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印發四川省“新八級工”職業技能 等級制度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4-08-15 來源: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單位),有關單位:
現將《四川省“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年7月30日
四川省“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建設
實施方案
為加快落實“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制度,扎實推進我省技能人才隊伍建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新時代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健全完善新時代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制度的意見(試行)》《中共四川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實施新時代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制度的意見(試行)》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省委十二屆二次全會部署和省委人才工作會議有關要求,堅持黨管人才原則,突出就業優先導向,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全面推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縱深推進“技能四川”行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四川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
二、目標任務
完善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職業技能等級制度,著力強基礎、優結構,擴規模、提質量,建機制、增活力,在以技能人員為主體的用人單位中建立由首席技師、特級技師、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學徒工構成的“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序列。
(一)完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制。至2024年底,力爭實現以技能人員為主體的省屬國企全覆蓋啟動實施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啟動實施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地方國企達到50家,鼓勵和支持大型優質民企啟動實施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二)實施分類考評、分級考核體系。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鼓勵專業技術人才參加職業技能評價,支持企業充分發揮在技能人才培養、使用、評價、激勵等方面的主體作用,按照規定廣泛開展定級考評、直接認定和以賽代評等多元評價。至2026年底,省屬國企、地方國企和已備案的大型優質民企等單位內部技能崗位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覆蓋面要分別達到95%、85%、75%以上。
(三)有序實施首席技師、特級技師評聘工作,加強高技能領軍人才管理和服務。優先在全省“5+1”現代工業、“10+3”現代農業、“4+6”現代服務業和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行業(領域)評聘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首席技師和特級技師。2024年至2027年,全省總計評定首席技師達100名、特級技師達1000名。健全高技能人才長效激勵機制,推動形成人人學技能、有技能、長技能、比技能的技能型社會。
三、實施范圍
(一)企業范圍。經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或擬備案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企業。優先在全省“5+1”現代工業、“10+3”現代農業、“4+6”現代服務業和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行業(領域)的大型企業、龍頭企業實施。
(二)人員范圍。實施單位所有技能工作從業人員,含勞務派遣、勞務外包、在單位實習人員、有隸屬關系的單位在崗職工等,鼓勵支持從事技能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
(三)職業(工種)范圍。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的技能類職業(工種)均可參加,可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和實際需要,選擇與專業技術人才實現職業發展貫通的工程技術技能類職業(工種)優先實施。
四、主要內容
(一)加快落實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備案。參加“新八級工”制度建設的用人單位要按照《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全面推進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規〔2022〕9號)等有關規定,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備案,明確評價職業(工種)、技能等級及相應職業標準或評價規范等,備案通過后按規定開展技能評價。
(二)建立“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用人單位根據職業(工種)特點,技術技能發展的實際水平,在現有職業技能等級設置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或調整技能等級。對設有高級技師的職業(工種),可在其上增設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技術職務(崗位),在初級工之下補設學徒工,形成由學徒工、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特級技師、首席技師構成的“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序列。行業企業根據自身特點,考慮歷史沿用、約定俗成等因素,對上述技能等級名稱可使用不同稱謂,并明確其與相應技能等級的對應關系。
(三)健全“新八級工”相關制度體系。用人單位要以“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崗位)要求(附件1)為依據,按照職業標準編制技術規程確定的原則和要求,建立適應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和實際需要,以職業能力為導向的“新八級工”評價標準或評價規范,并將職業道德、職業操守和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等要求納入其中,遵循技能人才成長規律,以品德、知識、能力、業績、貢獻等為導向,自主細化和完善“新八級工”評價標準,原則上可以對職業功能、工作內容、技能要求進行不低于國家職業標準要求的適當調整,按規定報備后實施。同步健全“新八級工”聘期管理、日常和動態考核制度,建立退出機制,實行與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序列相匹配的崗位績效工資制等。其中,對在聘的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在學習進修、輪崗鍛煉、崗位聘任、職務職級晉升、評優評獎、科研項目申報等方面,分別比照本單位初級、中級、高級職稱人員享受同等待遇;聘用到特級技師崗位的人員,比照本單位正高級職稱人員享受同等待遇;首席技師薪酬待遇可參照本單位高級管理人員標準確定或根據實際確定,不低于特級技師薪酬待遇。
