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鋼城集團有限公司鐵協分公司“10·8”物體打擊事故案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5-11     來源:本單位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2022年10月8日14時10分左右,攀枝花鋼城集團有限公司鐵協分公司發生一起物體打擊事故,造成1人死亡此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203.22萬元。經調查,攀枝花鋼城集團有限公司鐵協分公司,未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未嚴格督促從業人員執行本單位相關崗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是本次事故責任單位。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和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擬對攀枝花鋼城集團有限公司鐵協分公司作出處人民幣50萬元(大寫:伍拾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2023年3月6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

審核: 劉付強   責任編輯: 朱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