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四川省快遞工程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試行)》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9-12-19     來源:專技科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各市(州)郵政管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進一步做好全省快遞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加強快遞工程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根據國家和省職稱工作有關政策規定,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快遞工程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四川省郵政管理局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12月9日

  

四川省快遞工程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試行)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進全省快遞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促進郵政業健康快速發展,根據國家郵政局《關于提升快遞從業人員素質的指導意見》(國郵發〔2018〕65號)和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川委辦〔2018〕13號),以及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工程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試行)》(川經信〔2019〕25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條件。

  第二條  本條件適用于全省郵政行業中,從事快遞設備工程、網路工程、信息工程等領域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離退休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不得參加職稱評審。

  第三條  快遞工程技術人員設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名稱依次為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和正高級工程師。

  第四條  快遞工程職稱專業分為3個子專業:快遞設備工程、快遞網路工程和快遞信息工程。

  (一)快遞設備工程。從事快遞行業所涉及的通用設施設備和專用設施設備的開發與推廣運用,包括機械工程、自動化工程、工業工程、硬件結構研發、硬件測試、無人機設計、包裝工程等技術崗位。

  (二)快遞網路工程。從事快遞行業所涉及的以工程化的思想、方式、方法,設計、研發和解決網路系統問題的工程,包括快遞網路規劃、物流工程和倉庫規劃設計、航空運力規劃、地理信息工程等技術崗位。

  (三)快遞信息工程。從事快遞行業所涉及的通過現代計算機及互聯網技術應用,實現寄遞生產處理、業務管理、經營決策等信息化,包括快遞信息系統及軟件、網絡工程的應用、人工智能與機器學習、大數據技術與應用、區塊鏈技術與應用、物聯網技術與應用、云技術研發、智慧地圖研發、機房規劃與運維等技術崗位。以上專業分類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行業需要,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予以動態調整。

   基本申報條件

        第五條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要求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踐行“誠信、服務、規范、共享”的行業價值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把品德放在專業技術人員評價的首位,重點考察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業道德。用人單位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民意調查等方式全面考察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倡導科學精神,強化社會責任,堅守道德底線。

  (三)任現職以來,申報前規定任職年限的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以上。

  (四)任現職期間,如有下列情況的不得申報或延遲申報:

  1.近5年年度考核每出現1次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遲1年申報。

  2.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影響(處罰)期內不得申報。

  3.對在申報評審各階段查實的學術、業績、經歷造假等弄虛作假行為,實行“一票否決”,一經發現,取消評審資格,3年內不得申報。

  4.在生產經營等活動中造成重大損失,并負有技術責任或定性為主要責任人的,在影響(處罰)期內不得申報。

  第六條  學歷、資歷條件

  (一)技術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畢業。

  2.具備大學專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級工班、中級工班畢業,在快遞工程技術崗位上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

  (二)助理工程師。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畢業,在快遞工程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

  3.具備大學專科學歷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4.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級工班畢業,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

  5.獲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

  (三)工程師。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

  4.具備大學專科學歷或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

  5.獲得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

  (四)高級工程師。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畢業,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3.獲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4年。博士后期滿合格出站,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可參加高級工程師評審,也可根據相關規定認定高級工程師。

  (五)正高級工程師。

  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畢業,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第七條  能力、業績條件

  (一)技術員。

  1.熟悉快遞工程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完成一般技術輔助性工作的實際能力。

  (二)助理工程師。

  1.掌握快遞工程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處理本專業范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

  3.具有指導技術員工作的能力。

  4.在專業技術工作中,能夠較好地運用新技術、新工藝,對前沿知識有一定的掌握。

  (三)工程師。

  1.熟練掌握并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具有獨立承擔較復雜快遞工程項目的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的工程問題;具有一定的技術研究能力,能夠撰寫為解決復雜技術問題的研究成果或技術報告;具有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1)快遞設備工程專業:熟悉快遞各類通用設施設備,掌握快遞專用設施設備原理和運行維護,熟悉快遞主要專用設備的開發程序、設計規程、制造方法和相關技術要求;具備獨立承擔一般性設施、設備研制或課題的科研、設計工作的能力。

  (2)快遞網路工程專業:熟悉快遞服務網點、處理中心、區域和全國陸運及航空集散中心運行,掌握快遞網路建設、組織、優化等工作,熟悉快遞網路管理和控制要求;具備獨立完成一般網路建設、運行、管理、維護等方案或項目的科研、設計或建設工作的能力。

  (3)快遞信息工程專業:熟悉主要快遞信息系統功能和運行,掌握計算機網路和通信等相關知識和理論,熟悉快遞末端服務、分撥處理、指揮調度等環節的信息系統研發建設、安裝調試、運行維護等要求和規范;具備獨立完成一般快遞信息系統的建設、運行、管理、維護等方案或項目的科研、設計或建設工作的能力。

  2.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業績、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參與完成1項區域性快遞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設計、施工或調試,并通過審查或驗收。

