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鋼集團工程技術有限公司一般違法行為案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9-12     來源:市應急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2023年5月,省應急管理廳工貿處對攀鋼集團工程技術有限公司開展安全督導檢查。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項目管理制度未落實;技術交底要求不全面;施工質量驗收不到位”3項問題涉嫌違法。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擬對工程公司作出處人民幣30000元(大寫:叁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2023年7月27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

作為分管技術總工程師、項目主要負責人王躍峰,未組織編制安裝混風管道專項技術措施文件或專項施工方案,未組織施工人員按照規范要求進行技術交底,未能履行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定職責。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擬對工程公司修建分公司副經理、總工程師王躍峰作出處人民幣18000元(大寫:壹萬捌仟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2023年7月27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

審核: 劉付強   責任編輯: 朱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