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03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3-05 來源: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49號),涉及我市4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不合格食品“雞精調味料”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有關情況
產品名稱:雞精調味料;規格型號:454g/袋;生產日期:2019年12月2日;被抽樣單位:米易縣鑫八達凍制品店;抽樣單編號:GC20510000003936664;不合格項目:呈味核苷酸二鈉。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
(一)行政處罰情況
米易縣市場監管局于2020年9月22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當事食品經營單位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七項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二項之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之規定,米易縣市場監管局于2020年10月29日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如下:
1.警告;
2.罰款人民幣500元整(大寫:伍佰元)。
(二)排查整改復查
經排查,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原因可能為生產環節過程控制不嚴導致呈味核苷酸二鈉不達標,米易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履行索證索票、登記臺帳等主體責任,當事人于2020年10月15日對庫存產品進行清理并停止經營活動。
, 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