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動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助力共同富裕試驗區建設的實施意見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4-02-26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推動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助力共同富裕試驗區建設的實施意見
攀辦發〔2023〕44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推動我市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慈善事業第三次分配作用,助力攀枝花市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握慈善事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重要組成部分、作為第三次分配重要形式的功能定位,建立健全全市慈善工作體系和制度機制,培育慈善主體,激勵慈善行為,優化發展環境,提升監管水平,實現由應急慈善向常態慈善轉變、由民生慈善向全域慈善轉變、由少數慈善向大眾慈善轉變、由自發慈善向專業慈善轉變,更好地發揮慈善救急難、惠民生、優分配、促共富作用,為攀枝花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貢獻更多慈善力量。
(二)目標任務。
到2025年,具有攀枝花特色的慈善體系基本建成,慈善組織總體數量達到17家,其中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不少于9家,慈善捐贈總量明顯增長,慈善信托逐步開展,社會慈善氛圍明顯提升,“慈善花城”品牌初具效應。到2035年,攀枝花新型慈善體系更加成熟定型,慈善捐贈占GDP比重高于全國平均水平,慈善優化資源配置、調節收入分配作用發揮更加突出,“慈善花城”品牌形成顯著效應,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取得明顯成效。
(三)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慈善工作系列重要論述,自覺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慈善事業發展全過程、各方面,踐行黨的宗旨、響應黨的號召、當好黨的助手,堅定正確的發展方向。
——堅持自主自愿。充分尊重慈善參與主體意愿,為社會多元主體廣泛、常態參與慈善活動創造條件,引領有錢出錢、有物出物、有力出力的慈善新風尚。
——堅持服務大局。著眼服務黨和國家發展全局,緊扣國家戰略需要和群眾實際需求,增強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在中國式現代化歷史進程中擔當作為。
——堅持守正創新。把握新階段新形勢,立足新任務新要求,創新思路理念和政策機制,創新載體形式和技術手段,發展慈善新形態新業態,推動慈善與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協調發展。
——堅持依法治理。堅持依法興善、依法行善,建立慈善組織健康發展、慈善活動公開透明、慈善監管規范有力的工作閉環,全面提升慈善事業法治化水平。
二、重點任務
(一)壯大慈善主體,構建慈善組織體系。
大力培育各類慈善組織。加強慈善組織孵化培育,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依法認定為慈善組織。依托全市社會組織孵化體系,圍繞“消底、提低、擴中”行動,優先培育扶弱、濟困、扶老、救孤等關愛弱勢群體的慈善組織,鼓勵發展促進文教衛生、應對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環境保護等領域的慈善組織,鼓勵企業、企業家依法設立企業基金會。積極孵化社區類慈善組織。指導符合條件的慈善組織取得公開募捐資格,每個縣(區)至少培育1個具有公開募捐資格和稅前扣除資格的慈善組織,做實市縣(區)慈善會,在鄉鎮(街道)、村(社區)設立慈善工作站點,建立四級慈善工作體系。
支持發展慈善行業組織。指導市、縣(區)慈善會和有條件的樞紐型組織向慈善行業組織轉型,依法承接政府委托事項,發揮慈善行業組織連接政府、慈善組織從業者和社會三方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提供行業規范、行業交流、人才培養等服務,構建行業生態鏈。
積極建設慈善實體。探索建設慈善基地,鼓勵依托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社會工作服務站點、志愿服務站點等資源搭建捐資金、捐物資、捐服務、捐場地的多元慈善平臺。積極引導社會各界建立愛心驛站、慈善商店、慈善廣場(公園)等,鼓勵商業廣場、圖書館、銀行網點、連鎖門店等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設立慈善空間,實現慈善活動廣覆蓋和常態化。創新發展社會企業,探索“公益+市場”的方式提供社會服務。