  (2)參與完成1項市(廳)級本專業相關科技項目;或參與1項本專業相關重點引進項目的消化、吸收,有一定的創新性。

  (3)參與完成1項有一般技術難度的快遞工程技術項目(包括制定技術標準、技術規范、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或技改項目(包括流程再造、設施改進、新項目實施等),成果達到省內先進水平,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提出與本專業相關的科技創新建議,或解決設計、生產中疑難技術問題,取得較好效果,經市(廳)級行業主管部門認可。

  (四)高級工程師。

  1.系統掌握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跟蹤本專業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練運用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在相關領域取得重要成果;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業績突出,能夠獨立主持和建設重大快遞工程項目,能夠解決復雜快遞工程問題,取得了較高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能夠指導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1)快遞設備工程專業:熟練掌握快遞各類通用設施設備知識,精通快遞專用設施設備原理和運行維護,具備主持編寫設備發展規劃和較重大設備設施研發建設方案的能力;具備主持完成復雜的、技術難度高的專用設備開發或推廣運用,解決復雜的技術難題的能力。

  (2)快遞網路工程專業:熟練掌握快遞服務網點、處理中心、區域和全國陸運及航空集散中心運行,精通快遞網路建設、組織、優化等工作,精通快遞網路管理和控制要求;具備主持完成重大網路規劃和建設、解決復雜的技術難題的能力,能采取有效技術,消除重大缺陷,提高網路運行可靠性,有效處理網路管理中的疑難問題;掌握國內外快遞網路技術發展動向。

  (3)快遞信息工程專業:熟練掌握主要快遞信息系統功能和運行,精通計算機網路和通信等相關知識和理論;精通快遞末端服務、分撥處理、指揮調度等環節的信息系統研發建設、安裝調試、運行維護等要求和規范;具備主持完成復雜的、技術難度高的重要快遞信息系統研發、建設、調試、維護及解決復雜技術難題或關鍵技術問題的能力。

  2.取得工程師職稱后,業績、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1項大、中型或2項小型快遞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設計、施工或調試,通過審查或驗收。 

  (2)主持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1項市(廳)級以上重點工程(包括規劃、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調試等,下同)、科技、技術創新(包括制定技術標準、技術規范、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等)項目,經同行專家和行業主管部門鑒定(以成果鑒定書或項目驗收合格書為據,下同),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或填補省內空白,并取得明顯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3)參與完成1項省(部)級或2項市(廳)級重點工程、科研、技術創新項目,經同行專家和行業主管部門鑒定,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或填補省內空白,并取得明顯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4)獲得1件以上發明專利授權(排名前三)。

  (5)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或中國政府友誼獎,或天府友誼獎等獎項(以獲獎證書為據)。

  (6)獲得工程類國際知名獎項(以獲獎證書為據)。

  (7)參與編寫1項以上國家、行業標準(規程),或主持編寫1項以上地方標準(規程)。

  3.論文、論著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任工程師以來,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專業刊物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或獨著(或合著)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本人撰寫2萬字以上,且著作已正式出版。

  (2)未發表論文的,應提供反映本人專業技術水平或成果轉化業績的行業標準、發明專利、技術鑒定報告、技術可行性論證報告、技術創新工作報告等材料。

  (五)正高級工程師。

  1.具有全面系統的專業理論和實踐功底,科研水平、學術造詣或科學實踐能力強,全面掌握本專業國內外前沿發展動態,具有引領本專業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論研究成果和關鍵技術突破,或在相關領域取得創新性研究成果,推動了本專業發展。  

  2.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業績突出,能夠主持完成本專業領域重大項目,能夠解決重大技術問題或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在本專業領域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在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和自主創新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發揮了較強的引領和示范作用。

  4.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業績、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國家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獎項,或中國政府友誼獎等獎項。

  (2)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一等獎1項、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2項以上,或天府友誼獎、或四川省科技杰出貢獻獎獲得者。

  (3)在全省本專業領域內享有較高聲譽和知名度,獲得省部級以上專家稱號或被納入省部級以上人才計劃等。

  (4)任現職以來,主持開發、研制的新產品市場前景好,納稅額1000萬元以上。

  (5)獲得國家級優秀工程設計獎、優質工程獎、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優秀工程咨詢成果獎、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等獎項1項或省級優秀工程質量獎、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四川省專利獎二等以上等級獎項、優秀工程咨詢成果獎二等獎和天府杯等專業性獎項2項以上。

  (6)產品技術開發、升級、換代適應市場需求,經省部級產品技術鑒定,其主要技術指標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

  (7)獲得與本專業新技術相關的國家發明專利1項以上(第一完成人或第二完成人,以專利證書為準)。

  (8)主持國家標準、規程編寫1項以上。

  5.論文、論著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任高級工程師以來,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專業刊物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上或獨著(或合著)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且著作均正式出版。

