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3年10月17日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10-17     來源:行政審批科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31017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310181031(10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電話: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政務服務中心4C404辦公室(攀西科技城)

郵編:617000

序號

項目名稱

審批文號

審批時間

1

枝花瑞達水泥有限公司米易縣灣丘水泥用石灰巖礦破碎及皮帶廊(含辦公區)項目

攀環審批〔2023〕 44號 關于攀枝花瑞達水泥有限公司米易縣灣丘水泥用石灰巖礦破碎及皮帶廊(含辦公區)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doc

2023.10.17

 

 

審核: 呂鵬   責任編輯: 陳麒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