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鹽邊縣壓實責任切實消除煤礦安全監管盲區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12-21     來源:鹽邊縣應急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1)消除責任盲區。全面落實煤礦安全生產“縣包礦”工作責任,縣領導每月到礦開展檢查,共計110次。明確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相關部門的安全工作責任、鄉鎮政府的煤礦安全管理責任、煤礦安全駐礦安全監管責任,組織召開5次煤礦安全生產部門聯席會、11次煤礦業主會、2次駐礦安監員培訓會,壓緊壓實安全責任。
  (2)消除環節盲區。強化煤礦安全準入環節的安全監管、煤礦生產過程安全監管工作,嚴格執法,持續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煤礦退出環節安全監管。共開展專項檢查21次,計劃執法12次。嚴格把關煤礦復工復產,對1處復工煤礦開展18次督導檢查、3次方案審查。
  (3)消除管控盲區。督促煤礦組織煤礦開展隱蔽致災地質因素普查和水患調查,定期開展煤礦安全技術審查和災害治理審查工作,強化煤礦重大風險研判,開展煤礦風險日研判工作,發出風險研判信息320期。組織專家開展煤礦災害治理效果評估,摸清查明10處礦井隱蔽致災地質因素和水患現狀。
  (4)消除制度盲區。建立煤礦安全監管人員聯系煤礦安全工作制度,嚴格落實煤礦安全工作專班工作、煤礦礦長記分考核、極端天氣撤人、瓦斯超限報警撤人、煤礦事故礦井安全管理制度。開展監管人員定點聯系煤礦檢查112次、煤礦安全工作專班檢查36次、礦長記分考核1次;發出撤人指令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