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攀煤聯合焦化有限責任公司安全設備使用維護類違法案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5-11     來源:本單位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2023年2月22日,市應急管理局執法支隊、危化科對攀枝花攀煤聯合焦化有限責任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未對危化品管道危險化學品管道進行定期檢測”的違法行為。上述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項的規定擬對該公司作出處人民幣2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2023年3月27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

審核: 劉付強   責任編輯: 朱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