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生育補助金申請辦事指南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2-03     來源: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事項類別

公共服務事項

事項名稱

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生育補助金申請

辦理部門

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均可辦理)

服務對象

女性失業人員

咨詢電話

0812-3334838

監督投訴

電話

0812-12345

辦理時間、地點

辦理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辦理地點:市政務中心122號窗口(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均可辦理)

法定辦理時限

 

承諾辦理時限

即辦

設定依據

《四川省失業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 女性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可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生育補助金,經審核后可一次性發給其3個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的生育補助金。

申請條件

1. 在失業金領取期間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條件生育的女性失業人員

2. 未享受生育補貼金待遇

提交材料

1. 生育證、出生證和住院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2.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 夫妻雙方或有一方在異地參加社會保險的,需提供異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未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證明。

4.《領取失業金期間生育補助申請表》

辦理流程

1. 申請:領金女性失業人員持相關材料向攀枝花市政府政務中心22號窗口提供所需材料。        

2. 受理: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3. 辦理:工作人員在就業系統中進行備案。

4. 辦理次月25日一次性發放到失業人員銀行賬戶中。

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