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財政局關于做好2019年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9-11-22 來源:就業促進處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釩鈦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社事局, 各企業:
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4部門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4部委<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9〕33號)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攀府發〔2019〕2號)文件,經省人社廳同意,調劑失業保險基金在我市開展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的穩定崗位補貼(以下簡稱“穩崗補貼”)工作。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相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要求
2019年穩崗補貼工作在統籌考慮全市失業保險基金承載能力,確保按時足額兌現各項失業保險待遇的前提下,按照應補盡補的原則,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地組織實施。穩崗補貼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二、補貼標準
穩崗補貼標準按照2018年度企業及其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確定(不含其他年度繳費)。
三、申報條件
申請穩崗補貼的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
(二)企業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行規范;
(三)2018年度企業未裁員或裁員率低(等)于3. 90%。企業裁員率=年度參保企業裁員人數/年度末企業參保職工人數×10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退休、在職死亡、非單位原因解除勞動關系人員等不納入企業裁員率計算范圍)。
凡不符合國家、省和我市產業結構調整、環保政策及嚴重違法失信的企業不給予穩崗補貼。
四、申報時間
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報審批程序
符合條件的企業應自愿向工商登記注冊地所屬就業局提出穩崗補貼書面申請(中央、省屬、市屬國有企業和異地注冊的企業直接向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申報、釩鈦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企業向園區社事局申報初審后,由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審核)。
(一)申報資料
1.《攀枝花市失業保險穩定崗位補貼申報審核表》(附件1);
2.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企業銀行基本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申報資料一式三份,均需加蓋申報企業公章。
(二)審批程序
各級就業經辦機構根據社保經辦機構提供的參保繳費數據對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并在“信用中國”等網站上核實企業誠信經營情況。將初審合格企業名單報同級發改、經信、生態環境等部門(單位)確認是否符合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等方面政策。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初審情況在當地政府網站(或人社部門網站)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附件2)。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批后交同級社保經辦機構及時劃撥。
各縣區就業經辦機構將經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的補貼企業名單及金額匯總表(附件3)于2019年12月31 日前報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匯總上報。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我市今年穩崗補貼是在省級有關部門的支持下實施的,實施時間急,任務重,標準高。而且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是國家產業結構調整優化過程中一項重要政策,各縣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嚴格把關,及時兌現政策,并督促企業采取有效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維護社會穩定,把好事辦好。
(二)加強基金監督。各級人社、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監管,公開透明,規范運作,確保基金有效使用和支付可持續。市人社、財政部門將隨機抽查申報企業情況。凡申報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將取消本年度享受穩崗補貼。
(三)加強政策宣傳。今年穩崗補貼實施時間急,各縣區要在本通知下發后及時組織專項宣傳活動,要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網上通告和園區現場宣傳等渠道,廣泛宣傳報道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政策,積極引導廣大企業和職工知曉政策、運用政策,確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穩崗補貼實施任務。
(四)加強跟蹤監測。各級就業經辦機構要將享受穩崗補貼的企業納入失業動態監測范圍,動態掌握企業職工隊伍穩定情況,定期分析穩崗補貼政策效果。及時將享受穩崗補貼企業的相關信息,準確錄入人社部開發的穩崗補貼實名制信息系統(http://wgbt.mohrss.gov.cn)
各縣區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請及時向市局反映。
全市各級經辦機構聯系電話:
東區就業局:2227173;西區就業局:5566544;仁和區就業局:2905723;鹽邊縣就業局:8655283;米易縣就業局:8170245;釩鈦園區社事局:3350358;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接件窗口3378073。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政策咨詢:3359922。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攀枝花市市財政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