(二)拓寬參與渠道,健全慈善參與體系。
拓展慈善捐贈方式。以共同富裕背景下社會需求為導向,建立黨政機關等帶頭常態參與慈善實踐制度,引導企業設立社會責任部門。常態開展“慈善一日捐”等全民性慈善活動。鼓勵慈善組織依法開展義拍、義賣、義展、義演等活動。鼓勵商業保險公司以免費為特殊困難群體、志愿服務群體提供保險等方式參與慈善事業。推動設立全市慈善共富基金。鼓勵企業和個人在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內以設立基金等方式參與慈善事業。
大力發展社區慈善。支持設立社區慈善共富基金,整合社區資源,用好“花城e+”等平臺,創新“五社聯動”機制,推動社區慈善助力基層社會治理“深耕善治”,推動共建共治共享。
加快發展慈善信托。強化慈善信托宣傳,鼓勵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運用慈善信托方式參與慈善活動。豐富慈善信托類型,鼓勵設立以扶弱濟困、教育發展、鄉村振興、災害救助和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等為目的的慈善信托。
推動互聯網+慈善。推進“互聯網+慈善”模式,創新慈善發展新路徑,鼓勵慈善組織開發行走捐、消費捐等新型捐贈應用場景,通過民政部指定的互聯網公益平臺推進“指尖公益”,提高群眾參與公益慈善的頻率和深度。
推動福彩事業發展。做好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工作,積極推進銷售網點社會渠道拓展和行業合作,轉變市場擴容工作方式,支持拓展發行渠道,補齊鄉鎮、農村空白市場。推進投注站點云管理和智慧網點建設。倡導公眾樹立“理性購彩、量力而行”的購彩理念,以購買福利彩票的方式參與公益慈善事業。管好用好福利彩票公益金,充分發揮福利彩票公益金效益,助推社會公益慈善事業發展。
積極發展志愿服務。貫徹落實志愿服務條例,完善志愿服務招募、注冊、培訓、服務記錄、激勵保障等政策,健全志愿服務體系。推動公共交通場所、文化體育場館、醫療教育機構、慈善服務機構等設立志愿服務站點。探索開展志愿者星級評定,依法維護志愿者合法權益。
推動慈善事業與社會工作協同發展。支持慈善從業人員考取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鼓勵慈善組織運用社會工作理念和方法開展慈善募捐和資源鏈接,引導慈善組織為社會工作提供資金、技術、人才、服務等支持。
(三)弘揚慈善文化,打造慈善文化體系。
挖掘慈善文化。加強慈善文化研究,充分挖掘“三線精神”中慈善文化元素,開發“慈善花城”形象標志,支持慈善文化作品創作,打造“慈善花城”品牌。鼓勵企業和企業家將慈善精神融入企業文化。將每年9月設立為花城慈善月,集中開展系列慈善活動,增強公民慈善意識,推動道德建設、文化建設、文明建設,促進精神共同富裕。
加強慈善教育。將社會慈善參與度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規劃,引導群眾在家庭、家教、家風建設中弘揚慈善理念。推動慈善實踐進機關、進園區、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培育公民的慈善意識。學校結合德育教育,開展慈善理念、慈善行為、典型人物和事跡等宣傳教育,引導青少年參與力所能及的慈善活動。
強化慈善傳播。廣泛開展公益宣傳,融合媒體資源,充分利用公共文化、公共交通等設施場所傳播慈心善舉,講好花城慈善故事。加大慈善法宣傳普及力度。
(四)激發慈善活力,優化慈善政策體系。
落實慈善優惠政策。優化慈善組織登記和認定流程。指導新設立(認定)的慈善組織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依法落實公益性慈善捐贈稅收優惠政策,探索優化個人捐贈稅前扣除流程。落實股權捐贈、房產捐贈、進口捐贈物資和突發事件等捐贈優惠政策,依法免征捐贈實物、有價證券、股權和知識產權等權利轉讓相關行政事業性費用。
強化政府購買服務。推動扶弱濟困、扶老助殘、兒童保護、鄉村振興、社會治理、生態環境保護類等慈善項目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鼓勵符合條件的慈善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建立慈善信息統計和發布制度。
健全激勵褒獎機制。積極推薦慈善先進典型參評“中華慈善獎”“四川慈善獎”,推動開展攀枝花慈善先進典型評選,鼓勵各行業、組織依法依規開展慈善工作褒獎,提升社會各界愛心人士參與慈善的獲得感、成就感、榮譽感。注重在慈善先進典型中推薦“兩代表一委員”、攀枝花市道德模范、攀枝花市志愿服務先進典型、攀枝花好人等,探索在面向工商界人士開展表彰(表揚)獎勵時,將慈善表現作為考察內容。慈善先進單位和個人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享受相關政策、資金支持或服務;對生活遭遇困難的個人或者家庭,優先提供救助和幫扶。
(五)加強慈善監管,完善慈善監督體系。
加強內部治理。指導慈善組織健全以章程為核心的權責明確、制衡有效、運轉協調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自治水平。鼓勵慈善組織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推進慈善組織誠信建設,規范公開慈善信息。
