救援中心建立院前醫療急救指揮調度信息化平臺,實現急救呼叫統一受理、車輛人員統一調度。偏遠或交通不便的縣(區)依托獨立設置的救援中心(站)或承擔縣級救援中心(站)職能的醫療機構,建立指揮調度信息化平臺,提高調度效率。
二、完善傳染病醫療救治體系
完善市、縣(區)兩級傳染病醫療救治體系,統籌市、縣(區)規劃布局,加強傳染病醫院、定點醫院、亞(準)定點醫院建設。
(一)加強傳染病醫院建設。市第四人民醫院設置傳染病救治床位不少于130張,打造攀枝花市公共衛生醫療救治中心,建設篩查、救治、康復、培訓、健康管理基地,各縣(區)依托實力最強的綜合醫院,建設相對獨立的感染樓或感染性疾病病區,在疫情發生時能迅速開放的傳染病病床數不低于20張,其中東區不低于50張。按照綜合醫院傳染病防治設施建設標準,加強呼吸、創傷、感染、急診、重癥、檢驗、麻醉等專科建設,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感染性疾病科設置比例達100%,并在相對獨立的區域規范設置發熱門診和留觀室。
(二)加強定點醫院、亞(準)定點醫院建設。指定綜合能力強、救治水平高、感染防控基礎好的醫院作為定點醫院。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能力建設,縣域醫療衛生服務次中心和服務人口較多的鄉鎮衛生院建立標準化的發熱門診,一般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建立標準化的發熱診室(哨點),設置可轉換的應急物理隔離區和隔離病房(觀察室),配備必要的消毒產品、防護物資并做好儲備,強化傳染病防控知識、技能培訓和應急演練,具備監測、篩查、隔離觀察、轉診和隨訪管理能力。
三、加強緊急醫學救援體系建設
(一)健全緊急醫學救援站點建設。在市域內科學規劃布局市級和縣級緊急醫學救援站點,提升現場醫學救援處置和患者接收救治能力。建強事故災害應急醫學救援力量。
(二)推進衛生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分級分類的衛生應急隊伍,融合醫療、防控、檢測、管理等多專業,促進衛生應急隊伍綜合化。持續提升四川(攀西)緊急醫學救援隊的衛生應急救治能力,每個縣(區)建立1支融合醫療、防控、檢測、管理等多專業的基層綜合應急分隊。加強與應急管理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的聯勤聯訓,積極推進提高災害事故現場醫學救援處置能力。支持攀鋼集團總醫院航空救援試點工作,為航空救援積累經驗。
第四節 健全中醫藥應急防控救治體系
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完善中醫藥應急機制,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醫藥應急救援體系,提升中醫藥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更好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一、建立重大疫情中醫藥防控體系
依托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創建區域重大疫情中醫藥防控基地。逐步在市級中醫類醫院獨立設置傳染病區、縣級中醫醫院設置感染性疾病科,規范設置發熱門診。開展疫病防治、院感防控及急診急救知識培訓,提高中醫藥應急救治和重大傳染病防治能力,充分發揮中醫藥獨特作用。
二、健全中醫緊急醫學救援體系
依托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創建區域中醫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加強二級以上中醫醫院急診急救能力建設,完善中醫急診臨床診療方案。
三、完善中醫藥應急機制
全面加強中醫藥應急指揮能力建設,建立健全中醫藥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統一領導調度機制和中醫藥第一時間介入、全程參與的應急響應機制。將中醫藥防治舉措全面融入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健全中西醫結合救治和聯合會診制度。支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立中醫藥科室和專家隊伍,健全市縣兩級中醫醫院中藥應急物資周轉儲備和核銷機制。建立中醫藥應對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庫。
第四章 建設優質均衡高效聯動的醫療服務體系
第一節 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構建以縣醫院為龍頭,縣域醫療衛生次中心為支撐,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骨干,村衛生室為網底的基層醫療衛生新格局,把工作重點放基層。
一、完善城市社區醫療衛生服務網格
將醫療衛生服務融入城鎮化發展戰略,優化調整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布局。原則上在每個街道辦事處范圍或每3萬~10萬居民規劃設置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需要設置若干社區衛生服務站。推動被撤并為街道的鄉鎮所轄衛生院調整轉型為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面推進社區醫院建設,力爭20%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創建為社區醫院。
二、健全鄉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在每個鄉鎮辦好1所“優質服務基層行”基本標準及以上的衛生院。參照二級綜合醫院標準建設5~8個縣域醫療衛生次中心。每個行政村設置1所達標村衛生室,民族地區等常住人口較少、交通半徑大的地區可通過加強巡回醫療、上級機構駐村服務、發展移動智慧醫療等方式,提高群眾就醫可及性。
三、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
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門診、住院服務和傳染病防控能力,強化急診急救、全科醫療、兒科及兒童保健、老年保健、康復、護理、中醫藥、口腔保健等服務。在縣域醫療衛生次中心、社區醫院、中心衛生院等布局和建設5個基層臨床特色科室。持續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到2025年,服務人口較多、規模較大的機構逐步達到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推薦標準。
四、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
