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21年國家綜合性救援隊伍 消防員招錄體能和崗位適應性測試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9-09 來源:市應急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2021年國家綜合性救援隊伍
消防員招錄體能和崗位適應性測試公告
根據《四川省2021年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面向社會招錄消防員的公告》《四川省2021年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工作實施方案》及《四川省消防員招錄工作辦公室
關于開展2021年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的通知》相關要求,現將體能和崗位適應性測試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員范圍
參加現場復核和身體初檢且結論均為合格的報考對象(以下簡稱“受測者”)。
二、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的組織實施
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由攀枝花市消防員招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招錄辦)負責具體實施。
三、時間、地點
時間: 2021年9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一天完成。
地點: 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隊培訓基地
攀枝花市體育場(攀枝花公園旁)
四、測試項目及順序
(一)體能測試
必考項目:1000米跑為必考項目;
選考項目:根據考生個人報名選擇的項目進行,不得更改項目。原地跳高和立定跳遠任選一項、單杠引體向上和俯臥撐任選一項、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任選一項。
(二)崗位適應性測試
負重登六樓、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環境搜尋、拖拽。
(三)測試順序
考核按照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順序進行,受測者均按照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或100米跑,單杠引體向上或俯臥撐,原地跳高或立定跳遠,拖拽,負重登六樓,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環境搜尋的測試順序逐項實施。
(四)測試結論
測試結論嚴格按照應急管理部消防員招錄公告規定執行。體能測試實行量化打分,單項設置最低分值,達不到最低分值的視為“不合格”,予以淘汰;崗位適應性測試標準分為“優秀、良好、中等、一般”,達不到“一般”標準視為“不合格”,予以淘汰。測試項目及標準中“以上”“以下”均含本級、本數。
五、注意事項
(一)受測者于9月13日8時00分之前,受測者本人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報名表、準考證前往攀枝花市體育場,受測者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的,視為自動放棄招錄資格。
(二)在參加測試前,受測者須按要求簽訂《自愿承擔招錄測試安全風險承諾書》(附件3)。受測者因個人原因無法完成測試中任何一個項目的,須本人在《自愿放棄招錄資格承諾書》(附件4)簽字確認。受測者非特殊情況應在測試當天完成所有項目測試。
附件:1.四川省2021年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實施細則
2.四川省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體能 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安全須知
3.自愿承擔招錄測試安全風險承諾書
4.自愿放棄招錄資格承諾書
5. 攀枝花市2021年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人員名單
攀枝花市消防員招錄辦公室
2021年9月9日
(聯系人: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隊 何登勇 0812-3356455)
附件1:
四川省2021年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實施細則
一、測試通則
