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應急救援服務中心水上應急救援機制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2-15 來源:攀枝花市應急救援服務中心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應急救援服務中心
水上救援響應機制
(試行)
為及時、高效、有序應對水域突發事件,建立健全水上救援應急機制,規范水上救援行動,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攀枝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應急處置機制(試行)》,結合攀枝花市水上救援工作實際制定如下響應機制。
一、適用范圍
本機制適用于攀枝花市轄區水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二、救援原則
水域突發事件救援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統一指揮、科學決策、團結協作、快速高效”,按照“分級管理、屬地為主、科學施救”的原則進行。本級救援力量無法實施有效救援,可報請市應急管理局提供救援協助,
三、信息接收
市應急指揮中心。
四、響應流程
(一)信息研判
應急指揮中心收到水域突發事件信息,及時研判提出啟動應急響應意見,報請市應急管理局水上救援工作分管局領導批準。
(二)應急響應
應急指揮中心向市應急救援服務中心下達出勤指令(含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情況、需對接部門和聯系人員、聯系電話、需救援的事項)。市應急救援服務中心按指令要求組織應急救援人員和裝備實施救援備勤。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協調提供救援行動保障事宜。
(三)應急處置
市應急救援服務中心根據應急指揮中心指令,按照“科學施救”的原則開展救援作業,實施救援任務。
(四)救援評估
救援小組對救援行動組織實施過程進行總結評估,形成救援工作簡報,報應急指揮中心備案。
攀枝花市應急救援服務中心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