由縣級醫院牽頭,以其他若干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及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等為成員單位,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實行縣鄉一體化管理,逐步實現行政、人事、財務、業務、后勤服務、用藥目錄、信息系統等統籌管理,推進縣鄉村衛生健康服務一體化,提高縣域醫療衛生服務整體水平。
五、健全家庭醫生制度
建立完善上下級醫療機構聯動機制,引導二級及以上醫院全科醫生作為家庭醫生或加入基層家庭醫生團隊,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平臺開展簽約、診療等服務,逐步實現全專結合、上下協同、醫防有機融合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模式,為簽約群眾提供綜合連續安全的健康服務。在確保簽約服務質量和簽約居民滿意度的前提下,優先實施十類重點人群簽約服務,再根據群眾健康服務需求和醫療衛生資源逐步擴大簽約服務覆蓋人群。與醫保等部門進一步探索完善政策協同,引導群眾主動選擇基層就診,促進簽約群眾更多利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完善考評機制,做實做優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第二節 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快速發展
堅持和強化政府主導、公益性主導、公立醫院主導,堅持醫防融合、平急結合、中西醫并重,統籌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與體制機制改革,實現公立醫院發展方式從規模擴張轉向提質增效,運行模式從粗放管理轉向精細化管理,資源配置從注重物質要素轉向更加注重人才技術要素。
一、全力提升醫療技術水平
優化整合轄區優質醫療資源,支持市中心醫院建設高水平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建設區域中醫治未病中心、市第二人民醫院建設區域職業病防治中心、市婦幼保健院建設區域婦幼保健和生殖醫學中心、市第三人民醫院建設區域精神衛生中心。以重大疾病診療需求為導向,實施“專病專科、名醫名院”發展戰略,持續深化與省內外優質醫療資源共建合作,加快推進國家、省、市臨床重點專科梯隊建設,鼓勵多學科融合發展,積極推廣以疾病為中心的診療模式,打造專科技術品牌、專病專科門診、MDT診治平臺,引導大醫院形成特色、差異化發展格局。
二、發揮縣級醫院龍頭作用
充分發揮縣級醫院的城鄉紐帶作用和縣域龍頭作用,形成縣(區)、鄉鎮(街道)、社區(村)三級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構建三級聯動的縣域醫療服務體系。加強縣級醫院能力建設,提升核心專科、夯實支撐專科、打造優勢專科,提升腫瘤、心腦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診療能力,提高縣域就診率。加強縣級醫院臨床重點專科建設,新增市、縣級臨床重點專科15個以上。加強城市三級醫院對縣級醫院的對口幫扶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提檔升級。
三、加快推進政府辦醫院發展
(一)市辦醫院。加強市辦三級綜合性醫院建設,推進醫院提質增效,推進婦幼、精神、傳染病等專科醫院特色發展。
(二)縣辦醫院。緊密圍繞縣域內群眾急需、醫療資源短缺和異地就醫最突出的專科需求,做好縣醫院臨床專科發展規劃,夯實薄弱專科、提升核心專科、打造優勢專科。支持有條件的縣辦綜合醫院達三級醫院標準。
第三節 推動非公立醫療機構發展
非公立醫療機構主要提供基本醫療服務、高端醫療服務和康復醫療、老年護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是醫療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支持非公立醫療機構和獨立設置醫療機構規范發展
進一步完善政策,優先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重點專科建設、科研教學、等級評審、特定醫療技術準入、醫療衛生人員職稱評定等方面享有與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同等的權利。支持社會力量在醫療資源薄弱區域和婦兒、康復、腫瘤、老年、護理等領域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支持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加強專科建設,參加遠程醫療協作,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在應對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發揮積極作用。
二、促進診所發展
診所設置不受規劃布局限制,實行備案制管理。鼓勵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且經注冊后在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滿5年的醫師按規定全職或兼職開辦診所。鼓勵符合條件的全科醫師,或加注全科醫師執業范圍的專科醫師全職或兼職開辦全科診所。鼓勵將診所納入醫聯體建設。
三、促進公立醫療機構和非公立醫療機構協調發展
支持和規范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與政府辦醫療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醫療服務、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等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原則組建專科聯盟。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可以自愿加入公立醫院牽頭組建的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綜合力量或專科服務能力較強的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也可牽頭組建。
第四節 優化醫療衛生服務模式
一、健全分級診療模式
進一步健全分級診療工作模式,加強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暢通轉診渠道,推動形成完善的分級診療格局。推動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醫療聯合體和縣域醫共體建設。
二、推廣多學科診療模式