(四)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鼓勵企業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將學徒工等級納入企業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序列。學徒工的轉正定級考核,由用人單位在其跟隨師傅學習期滿和試用期滿后,依據本單位有關要求進行。參加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的學員完成所有培訓學時或滿足評價條件后,由用人單位按照培養目標進行考核定級。
(五)廣泛自主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等級考核是技能考核評價的主體,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用人單位,可依據《國家職業標準》、行業企業評價規范等,面向本單位職工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價。鼓勵用人單位在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初期,制定定級考評和直接認定的操作細則,面向本單位職工廣泛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定級考評可根據崗位條件、職工日常表現、工作業績等開展,可與崗位練兵、技術比武、技術攻關、揭榜領題等相結合,支持打破學歷、資歷、年齡、比例等限制,對技藝高超、業績突出的一線職工,依據直接認定工作指引(附件2)細化制定本單位工作方案后按程序組織實施。
(六)有序實施特級技師評聘。特級技師是在高技能人才中設置的高技能等級和高級技術職務(崗位),一般應在有高級技師的職業(工種)領域中設立,通過評聘的方式進行,實行崗位聘任制。特級技師的評聘不是職業技能等級的普遍晉升,用人單位要在廣泛實施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基礎上,依據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的推薦名額和評定條件(附件3,下同)細化制定本單位特級技師初評和擬聘用工作方案,報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省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實施。初評工作方案應明確初評條件、初評方式、時間安排;擬聘用方案應明確管理期目標任務、薪酬待遇配套措施等具體規定。初評可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個人述職、成果展示、面試答辯、綜合評議、業績量化考核等形式進行。初評推薦名單由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省級主管部門審核后,按程序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用人單位組織綜評、公示、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規定頒發證書、任職聘用。
(七)有序實施首席技師評聘。首席技師是在技術技能領域作出重大貢獻,或本地區、本行業企業公認具有高超技能、精湛技藝的高技能人才,原則上從特級技師中產生,特別優秀的也可以從高級技師中產生。已備案實施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用人單位可有序實施首席技師評聘。用人單位依據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的評定條件和本單位特級技師、高級技師聘任情況,確定本單位首席技師推薦名單和擬聘用工作方案。擬聘用方案應明確管理期目標任務、薪酬待遇配套措施等具體規定。推薦名單和擬聘用工作方案由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省級主管部門審核后,按程序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用人單位組織綜評、公示、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規定頒發證書、任職聘用。
(八)加強高技能領軍人才管理。建立首席技師、特級技師三年管理期制度,對管理期內的首席技師、特級技師,所在單位要細化明確其職責,設置年度考核和終期考核,考核結果記入本人檔案并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對考核優秀人員,優先作為國家和省人才計劃的推薦對象。建立退出機制,對管理期內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評聘人員,由所在單位提出處理意見,按程序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定后,取消其首席技師、特級技師等級,解除評聘并取消相關待遇(附件4)。
(九)加強高技能領軍人才服務。將首席技師、特級技師納入省級高技能領軍人才培育實施計劃,對管理期內的首席技師、特級技師,要強化工資收入分配的技能價值激勵導向,支持其設立技能大師工作室,開展技術革新和技術改造工作,支持其參加國家和省有關部門組織的學習進修、學術交流、休假療養等活動,在高技能人才項目建設中對其給予優先考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建設是落實國家和省新時代技能人才工作部署的重要舉措,各市(州)、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建設對于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評價,服務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意義。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籌組織實施全省“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建設,負責政策制定、指導實施、協調推進重點任務和調度通報工作進展等,會同省國資委、省工商聯等做好省屬國企、大型優質民企的統籌協調、政策咨詢、過程指導等服務。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會同屬地國資主管部門、工商聯等認真組織實施,精準推薦地方企業申報試點,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對各類企業進行指導、督導。各建設單位作為實施主體,要切實擔負責任,細化具體措施,確保各項重點任務落到實處。
(二)實行清單管理,加強指導監督。各市(州)、有關部門要合理確定目標任務,按照建設一批、儲備一批、謀劃一批的原則,按年度確定建設任務,建立工作臺賬,動態調整、發布“新八級工”制度建設單位名單,科學謀劃下一年度任務。各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評定條件等有序組織實施,要按照管理服務工作指引制定配套措施切實落實待遇,穩慎推進“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建設,不得將直接認定視作突破國家職業標準的普遍晉升,要自覺接受監督,確保建設工作質量和實際效果。
