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實施意見》人社廳發〔2020〕18號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3-17 來源: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
為做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1號)的貫徹落實工作,現將《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抓好貫徹實施。
一、深入學習領會減免政策精神
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舉措,對于減輕企業負擔,穩就業、穩企業具有重要作用。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稅務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學習,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進一步增強落實好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政治責任感和緊迫感,確保政策落實到位,讓企業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二、抓緊研究制定實施辦法并做好組織實施
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統籌謀劃,抓緊研究制定本地區具體實施辦法,周密部署,層層壓實責任,對標對表加以推進。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稅務部門要圍繞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的目標任務,主動履職盡責,細化任務分工,加強協作配合,要建立健全抓落實的體制機制,落實落細社會保險費減免各項政策,以釘釘子精神抓好各自任務落實,確保政策落地見效。
三、及時研究解決新情況新問題
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指導,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緊密合作,及時掌握減免政策實施進展,及時發現政策執行期內各類風險,制定應急預案,妥善化解。要兜牢民生保障底線,確保社保待遇不受影響并按時足額支付,維護參保人合法權益,保持社會穩定。各地在執行中遇有重大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報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2020年2月27日
政策解讀:http://rsj.panzhihua.gov.cn/zwgk/zcfg/zcjd/15573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