針對腫瘤、疑難復雜疾病、多系統多器官疾病等,建立病例討論和聯合查房,推動多學科聯合診療。鼓勵醫院將麻醉、醫學檢驗、醫學影像、病理、藥學等專業技術人員納入多學科診療團隊,促進專科協同發展,提升疾病綜合診療水平。探索心臟中心、神經中心、腫瘤中心等綜合學科發展模式。
三、推進預約診療和日間手術
二級以上醫院全面建立預約診療制度,大力推行分時段預約診療和預約檢驗檢查。三級醫院穩步開展日間手術,逐步擴大日間手術病種,提高日間手術占擇期手術比例,縮短患者等待住院和手術時間,提高醫療服務效率。
四、創新急診急救服務
繼續推進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創傷中心等建設,提升急診急救能力,為患者提供醫療救治綠色通道和一體化綜合救治服務。院前急救醫療機構與各中心形成網絡,實現患者信息院前院內共享,構建快速、高效、全覆蓋的急危重癥醫療救治體系。
第五章 打造特色鮮明的中醫藥服務體系
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構建以區域中醫醫療中心為引領,各級各類中醫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中醫科室為骨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融預防保健、疾病治療和康復于一體的特色鮮明的中醫藥服務體系。
第一節 建立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
建立健全體現中醫藥特點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和市、縣、鄉、村四級中醫藥醫療救治服務網絡。支持攀枝花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建設成為中西醫結合“旗艦”醫院。推進綜合(專科)醫院設置標準化的中醫科和中藥房,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資本舉辦中醫醫療機構,組建中醫城市醫療集團,支持縣級中醫院與轄區內基層醫療機構建立緊密型醫共體。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均能提供中醫藥服務,基層中醫藥服務量達到50%。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推進中醫區域醫療中心和治未病中心提檔升級,持續鞏固四川省治未病中心攀西分中心建設成果。力爭建成國家中醫特色優勢專科1個、國家中西醫協同“旗艦”科室1個、國家中醫重點專科1~2個、省級中醫重點專科10~12個、省級名中醫工作室2~3個、中醫特色專家工作站5~7個。進一步加強中藥制劑能力建設,遴選一批特色明顯、療效獨特的品種在全省范圍內調劑推廣使用。
第二節 強化基層中醫藥陣地建設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現中醫館全覆蓋,中醫類別醫師占本類機構醫師總數比例不低于25%,能夠規范開展6類10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強化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館內涵建設。深化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中醫閣”建設,每個社區衛生服務站至少配備1名中醫類別醫師或能提供中醫藥服務的臨床類別醫師,10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85%以上的村衛生室能夠規范開展4類6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實施傳統中醫診所惠民行動,發展傳統中醫診所。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連鎖經營的名醫堂。
第三節 促進中西醫協同發展
建立健全中西醫結合“有機制、有團隊、有措施、有成效”的工作機制,建設中西醫結合“旗艦”醫院、“旗艦”科室,推廣中西醫結合醫療服務模式,開展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協同攻關,研究制定“宜中則中、宜西則西”的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開展中西醫結合學科和專科建設,促進中西醫聯合診療模式改革創新。積極開展“西學中”人才培訓,鼓勵支持臨床類別醫師學習中醫藥知識技能,強化綜合醫院、專科醫院臨床科室中醫醫師配備和中西醫結合服務團隊建設。
第六章 完善優化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務體系
第一節 持續完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
健全以市、縣(區)婦幼保健機構為核心,以綜合性醫院婦產科、兒科為支撐,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的婦幼健康服務網絡(體系)。
一、加強婦幼保健機構建設
全面改善婦幼保健機構基礎設施條件,支持市婦幼保健院建設省級區域婦幼健康中心和川西南滇西北區域生殖醫學中心,支持縣(區)級婦幼保健院達到二級水平,全市6所婦幼保健院均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鼓勵建設婦幼專科聯盟和醫療聯合體。
二、提升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能力
依托產科兒科實力和綜合救治能力較強的醫療機構,建成市、縣(區)兩級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健全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會診、轉診網絡,推動實現全市孕產婦、新生兒死亡率穩中有降。
三、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網絡
加強“攀枝花市產前診斷中心”建設,鞏固攀枝花新生兒聽力障礙診治分中心,力爭建設1個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中心。縣(區)應當開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產前篩查、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新生兒聽力障礙篩查,每個縣(區)至少設置1個獨立開展產前生化免疫實驗室檢測的產前篩查機構、1個新生兒聽力篩查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識的宣傳動員和健康教育,逐步構建新生兒先天性心臟病篩查服務網絡。
四、夯實兒童健康服務網絡
