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攀枝花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12-01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各縣(區)人民政府,釩鈦新城、攀西科技城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各市(州)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復》(川府函〔2020〕185號)要求,現公布我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攀枝花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于2020年1月1日起實施。
二、攀枝花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組成。征收集體農用地以外的其他集體土地補償標準,按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0.5倍執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三、各縣(區)政府要抓緊公布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公布內容應包括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比例、實施時間、新舊征地補償標準銜接措施等。
四、各縣(區)政府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要求,統籌抓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公布實施后的各項工作。要加強政策解讀宣傳,充分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要建立糾紛處理與協調機制,妥善解決新標準實施中的問題,確保新舊征地補償標準順利銜接過渡。要切實履行征地主體責任,嚴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加強資金監管,嚴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補償費用,切實維護被征地群眾合法權益。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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