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場監管局關于開展2024年工業產品質量(第二批)市級監督抽查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4-05-31     來源: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各縣(區)市場監管局,釩鈦高新區分局: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群眾關注度較高的工業產品監管,及時發現并消除產品質量安全隱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指南》等有關規定,市局將開展2024年工業產品質量(第二批)市級監督抽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產品及批次

本次監督抽查工作在生產、流通領域中抽查燃氣相關產品、塑料一次性餐飲具、消防相關產品等產品共計54批次。具體如下:

序號

產品種類

擬抽查批次

抽查完成時間

抽查類型

1

燃氣用具連接用不銹鋼波紋軟管

10

6月~10月

監督抽查

2

商用燃氣燃燒器具

4

6月~10月

監督抽查

3

燃氣調壓器

5

6月~10月

監督抽查

4

電動道路車輛用鉛酸蓄電池

5

6月~10月

監督抽查

5

電動自行車充電器

10

6月~10月

監督抽查

6

塑料一次性餐飲具

5

6月~10月

監督抽查

7

手提式滅火器

5

6月~10月

監督抽查

8

消防水帶

5

6月~10月

監督抽查

9

消防應急燈具

5

6月~10月

監督抽查

合計

 

54

 

 

二、工作要求

(一)工作時間和工作程序。本次監督抽查實施細則通過市局網站向社會公開,以向社會第三方機構購買服務的方式完成全部54批次監督抽查任務。承檢機構應按照《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指南》嚴格執行監督抽查工作程序,做到抽樣規范、檢驗公正、結果及時報送,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抽樣檢驗工作,遇特殊情況及時反饋。承檢機構應于2024年10月底之前完成全部工作,包括監督抽查的抽樣、檢驗、結論告知等相關資料的報送。監督抽查的相關文書和工作規范按照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指南》要求執行,遇到問題及時反饋和溝通。

(二)規范抽樣檢驗。抽樣名單注意保密,不得事先通知抽查對象。在開展產品抽樣工作時,抽樣人員應事先通報抽查對象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并充分溝通,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采取公正科學、便捷高效的方法開展本次監 督抽查工作。抽樣現場認真填寫相關文書并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完成封樣,通過拍照或者錄像的方式對現場抽樣的關鍵過程予以記錄并妥善留存證據,應告知被抽查對象監督抽查的性質、檢驗項目等,不得要求確認產品明示質量要求外的推薦性標準進行判定。抽樣檢驗中遇停產、拒檢、樣品失效等特殊情況致使抽樣、 檢驗無法進行的,要及時報市局和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并按規定保留好相關證明材料。檢驗中,無法復檢的不合格項目應當通過拍 照或錄像等方式予以客觀記錄,涉及不合格且條件滿足時,應當采取不同實驗室間比對等方式確保檢驗結論的準確性。

(三)異議處理。檢驗報告出具后7個工作日內,承檢機構向市局反饋檢驗結果及所需有關資料。由市局組織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檢驗結論告知單》、檢驗報告等送達至被抽查的生產者和銷售者〔抽查對象(包括生產者、銷售者)在市內的,檢驗報告和結論告知單由各縣(區)市場監管局、釩鈦高新區分局送達并保留送達憑證;對涉及標稱生產企業在市外的,由市局寄送并保留郵寄憑證。若無法郵寄送達的,采取公告送達〕。如被抽查企業對結果有異議,在收到檢驗報告15天內向市局提出異議申請,復檢申請應事實清楚、訴求明確,并提供充分的證明材料,承檢機構應配合做好技術解答。確需復檢的由市局按規定組織復檢。逾期未提出的,視為無異議,市局將移送后處理。在送達或異議處理期間,受檢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不合格產品不流入市場,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產品質量安全。

(四)結果處理工作。各縣(區)市場監管局、釩鈦高新區分局做好本區域內市級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時移交執法部門,重大情況隨時報告。各縣(區)市場監管局、釩鈦高新區分局在工作完成后向市局上報處置結果及相關資料。

(五)工作紀律。本次市級監督抽查不得向抽查對象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借機與企業簽訂同類產品有償服務協議或委托檢驗合同等,不得提前透露檢驗結論和擅自發布監督抽查結果,承檢機構要確保監督抽查工作質量,對抽樣過程、檢驗結論等負責。各縣(區)市場監管局、釩鈦高新區分局要高度重視工業產品質量,積極配合抽樣工作。對抽樣過程中發現的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及時處置。

聯系人:楊鴻源     聯系電話:0812-3336481

 

附件: 1.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工業產品質量(第二批)市級監督抽查實施細則.zip

 

 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