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生育補助金申請辦事指南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2-03 來源: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事項類別 |
公共服務事項 |
事項名稱 |
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生育補助金申請 |
辦理部門 |
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均可辦理) |
服務對象 |
女性失業人員 |
咨詢電話 |
0812-3334838 |
監督投訴 電話 |
0812-12345 |
辦理時間、地點 |
辦理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辦理地點:市政務中心1樓22號窗口(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均可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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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辦理時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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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辦理時限 |
即辦 |
設定依據 |
《四川省失業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 女性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可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生育補助金,經審核后可一次性發給其3個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的生育補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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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
1. 在失業金領取期間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條件生育的女性失業人員 2. 未享受生育補貼金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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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1. 生育證、出生證和住院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2.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 夫妻雙方或有一方在異地參加社會保險的,需提供異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未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證明。 4.《領取失業金期間生育補助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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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
1. 申請:領金女性失業人員持相關材料向攀枝花市政府政務中心22號窗口提供所需材料。 2. 受理: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3. 辦理:工作人員在就業系統中進行備案。 4. 辦理次月25日一次性發放到失業人員銀行賬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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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依據及標準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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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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