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待遇發放關系轉移申請辦事指南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2-03 來源: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事項類別 |
公共服務事項 |
事項名稱 |
失業保險待遇發放關系轉移申請 |
辦理部門 |
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各縣區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均可辦理) |
服務對象 |
失業人員 |
咨詢電話 |
0812-3334838 |
監督投訴 電話 |
0812-12345 |
辦理時間、地點 |
辦理時間: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辦理地點:東區竹湖園勞動大廈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失業保險科104房(各縣區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均可辦理) |
||
法定辦理時限 |
|
承諾辦理時限 |
即辦 |
設定依據 |
《四川省失業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失業人員遷往統籌地區以外的,憑有關證明文件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由遷出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30日內按照下列標準向遷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劃轉失業保險金:(一)本人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總額;(二)按本人失業保險金總額的50%計算的醫療補助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費。失業人員跨省遷移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
||
申請條件 |
符合失業保險金申領的外地戶籍失業人員轉出和本市戶籍異地失業轉入代發失業人員。 |
||
提交材料 |
1.失業保險待遇轉出、轉入代發申請一份。 2.代發機構出具的接收函一份。 3.失業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解除勞動關系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
||
辦理流程 |
1.申請:需辦理轉移手續失業人員向所屬縣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 2.審核:縣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初審核后,出具轉移單或按異地轉移單實施代發。 3.核發:所屬社保局基金財務根據轉移單劃轉資金或接收轉移資金。 |
||
收費依據及標準 |
不收費 |
||
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