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申請辦事指南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2-03 來源: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事項類別 |
公共服務事項 |
事項名稱 |
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申請 |
辦理部門 |
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各縣區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均可辦理) |
服務對象 |
經人社部門認定的具有開展新招員工或轉崗員工參加新型學徒制培訓的企業 |
咨詢電話 |
0812-3341676 |
監督投訴 電話 |
0812-12345 |
辦理時間、地點 |
辦理時間: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辦理地點:東區竹湖園勞動大廈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就業培訓科201、202房(各縣區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均可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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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辦理時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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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辦理時限 |
90個工作日(不包含補貼支付環節) |
設定依據 |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財政局《關于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攀人社發〔2017〕539號)(2)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補貼范圍:經人社部門認定的具有開展新招員工或轉崗員工參加新型學徒制培訓的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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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
各企業完成新型學徒制培訓工作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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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攀枝花市職業技能開班申請表、學徒培養計劃、企業與學徒簽訂的培養協議、企業與培訓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學徒花名冊、學徒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攀枝花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機構申報表、抽查記錄表、職業資格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培訓機構出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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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
1.培訓機構提交申報材料 2.攀枝花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初審 3.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財政局復核 4.公示期滿后,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撥付補貼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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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依據及標準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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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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