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 攀枝花市農業農村局 攀枝花市市場監管局 關于2024年全市天然水域春季禁漁的通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4-02-18 來源:攀枝花市農業農村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為了保護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漁業資源,促進天然水域漁業資源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對2024年我市境內天然水域春季禁漁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漁范圍:攀枝花市境內所有天然水域(包括烏東德電站庫區攀枝花段、觀音巖電站庫區攀枝花段、二灘電站庫區攀枝花段、桐子林電站庫區、金沙電站庫區、銀江電站庫區)。
二、禁漁時間:2024年3月1日0:00至6月30日24:00。
三、禁漁規定:在禁漁期內,所有天然水域禁止開展漁業捕撈作業、垂釣、水禽放養、扎巢取卵和挖沙采石等活動,禁止銷售、收購、運輸天然水域內捕撈的漁獲物。
四、違反禁漁規定者,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辦法》的規定處罰。
五、在禁漁期間,阻礙、抗拒漁業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行政的,公安機關將依法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厲查處,以保障春季禁漁工作的順利開展。
六、禁漁期舉報電話:
攀枝花市公安局:110
攀枝花市農業農村局:12316
攀枝花市市場監管局:12315
特此通告!
攀枝花市公安局 攀枝花市農業農村局 攀枝花市市場監管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