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4年10月21日-10月22日作出的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fā)布時間:2024-10-22 來源:行政審批科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shù):
根據(jù)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審查,2024年10月21日-10月22日對以下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F(xiàn)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1月5日(10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電話: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政務服務中心4樓C區(qū)404辦公室(攀西科技城)
郵編:617000
序號 |
項目名稱 |
審批文號 |
審批時間 |
1 |
新河農(nóng)產(chǎn)品包裝廠擴建項目 |
2024.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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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年產(chǎn)18萬噸鈣產(chǎn)品綜合利用新材料生產(chǎn)擴能項目 |
2024.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