(一)測試分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兩個大項,體能測試包括一個必考項(1000米跑)和三個選考項(原地跳高和立定跳遠任選一項、單杠引體向上和俯臥撐任選一項、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任選一項),一經選擇不再更換。崗位適應性測試包括負重登六樓、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環境搜尋、拖拽4個項目。
(二)受測者統一穿著運動服、運動鞋,攜帶準考證和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嚴禁穿釘鞋,嚴禁攜帶移動通訊設備、堅硬物品或佩戴飾品、手表等金屬飾品進入測試現場。崗位適應性測試時,受測者本人自己正確穿戴個人防護裝備,并確保穿戴安全、穩固、可靠。
(三)測試點設檢錄區、候考區和操作區,并設置明顯的標示標牌。測試前,受測者本人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報名表、準考證。所有起點線和終點線均采用紅色或黃色噴漆標記,寬度為5厘米,不能噴涂的場地可采取膠帶黏貼,但必須牢靠,不得影響操作。
(四)受測者的測試資格由紀律監督組審查,對受測者檢錄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發放測試號碼。具有以下情形的,視為受測者自動放棄招錄資格。
1.因個人原因不能完成項目測試的;
2.未經現場工作人員同意擅自離開測試現場的;
3.違反規則穿釘鞋接受測試,或者攜帶移動通訊設備或堅硬物品或佩戴飾品、手表進入測試現場的。
(五)原地跳高、立定跳遠兩個項目,每名受測者有兩次測試機會,記錄成績較好的1次。其余的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項目均只有1次測試機會。
(六)測試中,因器材、設施出現故障而中斷的測試,或受測者對測試成績有異議的,經仲裁組審查同意后,受測者可重新測試1次。
(七)測試中,受測者個人防護裝備、測試器材等掉落,撿起并恢復的,允許繼續參加測試,成績連續記錄;未撿起或恢復的,不允許繼續參加本項目測試,成績視為“不合格”。
(八)以完成時間記取成績,或者在規定時間完成測試的,受測者在“開始”口令發出前,搶跑、搶做或搶先上單杠的,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視為該項目測試成績“不合格”。
(九)測試中,涉及記錄時間的項目,優先使用體能訓練智能考評系統記錄成績,在體能訓練智能考評系統出現故障或失效情況下,以考務人員記錄的成績為準。同時安排3名考務人員使用電子秒表計時,其中1名考務人員使用2只秒表同時計時(1主1備),另外2名考務人員各使用1只秒表計時。取中間成績為最終成績,出現2只秒表計時相同時,取計時相同的時間為最終成績,精確到1/100秒。
(十)受測者應聽從測試考官和工作人員安排,拒不聽從安排的,按《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辦法(試行)》第十五條規定處理。
(十一)每個體能項目最高分為15分,體能項目總成績最高為40分,受測者任一體能單項成績達不到最低標準的視為“不合格”,予以淘汰。
(十二)每個崗位適應性項目按成績分為“優秀、良好、中等、一般”實行等次評定,受測者任一崗位適應性單項成績達不到“一般”標準的視為“不合格”,予以淘汰。
(十三)每個測試項目結束后,該項目不合格人員不參與后續項目的測試。
(十四)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100米跑3個體能項目安排在標準400米田徑場地開展;原地跳高、立定跳遠、單杠引體向上、俯臥撐、負重登六樓、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環境搜尋、拖拽8個項目安排在具備測試條件的場地開展。
(十五)以完成時間記取成績的,所記錄的時間未達到規定分值的對應時間,就低不就高,取低分值記分。如,1000米跑測試中,受測者所用時間為4′21″,未達到記2分的對應時間4′20″,只能記取1分。
二、體能測試
(一)1000米跑
1.場地設置
400米標準塑膠田徑場地(沿內環設置警戒帶)。共設置不少于3個攝像點位,其中終點線必須設置1個,另設不少于2個點位,可拍攝圓弧段情況。
2.人員設置
考務人員3名,發令員1名,記錄員1名,監督員8名(每隔50米設置1人,兼任安全員),攝像員3名。
3.測試方法
受測者分組進行測試,用站立式起跑。受測者從起點線處聽到起跑口令后起跑,計時開始,受測者完成1000米距離到達終點線,計時結束并記錄跑完全程時間。
4.成績評定
測試以完成時間記取成績,具體記取方法如下:
時間(秒) |
4′35〞 |
4′20″ |
4′15″ |
4′10″ |
4′05″ |
4′00″ |
3′55″ |
3′50″ |
3′45″ |
3′40″ |
分值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得分超出10分的,每遞減5秒增加1分,最高15分。具體記取方法如下:
時間(秒) |
3′35″ |
3′30″ |
3′25″ |
3′20″ |
3′15″及以下 |
分值 |
11 |
12 |
13 |
14 |
15 |
海拔2100-3000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標準遞增3秒,3100-4000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標準遞增4秒。