構建市縣兩級兒童醫療服務網絡。提升市級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院兒童醫療服務能力。構建以縣級醫療機構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兒童保健服務網絡。每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配備全科醫生提供規范的兒童基本醫療服務,配備醫師從事兒童保健服務。
第二節 加快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
支持市、縣(區)婦幼保健機構通過新建、改擴建等方式建立嬰幼兒照護指導中心(綜合托育服務中心)。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財政補貼、減免租金等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勵幼兒園、社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等主體舉辦托育機構或提供普惠托育服務,增加普惠托位供給。支持社區以較低成本、較長租期將各類房屋設施用于嵌入式、家庭鄰里式托育服務,建設家庭托育點。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2至3歲幼兒。鼓勵國有企業等主體積極參與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托育行業,開展連鎖化、品牌化服務。發展“互聯網+托育服務”,開展在線父母課堂、育兒資訊等服務。到2025年,力爭每個縣(區)至少建成1個嬰幼兒照護指導中心(綜合托育服務中心),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5個。
第三節 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務體系
以滿足老年人健康服務需求為導向,健全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綜合連續覆蓋城鄉的老年健康支撐體系。
一、優化老年醫療資源布局
加強市中心醫院老年醫學科省級臨床重點專科和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建設,到2025年,全市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設置老年醫學科比例達到60%。鼓勵有條件的縣級醫院根據需求設置和增加老年醫療病床。加快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到2025年,85%以上的綜合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成為老年友善醫療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等綜合連續服務。構建老年健康危險因素干預、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失能預防三級預防體系。醫療機構普遍建立老年人掛號、就醫綠色通道,優化老年人就醫流程,為老年人看病就醫提供便利服務。
二、加強醫養結合服務
支持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建設醫養服務中心,支持社會力量開展醫養結合服務,支持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通過合作共建、協議托管等多種形式開展合作,發展醫療養老聯合體,建立健全醫養結合利益共享機制。促進醫療資源進入養老機構、社區和居民家庭,進一步建立完善老年護理服務網絡。充分發揮康復醫療在老年醫療服務中的作用,探索建立從居家、社區到專業機構的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模式。鼓勵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安寧療護服務。發揮市第二人民醫院全省首批醫養服務示范機構作用,創新推動醫養融合發展。
三、提高長期護理和安寧療護服務能力
依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具備提供長期照護服務能力的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等機構,為失能老年人提供長期照護服務。鼓勵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安寧療護服務,開設安寧療護病區或床位。建立完善安寧療護多學科服務模式,為疾病終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癥狀控制、舒適照護等服務,對患者及家屬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關懷。開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門行動”,積極為 65 歲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門提供免費健康管理、康復護理指導、健康風險指導、心理支持和就診轉診建議等服務。
第四節 強化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
提高職業病監測評估、危害工程防護、診斷救治技術支撐能力,維護勞動者職業健康。
一、提升職業病監測評估技術支撐能力
以市、縣(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攀西職業病防治中心為主干,完善市、縣(區)職業病監測評估技術支撐網絡。合理配置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檢驗檢測、工程技術、臨床醫學、康復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占機構人員編制總額的比例不低于85%。每個縣(區)至少建成1家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按需配置主檢醫師、護士、其他醫療衛生技術人員,至少配置1名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的主檢醫師。
二、強化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支撐能力
建立職業病防治相關領域質控中心,支持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取得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鼓勵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積極取得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支持四川勞研科技有限公司建設區域性職業健康工程防護中心。
