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農業農村局 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業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 有關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11-04 來源:攀枝花市農業農村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各縣(區)農業農村(農業農村和交通水利、農業農村和交通運輸)局、釩鈦新城管委會社會管理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攀枝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攀安委〔2022〕1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對舉報攀枝花市行政區域內重大農業安全事故隱患或農業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屬實的單位、組織和個人給予獎勵,獎勵范圍、標準及辦理流程嚴格按照《攀枝花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執行。
為落實市安辦關于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的有關要求,現通知如下。
一是請各縣(區)農業農村部門對照《攀枝花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等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舉報獎勵相關制度,細化內部工作分工,明確工作職責和核查、獎勵等流程。
二是各縣(區)農業農村部門要迅速完善安全生產舉報投訴渠道,在門戶網站、公眾號等公開舉報方式,并在本地區通過各種方式廣泛開展安全生產舉報及獎勵的宣傳。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舉報臺賬,如實記錄舉報(轉交、移交)相關信息、核實處理情況、舉報獎勵情況,臺賬要依法保護舉報人員信息。請于11月5日前將本部門安全生產舉報電話、舉報郵箱和受理地址報市農業農村局安辦備案,聯系人:張瑜,聯系電話:18980347871;郵箱:32655493@qq.com。
附件:攀枝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安全生
產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攀安委〔2022〕13號)
攀枝花市農業農村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