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醫療保險管理局關于執行14個國家談判抗癌藥品調價后醫保支付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10-30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各縣(區)醫保局、有關定點醫療機構、各供藥機構:
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人社部、衛健委《關于做好前期國家談判抗癌藥品醫保支付標準和采購價格調整的通知》(醫保辦發[2018]4號)文件要求,我市已與省上同步對“阿比特龍”等14個(包含12個單行支付藥品、2個高值藥品)抗癌藥品調整后的價格準信息進行了維護,特印發經辦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