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鋼集團鈦業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隱患管理類違法案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9-12 來源:市應急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2023年5月17日,省廳重點縣專家指導服務組對攀鋼集團鈦業有限責任公司進行了檢查,發現該公司氯化鈦白生產線存在“該廠區氧化工段粉塵環境采用的電氣防爆設備為Exd IIC T4選型,不符合粉塵環境的防爆要求 ”的重大安全隱患。6月13日局危化科、執法支隊聯合釩鈦園區應急管理局對該項重大安全隱患進行了核查,經查,該重大安全隱患屬實。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擬對該公司作出處人民幣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2023年8月8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
審核: 劉付強 責任編輯: 朱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