  (2)在快遞工程專業技術崗位上業績和成果特別突出、未發表論文的人員,應提供本人為解決復雜疑難技術問題而撰寫的較高水平的專項技術分析(論證)報告4篇以上。

  第八條  快遞工程技術領域實行職業資格考試的專業,不再開展相應層級的職稱評審。取得的職業資格,可對應相應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職業資格分級設置的,其初級(二級)、中級(一級)、高級分別對應職稱的初級、中級、高級,未分級設置的一般對應中級職稱,國家和我省另有規定的依規定執行。

  第九條  已取得工程系列中非快遞工程專業中、高級職稱者,取得該職稱后從事快遞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以上,符合本申報評審條件的,可根據專業技術能力和工作業績,申報評審快遞工程職稱,申報等級不得高于其現有職稱。

  第十條  任現職期間,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可提前1年申報高一級職稱:

  (一)參加援彝援藏等服務期滿1年以上的。

  (二)“四大片區”外的專業技術人才,任現職務期間到“四大片區”服務滿1年或與“四大片區”企事業單位建立3年以上支援服務關系或參加精準脫貧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

  (三)獲得工程類專業學位的工程技術人才。

  同時符合兩項以上條件的,提前申報年限不能累計計算。

  第十一條  在基層工作累計滿15年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可降低一個學歷等次申報評審工程師。累計滿25年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可降低一個學歷等次申報評審高級職稱。

  第十二條  繼續教育要求

  任現職期間,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第25號令)、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貫徹實施意見》(川人社發〔2016〕20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專業技術工作實際需要,參加繼續教育。

  第十三條  對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由用人單位自主確定。

  第三章  破格申報條件

  第十四條  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不受學歷、資歷、層級限制,破格申報評審工程師。

  (一)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三等獎以上獎項。

  (二)作為主研人員,獲得快遞工程技術方面發明專利1項以上,經推廣應用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創造稅收500萬元以上。

  第十五條  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不受學歷、資歷、層級限制,破格申報評審高級工程師。

  (一)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獎項。

  (二)作為主研人員,獲得快遞工程技術方面發明專利1項以上,經推廣應用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創造稅收1000萬元以上人員。

  (三)在10000人以上企業擔任技術副總監以上職務5年以上,且對企業技術管理和研發創新等工作做出重大貢獻。

  (四)由2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正高級工程師推薦。

  第十六條  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建設難題,在快遞工程專業技術崗位上業績和成果特別突出,作出重大貢獻,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不受學歷、資歷、層級限制,破格申報評審正高級工程師。

  (一)在信息、制造、能源、材料等領域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

  (二)作為主研人員,獲得快遞工程技術方面發明專利1項以上,經推廣應用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創造稅收3000萬元以上。

  第十七條  國家和我省有其他相關職稱申報評審破格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章  答辯

  第十八條  高級工程師和正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應組織同行專家進行面試答辯,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申報人員必須參加答辯:

  (一)達到規定學歷但非本專業或非相近相關專業的。

  (二)破格申報人員。

  (三)符合高級工程師基本申報條件,未發表論文的高級工程師職稱申報者。

  (四)正高級工程師職稱申報者。

  (五)享受基層、援藏援彝、“四大片區”以及脫貧攻堅政策的職稱申報者。

  (六)取得快遞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對應申請高級工程師的職稱申報者。

  (七)職稱評審委員會及其學科專業組認為應當進行答辯的人員。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條件中詞(語)的特定解釋:

  (一)本條件中規定的學歷、年限、數量、等級,凡冠有“以上”者,均包含本級。

  (二)本條件中的“主持”是指課題(項目)負責人;“主要完成人”是指在項目組中起到主導作用,在項目研究報告、獎勵證書等能證明業績成果并記載團隊人員組成的文件材料中,署名排序前5名者;“參與”是指在課題(項目)中承擔次要工作或一般性工作,或配合開展工作;“標準”是指已經發布的;“主研人員”是指課題(項目)中承擔主要工作或關鍵性工作,或解決關鍵問題的研究人員。

  (三)經濟效益,是指按人均上繳利稅計算,不含潛在經濟效益。“較高經濟效益”是指超額完成本單位或部門規定(或地區平均水平)的人均上繳利稅的20%以上。

  (四)國家科學技術獎,是指國務院設立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包括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等)。

  (五)省級科學技術獎,是指四川省人民政府設立的省級科學技術獎勵(包括四川省科技杰出貢獻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等);部級是指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防、國家安全的特殊情況設立的部級科學技術獎項。

  (六)國際知名獎項包括國際重大設計獎IF、IDEA、G-Mark獎項。

  (七)重大損失,是指經濟損失在10-100萬元。

  (八)專著譯著是指取得ISBN統一書號,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學術專著或譯著。

  (九)專業刊物是指公開發行具有國際國內刊號的專業學術技術刊物。

  第二十條  本條件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試行2年。本條件中未盡事宜,按國家和我省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條件由四川省郵政管理局、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解釋。

審核: 吳軍梅   責任編輯: 孔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