(三)注重總結推廣,強化宣傳引導。“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建設是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評價的制度性工作,各地、各有關單位要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示范帶動更多的企業建立工作機制;要廣泛宣傳“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制度,提高技能等級證書的社會認可度,挖掘優秀技能人才的典型事跡,深入報道技能人才評價服務產業工人隊伍建設,促進企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的典型做法,營造尊重勞動、崇尚技能、關愛人才的良好氛圍。
六、其他事項
本通知自2024年7月30日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崗位)要求
2.職業技能等級直接認定工作指引
3.首席技師、特級技師評定條件
4.首席技師、特級技師管理服務工作指引
附件1
“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崗位)要求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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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別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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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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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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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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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徒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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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基本完成本職業某一方面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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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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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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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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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運用基本技能獨立完成本職業的常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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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通過的用人單位、院校和社會評價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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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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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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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熟練運用基本技能獨立完成本職業的常規工作;在特定情況下,能夠運用專門技能完成技術較為復雜的工作;能夠與他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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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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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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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熟練運用基本技能和專門技能完成本職業較為復雜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規性的工作;能夠獨立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能夠指導和培訓初、中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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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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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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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熟練運用專門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職業復雜的、非常規性的工作;掌握本職業的關鍵技術技能,能夠獨立處理和解決技術或工藝難題;在技術技能方面有創新;能夠指導和培訓初、中、高級工;具有一定的技術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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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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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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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熟練運用專門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職業的各個領域完成復雜的、非常規性工作;熟練掌握本職業的關鍵技術技能,能夠獨立處理和解決高難度的技術問題或工藝難題;在技術攻關和工藝革新方面有創新;能夠組織開展技術改造、技術革新活動;能夠組織開展系統的專業技術培訓;具有技術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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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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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級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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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產科研一線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業績貢獻突出的“企業高技能領軍人才”。