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鋼集團礦業有限公司朱蘭鐵礦分公司一般安全生產違法案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5-11     來源:本單位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2023年1月23日,省安辦督查組對攀鋼集團礦業有限公司朱蘭鐵礦分公司開展春節期間暗查工作。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1280m中段盲巷管理未設置柵欄或臨時封閉,個別地點設置了柵欄未設置警示標志”的違法行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擬對該公司作出處人民幣30000元(大寫:叁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2023年3月21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

審核: 劉付強   責任編輯: 朱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