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5年1月16日擬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的公示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5-01-16 來源:行政審批科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和《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進一步加快環評審批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攀環函〔2020〕67號),經審議,我局擬對以下項目的環評文件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3日(共5個工作日)。
電話: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區三線大道69號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務中心)C404辦公室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提出的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環評文件脫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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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時間 |
1 |
粽葉溝排土場占用基礎設施還建工程 |
攀枝花市鹽邊縣紅格鎮、新九鎮 |
四川省釩鈦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
四川省冶勘設計集團生態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
對粽葉溝排土場占用高堰溝水庫灌區的紅格干渠、半箐支管和紅格水廠引水管道進行還建。還建引水隧洞3660m,還建半箐支管長6375m,還建紅格水廠引水管道長4772m。總投資6203.06萬元,環保投資117.1萬元。 |
一、施工期 (一)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混凝土拌合站粉塵采用密閉拌和機,砂石等骨料通過遮擋覆蓋,設置噴水設施控制;棄渣場、表土臨時堆場等裸露地表風蝕揚塵通過灑水控塵、設置圍擋、鋪設彩條布等措施控制;土石方開挖、填筑過程通過噴水控塵;物料裝卸揚塵通過移動式射霧器灑水控塵;交通運輸揚塵通過對車輛進行密閉、設置車輛沖洗區、控制車速等措施控制;爆破廢氣通過噴霧降塵,加強通風等措施控制;焊接廢氣通過自然稀釋,擴散控制。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拌合站沖洗廢水通過三級沉淀后回用于拌合系統;車輛沖洗廢水經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控塵灑水;基坑廢水經收集地溝收集至集水坑沉淀后,作為施工用水回用;管道試壓廢水就近用于項目周邊耕地灌溉以及道路灑水;隧洞廢水沉淀后回用于綠化、場地灑水;生活污水依托農戶已有化糞池處理后,就近用于周邊耕地施肥。 (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施工期噪聲主要采取施工場地設置彩鋼瓦圍擋隔聲,選用低噪設備,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合理布局等措施控制。 (四)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建筑垃圾運至當地政府部門指定的建筑垃圾處置場。棄渣通過汽車運至棄渣場堆放。沉淀池沉渣用于周邊臨時占地覆土綠化。焊渣收集后外售廢品收購站。廢機油收集后送資質單位處置。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二、運營期 項目屬于非污染型生態類項目,運營期無廢氣、廢水、固廢產生。項目不建設泵站,運營期無噪聲產生。 |
2025.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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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米易縣水塘建筑垃圾填埋場 |
米易縣攀蓮鎮水塘村七組 |
米易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四川英皓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
項目總投資35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4萬元,項目位于攀枝花市米易縣攀蓮鎮水塘村七組。新建庫容為55萬m3的建筑垃圾填埋場;對現有道路修補面積4000m2,配套值班室建筑面積30m2及地磅;附屬圍墻600m及排洪溝1000m。 |
(一)施工期: ①廢氣:項目施工揚塵主要采取濕法作業控制,在四級以上大風天氣下禁止土方開挖作業,并做好裸露地表遮掩工作。道路運輸揚塵采取對進出車輛進行沖洗,加蓋篷布,對道路灑水、清掃等措施控制。汽車尾氣及施工機械燃油廢氣通過大氣湍流作用自然稀釋后,施工機械廢氣在場界的貢獻值可控制在較低水平。 ②廢水:施工廢水經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車輛沖洗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邊農戶化糞池處理后用于農灌。 ③項目施工機械噪聲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阻隔、距離衰減等措施后可得到有效的控制。 ④固廢:項目庫區依托現有填埋場庫區,不涉及庫區挖方,施工期固體廢物主要有調節池、洗車廢水沉淀池施工過程中挖出的土方,挖出的土方不大,全部回填用于場地平整、能做到土方填挖平衡,無棄土產生。場地清理雜物等集中收集后送場鎮指定地點處置。建筑垃圾暫存后由本項目填埋處置。生活垃圾送指定垃圾收集點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二)運營期: ①廢氣:項目堆放及裸露地表揚塵通過及時對建渣進行碾壓、采用灑水車灑水加濕,暫不作業的區域表面鋪設密目網等措施進行控制。卸車揚塵利用噴霧降塵霧炮機和移動式人工噴水軟管對作業表面進行增濕、灑水降塵。道路運輸揚塵通過密閉車輛、設置一體化車輛沖洗區、控制車速等措施進行控制。燃油機械尾氣通過大氣湍流作用自然稀釋后,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②廢水:項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項目區外雨水經場外截洪溝截流后,排至周邊溝渠。填埋場滲濾液經調節池收集后,優先用于項目控塵其余回噴至填埋區。車輛沖洗廢水經洗車臺側面設置的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車輛沖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和一體化污水處理裝置處理達標后用于廠區綠化。 ③噪聲:通過加強車輛維修保養、禁止鳴笛、減速慢行、夜間嚴禁運輸和卸車作業等措施控制后可實現達標排放。 ④固廢:調節池泥沙定期清掏送入本項目填埋庫區填埋處理。車輛沖洗水沉淀池泥渣定期清掏后送入本項目填埋庫區填埋處理。生活垃圾由廠內設置的垃圾桶收集后,送附近垃圾收集點暫存,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
公示本—米易縣水塘建筑垃圾填埋場環評報告表.pdf | 2025.1.16 |
注: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有關規定,上述環境影響報告表不含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內容,并經建設單位同意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