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公布2019年度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9-06-12     來源:局社保科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轉發《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公布2019年度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現將《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公布2019年度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273號)轉發你們,并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20191—4月,攀枝花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為20116元,下限為4023元。

二、從201951日起,依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檔次的指導意見,結合我市實際,2019年度攀枝花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在維持原有檔次的基礎上,增加150%、200%、250%、300%四個檔次。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攀枝花市財政局

                  201964日

20190524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公布2019年度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273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