能夠熟練運用專門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職業的各個領域完成復雜的、非常規性工作;精通本職業及相關職業的重要理論原理及關鍵技術技能,能夠獨立處理和解決高難度的技術問題或工藝難題;承擔傳授技藝的任務,在技能人才梯隊培養上作出突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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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及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指導用人單位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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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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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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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技術技能領域作出重大貢獻,或在本地區、本行業企業具有公認的高超技能、精湛技藝的“地方或行業企業高技能領軍人才”。為地方、行業企業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作出突出貢獻;為國家重大技術攻關、成果轉化、技術創新、發明等作出突出貢獻,在地方、行業企業的技術進步與發展中發揮關鍵作用,專業水平在地方、行業企業具有很高認可度和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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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及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國務院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指導用人單位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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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行業企業可結合實際對上述要求進行修訂完善。
2.上述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樣式和編碼按照有關規定確定。證書編碼第16位為大寫
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數字,其中“X”表示“學徒工”,“T”表示“特級技師”,“S”表示“首
席技師”,“5、4、3、2、1”分別表示“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
師”。
附件2
職業技能等級直接認定工作指引
為支持企業等用人單位,面向本單位職工廣泛建立職業技能等級制度,自主開展職業技能等級直接認定等多元化評價,特制定職業技能等級直接認定工作指引。
一、實施范圍
(一)實施機構。
原則上以省“5+1”現代工業、“10+3”現代農業、“4+6”現代服務業和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行業(領域)的大型企業、龍頭企業為主;企業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激勵等制度體系完備;具有專職的技能人才培訓、評價工作部門以及工作人員;一線技能職工人數不低于1000人。
(二)認定對象。
1.新招錄或未定級職工;
2.技能高超、業績突出的在職在崗職工;
3.有重大技能貢獻的在職在崗職工。
(三)認定職業(工種)和等級。
認定職業“5+1”現代工業、“10+3”現代農業、“4+6”現代服務業和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行業(領域)的職業(工種)為主;涵蓋五級職業技能等級(初級工)、四級職業技能等級(中級工)、三級職業技能等級(高級工)、二級職業技能等級(技師)、一級職業技能等級(高級技師)等職業技能等級。
二、認定方式
職業技能等級直接認定是指企業采取業績評定、現場評審、技術比武、技術攻關、揭榜領題等方式對職工日常工作表現、生產實操水平、業績貢獻大小作出判定的評價方式。區別于傳統技能評價方式,直接認定無需進行理論知識考試、技能操作考試。開展直接認定時,企業應由人力資源部門(職工培訓部門)牽頭成立工作小組,明確職責分工,確定評定(評審)專家,制定認定方案。
直接認定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一般以業績評定、技術比武等方式進行,直接認定技師、高級技師原則上應在業績評定的基礎上,組織現場評審或答辯,以兩種方式評分綜合確定直接認定結果,其中業績評定評分權重不低于60%。
三、認定條件
申報人員應是在本企業生產科研一線從事技術技能工作并具備相應條件的優秀技能人才,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工匠精神,愛崗敬業、甘于奉獻,在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方面表現優秀。
(一)新招錄或未定級職工。參加直接認定的新招錄職工應當為試用期滿并完成企業定崗手續;未定級的職工應當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6個月以上。
1.直接認定為相應職業(工種)初級工者,應為經企業考核,能夠運用基本技能獨立完成本崗位常規工作的。
2.直接認定為相應職業(工種)中級工者,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在同一企業從事本職業(工種)工作滿5年,仍未確定職業技能等級,經企業考核,勝任本崗位工作的;
(2)取得工程技術類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在同一企業連續從事本職業(工種)工作滿1年及以上,經企業考核,具備一線操作技術技能,勝任本崗位工作的;
(3)取得以中級工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本職業或相關專業中等職業學校以上畢業證書或中級工班畢業證書,在同一企業連續從事本職業(工種)工作滿1年及以上,經企業考核,勝任本崗位工作的。