三、提高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支撐能力
發揮職業病專科醫院、綜合醫院的作用,構建市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支撐網絡,市級根據需要合理設置職業病防治院所(職業病專科醫院)專業技術人員和床位,縣級根據需要單獨設置或依托縣級綜合醫院整合設置職業病防治醫院。承擔職業病診斷職責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照《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等規定配置專業技術人員。依托市第二人民醫院建設職業病防治中心和區域性化學中毒救治中心。
第五節 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體系
一、完善健康教育專業機構設置
加強市、縣(區)兩級健康教育機構建設,支持米易縣、鹽邊縣設置健康教育機構,爭取每個縣(區)具有1個承擔健康教育工作的機構。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人員,其中專業技術崗位不低于崗位總量的80%。爭取每個村、社區至少有1名健康教育人員。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社會動員、倡導、傳播與教育、計劃設計、實施、監督與評價等基本技能。保證健康教育經費的投入,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設備,并應隨公共衛生經費投入比例而增加。
二、強化醫療衛生機構健康教育職能
各級各類醫院、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明確具體科(室)負責健康教育相關工作,接受轄區健康教育機構的業務指導和考核評估。每個機構應至少配備2名從事健康教育的專兼職人員。醫院健康教育職能部門負責開展個體化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危險行為干預。市、縣(區)兩級健康教育機構或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負責轄區內開展常態化居民健康素養監測及干預工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向轄區居民普及健康知識,落實健康促進與教育相關措施。
第六節 優化心理和精神衛生體系
一、完善精神衛生服務體系
以市、縣(區)精神衛生防治中心、精神專科醫院和綜合醫院精神科為主體,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依托,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為補充,不斷完善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市、縣(區)精神衛生防治中心負責精神衛生防治技術管理,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開設精神(心理)科門診,規范開展精神衛生服務,依法履行嚴重精神障礙發病報告及信息流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要設立精神(心理)科門診,至少配備1名專兼職心理健康服務人員,開展基層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和居家康復指導、居民心理健康指導等服務。
二、健全社會心理健康服務網絡
健全社會心理健康服務網絡,充分發揮各級精神衛生防治中心、精神專科醫院、綜合醫院精神科以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優勢,培育專業化、規范化社會心理健康服務機構,共同承擔公眾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詢以及培訓指導等任務。鼓勵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依托工會等機構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開展職工心理咨詢輔導等服務;縣(區)、鄉(街道)、村(社區)依托綜合中心或村(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立基層心理健康服務平臺,對村(居)民開展心理健康宣傳和心理疏導等服務;依托學校心理健康咨詢室,開展師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務。
三、提升精神衛生服務水平
加強區域精神衛生專科聯盟建設,建強攀西區域精神衛生中心,深化與醫學院校和知名專家合作,推動新技術、新項目應用。積極探索對精神疾病患者和失能、失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實施補充醫療保險和長照險制度。充分發揮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社區精神障礙康復機構、社會組織及家庭綜合協同作用,促進精神障礙患者康復回歸社會。到2025年,70%以上縣(區)設置專業機構或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康復工作,60%以上居家患者接受社區康復服務。市三醫院成立公共衛生應急心理救援中心,組建心理救援隊伍,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第七節 加快發展康復醫療服務體系
一、建設康復醫療服務體系
以三級醫院康復醫學中心為主體,二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為延伸,基層醫療機構康復門診等為基礎,加強康復醫療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連鎖的康復醫療中心。支持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設康復醫學科(門診),加強基層康復醫療專科能力建設。支持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等加強合作,提高康復水平。
二、提升康復醫療服務能力
三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為危急重癥和疑難雜癥疾病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承擔轄區內康復醫療學科建設、人才培養、技術支持、研究成果推廣等任務,發揮引領輻射和幫扶帶動作用。二級綜合性醫院康復醫學科、基層醫療機構等重點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或者需要長期康復的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創新康復醫療多學科聯合診療服務模式,探索建立符合康復醫學疾病診療特點的分級診療體系,將早期康復、精準康復貫穿疾病診療全過程。