加強行業自律。支持行業型組織制定行為準則、行業規范,指引慈善組織治理和開展活動。探索會員信用評價和行業激勵懲戒機制,探索慈善組織黑名單制度,建立慈善組織退出機制,增強行業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自我監督能力。
加強政府監管。探索慈善組織全生命周期綜合監管機制,建立慈善組織活動異常名錄,構建慈善工作橫向聯合監管、縱向聯動執法機制。嚴格查處慈善領域違法行為,及時防范化解風險。
暢通社會監督。支持新聞媒體、社會大眾對慈善組織及其活動進行監督,保障捐贈者對捐贈財產使用情況的知情權。依托“慈善中國”、慈善組織網站等平臺,規范慈善組織信息公開,暢通公眾監督舉報渠道,打造陽光慈善。
(六)豐富智能場景,建立慈善智慧體系。
豐富慈善智慧場景。全面推行捐贈票據電子化。探索推動數字技術與慈善事業融合發展,運用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實現慈善活動智能分析、慈善捐贈全程監管和慈善行為一生記錄。
三、工作機制
(一)健全黨建引領機制。加強黨的領導,強化慈善組織黨的建設,大力推進慈善組織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兩個覆蓋”,實行黨組織班子與慈善組織負責人雙向進入、交叉任職,支持黨組織引領慈善組織管理發展,參與慈善組織決策管理,促進黨的工作融入慈善組織運行和發展全過程。
(二)健全統籌協調機制。加強慈善工作相關職能部門協同聯動,定期研究解決工作問題,形成黨委領導、政府引導、民政牽頭、部門支持、社會參與的慈善事業促進局面。
(三)健全供需對接機制。建立重點領域需求常態發布制度,建立需求清單和數據庫。完善資源鏈接渠道載體,發揮市縣(區)慈善會平臺優勢,經常性舉辦各類資源對接發布、交流沙龍、專題研討等慈善活動,促進慈善資源流動與共享。完善慈善資源合理有序調度制度,提升慈善資源投入及時性、精準性、有效性。
(四)健全項目牽引機制。圍繞加快建設共同富裕美好社會,聚力實現“萬家和”的共建共治共享目標,建立慈善公益促共富項目庫,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推動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優質化發展,助力建設橄欖型社會結構。外引一批全國、全省知名品牌慈善項目,內培一批有感召力、影響力的“慈善花城”品牌項目。創新慈善項目策劃。支持慈善組織主動研發場景化慈善產品,引導慈善行業推行慈善項目閉環管理。
(五)健全應急響應機制。堅持“政社協同”,建立“市—縣(區)—鄉鎮(街道)”慈善應急響應網絡,及時發布信息和需求,引導慈善組織有序參與應急救助和服務。支持市、縣(區)慈善會發揮樞紐作用,聯通黨委政府、聯動社會力量。加大應急響應日常演練,增強慈善領域應急響應社會協同水平和資源配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重視和支持慈善事業發展,將加快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納入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加強慈善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保險等社會保障制度的銜接。
(二)密切協同配合。民政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組織、宣傳、稅務、公安、教育和體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主動作為,其他相關部門和群團組織要各司其職、形成合力。
(三)強化人才保障。實施慈善人才培育計劃,鼓勵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為慈善組織提供人才和專業支持,通過聘請專家學者擔任顧問、建立專家智庫,依托各級社會組織孵化園、教育科研機構、規模慈善組織購買服務,強化人才支撐。研制出臺慈善從業人員人才評價、收入保障、信用記錄等支持政策。動員和鼓勵離退休干部按相關規定,經批準后到各級慈善會兼職,發揮作用。
(四)逐年穩步實施。加強與高校交流合作,借助專家學者學術優勢資源,發揮社會組織專業優勢,廣泛借智借力,推動制定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和2025—2035年規劃綱要,明確開展工作的時間表、任務圖,逐年穩步推進。支持有條件的縣(區)創建一批“慈善城區”“慈善鎮街”“慈善社區”,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和典型示范成果,帶動全市慈善工作高質量發展。
(五)營造濃厚氛圍。統籌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廣泛宣傳慈善事業的重要意義、政策法規、經驗做法和發展成果,營造人人崇善、人人向善的濃厚氛圍,構建“人人向善、事事行善、時時可善、處處有善”的格局。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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