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衛生健康委關于轉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2-04 來源:養老工傷科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攀枝花市財政局
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轉發《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
財政廳 四川省衛生健康委關于轉發因
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
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各縣(區)人社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委:
現將《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衛生健康委關于轉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11 號)轉發你們,請務必按照通知要求,提升政治站位,密切配合協作,嚴格遵照執行,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工傷保險工作。
附件: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衛生健康委關于轉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攀枝花市財政局
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1月25日
轉發《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衛生健康委關于轉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請以此件為準).pdf 關于轉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