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園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要點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04-13 來源:園區科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2022年園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要點
工作思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應急管理部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試行)》《四川省化工園區整體性安全風險評價導則》、工信部等六部門《化工園區建設標準和認定管理辦法》《四川省化工園區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四川省化工園區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持續推進園區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監管機制體制,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管理基礎,進一步壓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進一步加強部門聯動機制,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各項防范措施,為園區安全監管水平不斷提升打牢基礎。重點抓好七個方面工作:
一、實施化工園區安全生產一體化管理
(一)明確機構人員。按照《應急管理部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試行)》《四川省化工園區整體性安全風險評價導則》《四川省化工園區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四川省化工園區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要求,釩鈦高新區和格里坪特色產業園區承擔化工園區安全生產職責的機構進一步明確,配備滿足化工專業監管需求的監管人員;其余4個園區進一步明確承擔安全生產職責的機構,配備滿足產業需求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
(二)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全市各園區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與應急管理一體化管理權責清單,明確相關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相關部門的安全監管職責。管理制度包括:通用類管理制度、人員類管理制度、園區內企業管理制度、公共區域內管理制度、建設項目類管理制度、第三方管理制度、應急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專業管理制度。
(三)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借鑒市級部門安全生產職責規定,厘清園區內設機構安全監管職責,完善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公開并接受社會監督,推動“失職照單問責,盡職照單免責”落實。充分運用“兩書一函”,抓好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和安全風險防范,推動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落地落實。
二、完善園區規劃體系建設
(一)總體規劃。明確一定時期內園區性質、發展目標、發展規模、土地利用、空間布局、物流交通、安全應急、消防救援、生態環境以及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和實施措施。
(二)產業規劃。從園區所在地的工業基礎、產業特點和交通運輸條件出發,充分考慮國際國內及區域經濟發展態勢、國家化工產業發展戰略,對園區的定位、產業體系、產業結構、產業鏈、經濟社會環境影響、實施方案等做出科學規劃。
(三)專項規劃。單獨編制安全生產、消防救援、綜合防災減災救災等專項規劃(可在總體規劃中以專篇形式明確)。
三、落實園區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檢查責任
(一)釩鈦高新區。以全市安全生產“護安 2022”監管執法專項行動為契機,制定監管執法計劃,采取“啟動會+現場執法+總結反饋會”“企業主要負責人+現場安全管 理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執法人員+專家+記者”的“三位一體”執法模式,形成分工負責、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企業主要負責人、中層管理人員、一線操作員工的安全生產法治意識,提升依法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二)其他五個園區。制定監督檢查計劃,明確重點監督檢查事項清單和重點監督企業名錄,合理安排監督檢查時間,采取四不兩直、暗查暗訪、突擊檢查等模式,全力開展監督檢查,及時將檢查發現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移交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查處,嚴肅責任追究。
四、落實“雙控預防機制”
督促園區企業結合全年各階段特點開展風險辨識、落實管控措施,確保安全風險可控。監管執法和監督檢查要對企業是否全面辨識管控風險,制定風險分級管控措施進行嚴格檢查,用監管執法和監督檢查手段,推動園區企業安全風險辨識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落地落實,解決企業風險辨識不清不明,管控措施不嚴不到位問題。
五、落實化工園區安全整體提升
(一)問題整改。認真梳理化工園區認定省專家組現場核查反映出的問題,制定整改方案,按時間節點切實抓好問題整改。
(二)化工園區安全整體提升。按照省安辦關于印發《四川省化工園區安全整體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辦函〔2022〕23號)要求,制定結合實際的工作方案,有序推進相關工作,化工園區安全整體提升工作見實見效。
(三)現場初查。參照《化工園區安全風險評估表》,在省專家組復核前,組織專家組全面初查化工園區安全風險評估等級。
六、持續推動安全生產整治工作落地見效
持續開展危險化學品等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組織開展三年行動“回頭看”,對專項整治中發現且未整改完的問題隱患實行掛牌督辦。總結三年行動成效,積極推動好的經驗做法;對存在的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深層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相關制度,逐項推動落實,著力從根本上消除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切實推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圓滿收官。
七、強化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責任追究
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要依法成立事故調查組,認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準確進行事故定性,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提出針對性強的整改措施。對2021年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評估,確保將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