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技能培訓補貼申請辦事指南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2-03 來源: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事項類別 |
公共服務事項 |
事項名稱 |
就業技能培訓補貼申請 |
辦理部門 |
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各縣區均可辦理) |
服務對象 |
定點職業培訓機構 |
咨詢電話 |
0812-3341676 |
監督投訴 電話 |
0812-12345 |
辦理時間、地點 |
辦理時間: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辦理地點:東區竹湖園勞動大廈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就業培訓科201、202房(各縣區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均可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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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辦理時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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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辦理時限 |
90個工作日(不包含補貼支付環節) |
設定依據 |
<關于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7〕164號)第二章 資金支出范圍 職業培訓補貼用于以下方面:(一)五類人員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對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的五類人員,培訓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下同),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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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
定點職業培訓機構對在攀高校非畢業年度在校大學生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培訓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或專項職業證書或培訓合格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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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攀枝花市職業技能培訓開班申請表、年度計劃批準表、身份證復印件、學生證復印件、攀枝花市職業培訓機構培訓補貼申請報表、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抽查記錄表、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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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
1.培訓機構提交申報材料 2.攀枝花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初審 3.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財政局復核 4.公示期滿后,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撥付補貼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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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依據及標準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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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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