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醫療保障局關于正式公布144項新增和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及價格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03-04     來源:四川省醫療保障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各市(州)醫療保障局,各省管公立醫療機構、西部戰區總醫院、西部戰區空軍醫院:

  按照省發展改革委、原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局《關于我省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6〕136號)規定,根據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試行情況,經資料審查、公開征求意見等程序,決定對我省144項新增和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出臺正式執行文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行政府指導價的137項新增和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正式價格為省管公立醫療機構執行標準(詳見附件1、2)。

  二、各市(州)醫療保障局可根據當地醫療水平、醫院等級和經濟發展水平,在轄區內公立醫療機構具備開展相應診療項目資質的情況下,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的項目編碼、名稱、內涵、除外內容、計價單位及說明等,制定轄區內公立醫療機構實行政府指導價的137項新增和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價格,且不得超過同等級省管公立醫療機構執行標準。

  三、根據相關規定,“三維醫學影像手術計劃”等7項項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公立醫療機構應綜合考慮服務成本、患者需求等因素,自主確定執行標準,并按規定報醫療服務價格主管部門備案(詳見附件3)。

  四、公立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價格公示和明碼標價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五、本通知自2022年4月5日起施行。

  六、凡以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執行期間如醫療保障部門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件:1.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省管公立醫療機構價格表.pdf

            2.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省管公立醫療機構價格表.pdf

            3.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表.pdf

      

                         四川省醫療保障局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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