3.直接認定為相應職業(工種)高級工者,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在同一企業從事本職業(工種)滿10年,仍未確定職業技能等級,掌握高技能、復合技能且業績優良,經企業考核,為本企業作出長期貢獻的;
(2)取得以高級工及以上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本職業或相關專業高等職業學校大專及以上畢業證書或高級工班畢業證書,在同一企業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滿1年及以上,經企業考核,勝任本崗位工作的。
(二)技能高超、業績突出的在職在崗職工。企業可根據自身實際,評價職工在改善工作環境、消除重復勞動、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生產效益等各方面表現,認定職工技能水平高超、工作業績突出。
1.直接認定為相應職業(工種)高級工者,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開展技術創新、技術攻關活動,經企業認可,促進企業生產效率或經濟效益顯著提升;
(2)個人業績考核連續3年超過企業規定的年度個人 績效指標或業績指標20%及以上;
(3)連續3年憑技能水平和個人業績,獲評企業年度“先進工作者”“優秀標兵”“優秀員工”等表揚表彰榮譽(表揚表彰比例人數不超參評人員的5%);
(4)在集團總公司按照國家職業標準三級(高級工)及以上要求組織實施的技術比武、崗位練兵活動中成績合格者;或在集團總公司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四級(中級工)及以上要求組織實施的技術比武、崗位練兵活動中獲得決賽單人賽項前3名;
(5)以“傳、幫、帶”等形式為本企業培養出3 名及以上中級工并被本企業聘用至相應一線技術技能崗位滿2年及以上。
2.直接認定為相應職業(工種)技師者,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領辦企業技術革新等重大項目或帶領工作團隊解決重要技術技能疑難雜癥,經企業認可,為企業技術進步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2)在集團總公司按照國家職業標準二級(技師)及以上要求組織實施的技術比武、崗位練兵活動中成績合格者;或在集團總公司按照國家職業標準三級(高級工)及以上要求組織實施的技術比武、崗位練兵活動中獲得決賽單人賽項第1名,且已具有高級工等級的選手;
(3)以“傳、幫、帶”等形式為本企業培養出3 名及以上高級工并被本企業聘用至相應一線技術技能崗位滿2年及以上。
(三)有重大技能貢獻的在職在崗職工。職工在工藝創新、技能攻關、技術改造、發明創造、技藝傳承等方面為企業取得重大突破,直接或間接為企業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幫助企業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位置等,企業可認定為重大技能貢獻。
1.直接認定為相應職業(工種)技師者,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經企業認可,牽頭實施技能攻關為企業創造經濟效益5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
(2)經企業認可,對引進的重大生產設備能及時消化吸收技術并有效駕馭,突破技術瓶頸,保障全流程生產順利開展;
(3)牽頭開展技術創新、發明、改造、推廣、應用等獲得市(州)級三等獎以上并成功作用于企業生產;
(4)獲評“天府工匠”“四川省技術能手”“省級技能大師”等省級及以上技能榮譽,或市(州)級“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等重要榮譽。
2.直接認定為相應職業(工種)高級技師者,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經企業認可,牽頭實施技能攻關為企業創造經濟效益1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
(2)經企業認可,對重大生產設備進行原創性設計、改造、創新,推動工藝改進、能源節省、材料革新等,并實現重大經濟收益;
(3)牽頭開展技術創新、發明、改造、推廣、應用等獲得市(州)級一等獎以上并成功作用于企業生產;
(4)獲評“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國家級技能大師”等國家級及以上技能榮譽,或省級及以上“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等重要榮譽。
四、認定程序
企業細化制定本單位職業技能等級直接認定工作方案,經公示后,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查備案,備案通過后按程序組織實施。直接認定結果經單位公示后,按規定頒發證書、任職聘用,并將直接認定的評價數據同步報送備案地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附件3
首席技師、特級技師評定條件
首席技師、特級技師是在高技能人才中設置的高技能等級和高級技術職務(崗位),一般應在有高級技師的職業(工種)領域中設立,是我省高端人才隊伍建設政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首席技師、特級技師從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優秀高技能人才中推薦評定。
一、特級技師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國國籍,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工匠精神,愛崗敬業、甘于奉獻,公認度高;
(二)在高級技師崗位工作滿5年、仍從事本職業(工種)工作,且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
(三)具有適應工作崗位需要的身體條件,一般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四)在生產科研一線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業績貢獻突出的“企業高技能領軍人才”;
(五)能夠熟練運用基本技能獨立完成本職業的常規工作,能夠熟練運用專門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職業的各個領域完成復雜的、非常規性工作,在某一生產工作領域具有獨特先進的操作技術方法;
(六)精通本職業及相關職業的重要理論原理及關鍵技術技能,能夠獨立處理和解決高難度的技術問題或工藝難題,或在開發應用先進科學技術成果并將其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方面、在技術革新和技術改造中創造效益并作出突出貢獻;
(七)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技術管理能力,能夠組織開展系統的專業技術培訓,能承擔傳授技藝的任務,在帶徒傳技等方面業績突出,在技能人才梯隊培養上作出突出貢獻。
具備基本條件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優先考慮:
1.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
2.享受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人員;
3.全國技術能手;
4.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帶頭人,或獲得省部級、中央企業及以上技能大師類稱號者;
5.天府青城計劃—技能領軍人才項目獲得者;
6.世界技能大賽獎牌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金牌(第一名)獲得者;
7.在培養技能人才和傳授技藝方面有突出貢獻,世界技能大賽獲獎者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金牌(第一名)獲得者的主教練。
