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指什么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10-07 來源:福建省地震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抗震設防要求就是建設工程抗震設防標準,也可以稱為防震標準。專業術語表述為:抗震設防要求系指建設工程抗御地震破壞的準則和在一定風險水準下的抗震設計采用的地震動參數或地震烈度。
防震標準與防洪標準相似,都是以多少年一遇的地震和多少年一遇的洪水進行表述。不同類型和不同重要性的建設工程,其抗御地震的準則和承抗風險是不同的。現舉例如下:
1)對房屋建筑類型抗御地震的準則是三階段設防,兩階段設計,即通常稱謂的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準則。而對一般性的房屋建筑風險水準確定為小震(多遇地震)為50年一遇,中震(基本設防地震)為475年一遇,大震(罕遇地震)為2000年一遇。換一種表述方法,對應為50年超越概率百分之六十三、百分之十、百分之二的概率水準下的地震烈度;
2)水工建筑的抗御地震的能力或地震動參數,以不出現導致垮壩的裂縫為準則的設計方法。對一般性水壩,抗震設防要求取475年一遇的地震,即50年超越概率百分之十的烈度或地震動參數值設防。而對大型壅水建筑,則按5000年一遇的地震,即100年超越概率百分之二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動參數進行設防;
3)核電站工程的抗御地震能力的準則,為安全運行和安全停堆防止核泄漏的兩階段考慮。其中保證安全停堆的抗震設防要求為萬年一遇的地震,即按100年超越概率百分之一風險水準下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動參數設防。而安全運行的設防則取安全停堆設防烈度或地震的參考值的1/2。
綜上所述,抗震設防要求是建設工程保障抗御地震能力的首要設防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