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農業農村局 關于開展2023年度農業系列初、中、高級專業 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9-08 來源:攀枝花市農業農村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各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農業農村(農業農村和交通水利、農業農村和交通運輸)局,釩鈦高新區社會管理局,攀西科技城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各有關企事業單位,局直屬各事業單位:
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決定開展2023 年度農業系列農藝、畜牧、獸醫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和農藝、畜牧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申報、答辯和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
全市企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組織中從事農藝、畜牧、獸醫等有關工作,且具備晉升初、中級農藝師、畜牧師、獸醫師和高級農藝師、高級畜牧師職務任職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目前尚未建立完善農業系列初中高級職稱制度或初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條件不成熟的縣(區)、部門,如需委托評審初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應當由當地縣(區)人社部門和農業農村部門向市農業農村局出具委托評審函。評議結束后,市農業農村局將評審結果反饋委托單位,由單位自主使用評審結果。
二、申報條件
申報人員資格條件按照《攀枝花市農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攀農規〔2023〕1 號)要求申報評審,凡2023年12 月31 日前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均可申報評審。
三、申報專業的選擇
申報人員應重點根據本人所在單位性質和日常工作情況慎重選擇申報專業。申報專業應準確選擇填寫在《一覽表》、《人員情況簡表》和材料袋封面上,以便評委會分專業組開展答辯及評審。
(一)初中高級農藝師申報專業:
1. 農學(如:水稻、小麥、薯類、玉米、油菜等);
2. 園藝(如:果、蔬、茶、棉、花、藥、麻等);
3. 園藝蠶桑;
4. 園藝茶葉;
5. 植保;
6. 土肥;
7. 綜合(如: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科教、農業信息、農業宣傳、農村合作組織管理、農業農村政策研究等)。
8. 農業工程(含農業機械化、農村能源、農業生態資源環境保護等);
9. 水產。
(二)初中高級畜牧師申報專業:畜牧。
(三)初中級獸醫師申報專業:獸醫。
四、申報材料的要求
(一)申報材料的要求。
(1)需要提交的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3 份(含職稱申報誠信承諾及公示證明),同時提供電子文檔;
2.《申報評審農業系列初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人員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1 份,同時提供電子文檔;
3.《申報評審農業系列初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簡表》(以下簡稱《人員情況簡表》)1 份,同時提供電子文檔;
4.單位綜合推薦意見(內容包括申報人的基本情況、職業道德表現、專業學識水平、主要業績貢獻及單位考核測評意見等)1份,同時提供電子文檔;
5.任現職以來業務工作總結1 份,同時提供電子文檔;
6.申報人員近5 年《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1 套,由審核人確認屬實并加蓋單位公章。
7.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一套:(1)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可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通過“學信網”或“學位網” 進行查驗,并提供證明);(2)現任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文件或證書復印件;(3)首次聘任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證明材料(未聘任的,可不提供);(4)破格人員還需提供:學歷、資歷破格的相關證明材料。請將上述材料按以上順序裝訂在《評審表》第8頁和第9頁之間。所有材料需由申報人檔案管理部門確認,并在每頁材料上注明是否屬實并加蓋單位公章。
8.繼續教育證明材料復印件一套:按照《四川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要求,任現職以來參加繼續教育學習合格證書或證明材料(2023年6月前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業能力建設科完成蓋章印證登記的,提供印證登記頁復印件,由審核人確認屬實并加蓋單位公章,未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能力建設科蓋章印證登記的提供由所在單位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證明》(附件5),另附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合格證書復印件)。
9.反映本人專業技術能力水平和實際工作業績貢獻的證明材料一套(裝訂成冊)。復印件均需注明是否屬實并加蓋單位公章。
(2)材料報送要求
1.各單位應指派專人認真審查職稱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申報人員學歷學位信息由各縣(區)、各部門人事部門和用人單位負責查驗。評審結束后,除評審通過人員的《評審表》外,其它材料將不予退還。
2.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應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 個工作日。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逐級上報。
3.評審材料中《一覽表》和《人員情況簡表》規格統一為標準A3 紙尺寸,其余所有材料規格統一為標準A4 紙尺寸。《評審表》將會單獨裝入本人檔案,故不能與其它附件材料合裝。
4.評審材料請用標準牛皮紙檔案袋包裝,每人1 袋。材料袋封面請貼上《袋內材料目錄》,并逐項填寫好各材料名稱及份數。
5.《一覽表》需由市級有關單位或各縣(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匯總、蓋章。《一覽表》內容務必真實無誤,否則視為弄虛作假。個人材料袋按匯總后的《一覽表》順序對應排序。各縣(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匯總后的《一覽表》電子版和申報人員全部電子文檔(需以申報人姓名分別建立文件夾),隨紙質材料一并報送。
6.申報人員材料應由市級有關單位和各縣(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派專人集中統一報送至市農業農村局人事科。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23 年10月13 日,逾期不予受理申報。
(3)有關法律責任
1. 申報人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撤銷其職稱,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
2. 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未依法履行審核職責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批評教育,并責令采取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答辯要求
(一)答辯范圍。2023年,凡達到規定學歷但非農業專業或非農業相近相關專業的;專業技術職稱跨系列或跨專業的;破格申報人員;副高級職稱申報人員;職稱評審委員會或其學科專業組認為應當進行答辯的人員,均須參加市農業系列初、中、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組織的答辯。答辯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免答辯人員。按照川農〔2019〕46 號文件規定,免答辯人員范圍為:在脫貧攻堅、駐村幫扶工作中成績突出,被省級部門考核優秀的人員或涼山州綜合幫扶隊員年度考核優秀的人員。符合免答辯政策的人員可自愿選擇是否參加答辯。符合免答辯條件,且自愿選擇免答辯的人員,由各縣(區)農業農村局和有關單位負責資格審核確認。免答辯證明材料一并放入個人材料袋。
(三)答辯內容。答辯的內容以申報人員提供的材料為主,重點了解申報人掌握所從事專業的基礎知識、學識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報人員所提供論文、業績、成果的真實性。
(四)答辯結論。答辯結論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優秀”和“合格”的申報人員進入評審階段,答辯“不合格”的不予通過。
六、其它事項
根據“川職改辦〔2000〕8 號”文件和“川價字費〔1999〕265 號”、“川發改價格〔2017〕472 號”文件規定:初、中級職務每人次收取評審費140 元,需答辯的每人次交費200 元(評審費140 元和答辯費60 元);高級職務每人次收費標準為320 元(評審費240 元和答辯費80 元);符合免答辯條件,且自愿選擇免答辯的人員收費標準為240 元。經市農業農村局人事科審查符合申報條件后,統一用現金支付。
聯系人:張敏婕,聯系電話:0812-3349751。
附件:職稱評審相關表格(2023版)
攀枝花市農業農村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