二、首席技師由已開展特級技師評聘工作的單位開展,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原則上從已評聘的特級技師中產生,在高級技師崗位工作滿8年、仍從事本職業(工種)工作,且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
(二)在技術技能領域作出重大貢獻,或在本地區、本行業企業具有公認的高超技能、精湛技藝的“地方或行業企業高技能領軍人才”;
(三)為地方、行業企業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作出突出貢獻;
(四)為國家重大技術攻關、成果轉化、技術創新、發明等作出突出貢獻,在地方、行業企業的技術進步與發展中發揮關鍵作用;
(五)專業水平在地方、行業企業具有很高認可度和影響力。
附件4
首席技師、特級技師管理服務工作指引
第一條 首席技師、特級技師管理期限為三年,起始時間自被批準的次月1日起計算。
第二條 首席技師、特級技師在管理期內應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和作用,履行好以下職責:
(一)自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模范遵守企業規章制度,發揚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工匠精神,愛崗敬業、甘于奉獻;
(三)積極促進科學技術或技能工藝的研究、發展和應用,努力創新,爭取在國家重大技術攻關、成果轉化、技術創新、發明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在地方、行業企業的技術進步與發展中發揮關鍵作用并做出成績;
(四)積極培養人才,為地方、行業企業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作出突出貢獻;
(五)承擔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關部門組織的咨詢、評議任務;
(六)與所在單位簽訂管理期內須完成的體現首席技師、特級技師作用的崗位職責任務,認真履行所在單位賦予的崗位職責,在本職崗位上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七)努力推動我省經濟社會事業高質量發展。
第三條 首席技師、特級技師在管理期內享受以下待遇:
(一)所在單位要為首席技師、特級技師建立基于崗位價值、能力素質、業績貢獻的工資分配制度,將首席技師、特級技師等級作為技能人才工資分配的重要參考,突出技能人才實際貢獻;
(二)在學習進修、輪崗鍛煉、崗位聘任、職務職級晉升、評優評獎、科研項目申報等方面,特級技師比照本單位正高級職稱人員享受同等待遇。首席技師薪酬待遇可參照本單位高級管理人員標準確定或根據實際確定,不低于特級技師薪酬待遇;
(三)首席技師、特級技師人均工資增幅不低于本單位相應層級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人均工資增幅;
(四)首席技師、特級技師可向所在單位申請設立技能大師工作室等充分發揮其技術攻關、技術交流、帶徒傳技和示范引領作用;
(五)將首席技師、特級技師納入省級高技能領軍人才培育實施計劃;
(六)在高技能人才項目建設中對首席技師、特級技師等給予優先考慮;
(七)參加國家和省有關部門組織的學習進修、學術交流、休假療養等活動。
第四條 所在單位要強化《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實落地,強化工資收入分配的技能價值激勵導向。對評聘的首席技師、特級技師可探索實行協議工資、項目工資、年薪制、專項特殊獎勵、股權期權激勵、技術創新成果入股、崗位分紅等激勵辦法。
第五條 對管理期內的首席技師、特級技師,由所在單位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內容為履行本工作指引規定職責及其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崗位職責任務的履行情況,考核結果分優秀、合格、不合格等次,結果記入本人考績檔案。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不定期抽查考核情況。對考核優秀人員,優先作為國家和省人才計劃的推薦對象。
第六條 首席技師、特級技師在管理期內考核為優秀或合格的,管理期滿后仍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范圍、條件的,可再次被推薦、評定、聘任和管理。再次推薦、評定、聘任與首次推薦、評定、聘任程序相同。
第七條 首席技師、特級技師有下列情況之一,取消其首席技師、特級技師等級,解除評聘并取消其他待遇:
(一)喪失或違背首席技師、特級技師所必須具備的思想政治條件和職業道德標準的;
(二)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的;
(三)受到開除黨籍或行政開除處分,或構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擅自離職、不履行規定職責,工作瀆職、失職,造成嚴重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五)管理期內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第八條 首席技師、特級技師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停止對應的激勵待遇:
(一)退休;
(二)去世;
(三)調離四川;
(四)被取消首席技師、特級技師等級。
第九條 對應取消首席技師、特級技師等級及相關待遇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處理意見,按照隸屬關系經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屬企業等省級部門推薦的單位直接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按程序審定。
第十條 所在單位要切實采取措施,積極營造寬松、民主、開放的技術革新氛圍,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技術技能成果轉化體系,加強技術技能攻關基礎平臺建設,大力支持首席技師、特級技師開展技術革新和技術改造工作。
在申報、審批重大工程項目、重點科技計劃、前沿科研課題和資助科研經費時,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和重點支持:
(一)多名首席技師、特級技師合作研究、實施的;
(二)首席技師、特級技師與其他省級人才計劃入選者合作研究、實施的;
(三)首席技師、特級技師技術領銜主持的。
第十一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戰略部署,適時組織相關領域的首席技師、特級技師研究深入推進創新驅動引領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發揮首席技師、特級技師在專業發展、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等方面作用;建立健全相應平臺,促進首席技師、特級技師之間交流合作。
第十二條 各地、各部門和單位應積極支持首席技師、特級技師申報科研項目、申請科研經費、承擔科研課題,為其參加學習進修、學術交流、休假療養等活動提供便利;應盡量保持首席技師、特級技師業務工作的相對穩定,保證其有足夠的時間從事技術技能攻關工作,充分發揮其在專業發展、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等方面作用,安排社會活動和社會兼職應充分尊重本人意見;應與首席技師、特級技師保持經常聯系,及時掌握其思想、學習、工作和生活情況,并將其取得重大學術技術成果、受到獎懲、工作變動、職務變化、患重大疾病、退休和去世等情況及時報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以做好有關管理服務工作。
政策解讀:《四川省“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建設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