第八節 構建優質高效采供血服務體系
市中心血站規模和服務能力顯著提升,無償獻血采集量進一步增強,建立血液安全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完善血液聯動保障機制,血液質量安全水平居全省前列。強化血液質量管理,推進臨床合理用血。推行臨床用血費用直退等措施,提升采供血服務水平,進一步健全無償獻血動員機制,加強無償獻血宣傳教育,持續鞏固無償獻血先進市成果。
第七章 強化體制機制保障和要素保障
第一節 優化衛生健康人才隊伍
一、建設高水平公共衛生人才隊伍
實施衛生人才優先發展計劃,建立完善人才政策體系,出臺人才引、育、管、用系列政策措施,設立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加大對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資金投入。健全公共衛生人才培育機制,通過“引、培”結合,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公共衛生專業人才隊伍。實施公共衛生人才引進計劃,對具有影響力的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等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引進。加強與高校合作共建公共衛生人才教育培訓基地,加強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職業病防治等公共衛生人才培養。開展健康企業創建、爭做職業健康達人行動。開展公共衛生人才“組團式”幫扶行動,提升基層一線公共衛生服務保障水平。加強衛生應急隊伍建設,打造一支規模適當、業務過硬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隊伍。加強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
二、持續實施基層衛生人才支持工程
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人才培養,通過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全科醫生轉崗培訓等多種途徑,加大全科醫生培養力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占比達到80%。到2025年,實現城鄉每萬名居民有3.08名全科醫生。實施“專家下基層行動”,促進優質衛生專業人才下沉基層。開展高層次人才承擔導師結對培養工作,全市衛生系統高層次人才全部納入導師結對范圍,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骨干醫生建立師徒關系,加強基層衛生骨干人才培養。
三、實施康養特色醫養人才培養工程
依托攀枝花學院醫學院,重點加強對老年科、康復、中醫、護理、全科等康養相關專業人才培養,加強與省內外知名醫療機構的合作,每年選派100人次以上康養相關專業骨干人才前往進修學習。到2025年,形成一支3000人左右的醫衛康健人才隊伍。
第二節 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
研究制定促進醫學重點學科(專科)建設及科研平臺建設的激勵支持措施。推進臨床研究規范管理試點工作,積極開展省市級醫學重點實驗室建設。深化院校、院地、科研院所和醫療衛生機構的合作,聯合開展科研項目,加快推進生命科學領域基礎研究和醫療健康關鍵核心技術突破,增強疫病防控和公共衛生領域戰略科技力量和戰略儲備能力。加強疾病防治科研平臺建設,建立市縣兩級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檢測平臺和實驗基地,重點推進攀西公共衛生檢測檢驗中心、市中心醫院重大感染性疾病、危急重癥救治中心等項目建設,提升傳染性疾病、微生物研究和菌毒種檢測等能力,為我市重大疾病防控、突發公共衛生應急處置提供有力的科研技術支撐。
第三節 提升衛生健康信息化水平
完善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功能,整合各類衛生健康數據資源,形成統一合規、高質可信的健康醫療大數據,基本實現行業內數據互通共享和業務協同。推進電子病歷、智慧服務、智慧管理“三位一體”的智慧醫院建設,推動全市二級以上公立醫院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推進互聯網醫院建設,與實體醫療機構之間實現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提供線上線下無縫銜接的連續服務,逐步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支持市級醫院牽頭,針對邊遠地區發展遠程醫療協作網。推進行業軟件正版化和國產密碼應用,開展網絡數據安全攻防和應急處置演練,提高行業網絡安全防護能力。到2025年,三級公立醫院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分級評價達到5級水平,二級公立醫院達到4級水平。全市二級以上公立醫院普遍提供分時段預約診療、智能導醫分診、候診提醒、檢驗檢查結果主動推送、移動支付等線上服務,三級醫療機構預約時段力爭精確到30分鐘以內。建成6家互聯網醫院。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區塊鏈、第五代移動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醫療服務深度融合。
第四節 深化重點領域改革
推廣三明市醫改經驗,落實各級政府深化醫改主體責任,實現“三醫”聯動、部門協同和政策統籌,推動醫改由單項突破轉向系統集成。
一、健全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
建立醫療服務價格科學確定、動態調整機制,定期開展調價評估,持續優化醫療服務價格結構。理順比價關系,體現技術勞務價值,提高醫療服務收入(不含藥品、耗材、檢查、化驗收入)占醫療收入的比例。落實醫療服務項目準入制度,規范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
