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6部門關于做好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個人籌資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8-28 來源: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各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教育體育局、扶貧移民局、民政局、殘疾人聯合會、市醫保局: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做好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18〕2號)和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等文件規定,為切實做好我市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補充保險個人籌資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籌資標準
(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籌資標準。
1.我市成年居民和16周歲以上未在校的城鄉居民,參加2019年度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為:一檔205元/人.年;二檔360元/人.年。參保居民原則上以戶為單位(以戶口簿登記為準),統一選擇其中一檔繳費。
2.在校學生和16周歲以下不在校的城鄉居民,參加2019年度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按一檔繳費,標準為205元/人.年。
(二)城鄉居民補充醫療保險個人籌資標準。
1.我市成年居民和16周歲以上未在校的城鄉居民,參加2019年補充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為:一檔15元/人.年,二檔30元/人.年,參保居民按其選擇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檔次對應繳費。
2.在校學生和16周歲以下不在校的城鄉居民,參加2019年度補充醫療保險的個人按一檔繳費,標準為15元/人.年。
(三)特殊困難群體個人籌資補助。
1.由扶貧移民部門認定全額資助參保繳費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其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按一檔繳費標準予以全額資助。
2.由民政、殘聯部門認定全額資助參保繳費的城鄉居民,按照現行民政、殘聯對特殊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相關政策規定進行資助參保。
3.由民政、殘聯部門認定定額資助參保繳費的城鄉居民,個人先全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費,再按民政、殘聯部門的相關規定申領個人繳費補助。定額資助的參保人員選擇一檔繳費標準的,按實際繳費標準予以補助;選擇二檔繳費標準的,超過資助標準的個人繳費部分由參保人員個人承擔。
二、籌資時間
2019年攀枝花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時間為
三、籌資方式
(一)各高校、中等職業學校(技校)、特殊教育學校、中小學校在校學生個人繳費,由學校
(二)已經安裝了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金保工程系統)和銀行POS機繳費系統的社區、村社按照規程做好所屬城鄉居民參保登記、刷卡繳費、信息確認和開具票據等相關工作。
(三)未實現銀行POS機繳費的社區、村社,由經辦人員集中或上門收取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并及時將收取的資金繳存到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指定的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收入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教體、民政、殘聯、扶貧移民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協調,密切配合,按照屬地原則做好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籌資工作,確保全市各類全額資助參保對象參保率達到100%。
(二)各級醫保經辦機構應主動協調民政、殘聯、扶貧移民等部門,明確各類資助對象名單提供、身份確認、信息核查等工作的責任分工,按照資助對象人數和金額相匹配的原則將資金繳入醫療保險基金收入戶,確保籌資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
(三)各鄉鎮(街道)、村(社區)應按照職責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宣傳動員、參保登記、籌資繳費、信息確認等工作,努力實現應保盡保,同時加強參保人員繳費環節的風險防控措施,規范社會保險基金專用票據管理,確保基金安全。
(四)各高校、中等職業學校(技校)、特殊教育學校、中小學校應組織好在校學生參保,按時完成參保信息登記、錄入、代收保險費和核實全額資助參保對象身份等工作,并及時向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繳存資金。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攀枝花市財政局
攀枝花市教育體育局 攀枝花市扶貧和移民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