二、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推動醫療衛生機構落實“兩個允許”規定,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公立醫院薪酬水平,合理確定人員支出占公立醫院業務支出的比例,建立體現知識價值導向、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分配與考核相結合的薪酬體系。充分賦予公立醫院自主權,改革完善公立醫院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在核定的薪酬總量內,允許公立醫院采取多種方式自主分配;改革完善公立醫院負責人績效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科學合理確定公立醫院負責人薪酬水平;督促指導公立醫院改革完善公立醫院內部績效考核機制和分配制度,探索人才年薪制、項目工資和協議工資等靈活多樣的薪酬制度。
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推進衛生副高級(含基層衛生高級)職稱評審工作和衛生高級職稱自主評審試點工作。探索開設亞專科或專業分組,爭創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完善鄉村基層衛生健康人才激勵機制,積極探索“崗編適度分離”管理方式試點和“縣招鄉用、鄉聘村用”招聘試點。
三、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及應急保障機制
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落實重大疫情醫療救治費用保障機制。健全完善保障政策,統籌門診和住院待遇政策銜接,深化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將嚴重精神障礙納入門診特殊病種保障。
四、完善多元復合支付方式
深入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DRG)改革,做好國家示范點。創新慢性疾病支付方式,實施慢性病、精神疾病等長期住院及醫養結合、家庭病床等按床日付費。探索以慢性病和重點人群為切入點,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并按人頭付費。
第五節 健全醫療衛生法治保障體系
一、強化醫療衛生地方法規制度體系
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健全權責清單體系。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深化醫療衛生領域“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健全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執法投訴舉報和處理機制。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制定并實施衛生健康系統“八五”普法規劃,扎實推進“法律七進”。
二、強化衛生領域監管
推進全市衛生健康領域行政處罰信息互聯互通和實時共享。推進醫療廢物等在線監管,不斷建立和完善醫療三監管平臺問題線索線上核查和處置工作機制。所有市、縣(區)承擔監督執法的機構運用移動執法終端開展現場執法工作,承擔衛生健康監督協管工作的鄉(鎮)全部裝備衛生監督協管信息系統。
加強衛生健康監督執法車輛、現場快速檢測設備以及防護設備配備。深入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試點醫療衛生行業“信用+綜合監管”、職業衛生分類管理。組織開展依法執業自查,加強傳染病防控等重點領域監督執法,強化對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監督。
第八章 加強醫療衛生服務規劃實施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
全面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黨的建設,把黨的領導落實到衛生健康事業改革發展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強化政府責任,把制定實施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各縣(區)政府制定并落實區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科學配置醫療衛生資源,負責轄區內縣辦醫院、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設置。
第二節 落實部門責任
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政策協調,統籌推進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實施。機構編制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落實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發展改革部門要將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安排,指導項目建設。財政部門要按照政府衛生投入政策落實相關經費。自然資源部門要統籌醫療衛生體系發展,合理安排用地供給,優先保障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用地。衛生健康部門要制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并適時動態調整。醫保部門要加快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第三節 加強社會參與
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健康行動。全面推進村(居)委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強化和明晰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權責,學校按規定設置保健科(衛生室),并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技術人員,構建疾病預防控制部門與城鄉社區、學校聯動機制,筑牢群防群控、聯防聯控基礎。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倡導文明健康綠色環保生活方式。
第四節 加強監測評估
建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和資源配置效率監測評價機制,組織開展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實施進度和效果動態評價,按期開展規劃中期和終期評估,接受社會監督,及時發現和解決規劃執行中的問題,確保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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