5.評判規則
故意擠撞、推拉、阻擋其他受測者行進的以及偏離跑道或取捷徑行進的,視為“不合格”。
(二)原地跳高
1.場地設置
高度不低于3.5米的垂直墻面,在墻上設置電子摸高測試儀,墻角鋪設不超過2厘米的瑜伽墊。無電子摸高測試儀的單位,在墻面粘貼3.5米高的刻度尺,設1個攝像點位。
2.人員設置
考務人員3名,記錄員1名,監督員1名(兼任安全員),攝像員1名。
3.測試方法
受測者雙腳站立(不穿鞋),側身靠墻,手抹石灰粉,單手自然伸直標記中指最高觸墻點(示指高度)。受測者雙腳立定,聽到開始口令后,垂直向上跳起,以單手指尖觸墻,測量的示指高度與跳起觸墻高度之間的距離為跳起高度。
4.成績評定
測試以完成跳起高度計算成績,具體記取方法如下:
高度(厘米) |
40 |
47 |
50 |
53 |
55 |
57 |
60 |
63 |
65 |
67 |
分值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得分超出10分的,每遞增3厘米增加1分,最高15分。具體記取方法如下:
高度(厘米) |
70 |
73 |
76 |
79 |
82及以上 |
分值 |
11 |
12 |
13 |
14 |
15 |
5.評判規則
(1)起跳時,受測者雙腿移動或有墊步動作或助跑,第一次予以警告,同時不計成績,第二次視為本項目測試“不合格”。
(2)受測者徒手觸摸,不得帶手套等其他物品。
(三)立定跳遠
1.場地設置
在跑道或平地上標出起跳線。
2.人員設置
考務人員3名,記錄員1名,監督員1名(兼任安全員),攝像員1名。
3.測試方法
考生站立在起跳線后,腳尖與線齊平,不得踩線,不得離開地面,聽到“開始”口令后,兩腳原地同時起跳,不得有助跑、墊步或連跳動作,測量起跳后沿至身體任何著地最近點后沿的垂直距離,兩次測試,記錄成績較好的1次。
4.成績評定
具體記取方法如下:
距離(米) |
2.01 |
2.13 |
2.17 |
2.21 |
2.25 |
2.29 |
2.33 |
2.37 |
2.41 |
2.45 |
分值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得分超出10分的,每遞增4厘米增加1分,最高15分,具體記取方法如下:
距離(米) |
2.49 |
2.53 |
2.57 |
2.61 |
2.65及以上 |
分值 |
11 |
12 |
13 |
14 |
15 |
5.評判規則
(1)起跳時踩線不計成績。
(2)有助跑、墊步或連跳動作,不計成績。
(四)單杠引體向上
1.場地設置
各市(州)招錄辦根據受測人數,在測試場地設置單杠若干副,攝像點位數量及位置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要求能看清每個受測者的過杠、觸地等情況。
2.人員設置
考務人員若干(確保1個單杠有1名考務人員),記錄員1名,監督員1名(兼任安全員),攝像員若干(確保每個攝像點位有1名攝像員)。
3.測試方法
聽到“開始”的口令,計時開始,受測者跳起,雙手正握單杠懸垂,懸垂時雙肘關節伸直,雙手用力屈臂拉杠,使身體向上,下頜高于杠面,然后身體下落還原成懸垂動作,記為完成1次引體向上。受測者雙手不離開單杠,按此動作進行。聽到“3分鐘時間到”的口令,計時記數結束,受測者下杠。
4.成績評定
以3分鐘內的完成次數記取成績,具體記取方法如下:
次數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分值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得分超出10分的,每遞增1次增加1分,最高15分,具體記取方法如下:
次數 |
12 |
13 |
14 |
15 |
16及以上 |
分值 |
11 |
12 |
13 |
14 |
15 |
5.評判規則
(1)拉杠時,下頜未高于杠面,不計次數。
(2)懸垂時,雙肘關節未伸直,不計次數。
(3)身體借助振浪或擺動的,不計次數。
(4)測試中,腳觸及地面或立柱,結束考核。
(五)俯臥撐
1.場地設置
在跑道或平地上標出操作區域。
2.人員設置
考務人員3名,記錄員1名,監督員1名(兼任安全員),攝像員1名。
3.測試方法
聽到“開始”的口令,計時開始,受測者身體成俯臥姿勢,兩臂伸直雙手撐地,身體向后挺直,兩腳并攏,腳前掌著地,肩部、臀部與腳跟呈直線,以肘關節為軸心,屈肘下放身體至肩關節低于肘關節后,將身體撐起成準備姿勢,記為完成1次俯臥撐。聽到“2分鐘時間到”的口令,計時記數結束,受測者起立。
4.成績評定
以2分鐘內的完成次數記取成績,具體記取方法如下:
次/2分鐘 |
6 |
8 |
10 |
12 |
14 |
16 |
20 |
25 |
30 |
35 |
分值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得分超出10分的,每遞增5次增加1分,最高15分,具體記取方法如下:
次/2分鐘 |
40 |
45 |
50 |
55 |
60及以上 |
分值 |
11 |
12 |
13 |
14 |
15 |
5.評判規則
(1)屈臂時肩關節高于肘關節、伸臂時雙肘關節未伸直、做動作時身體未保持平直,該次工作不計數。
(2)除手腳外身體其他部位觸及地面,考核結束。
(六)10米×4往返跑
1.場地設置
在訓練場上標出起(終)點線和折返線,起點線距折返線10米。共設置3個攝像點位,其中起點線和折返線各1個(要求能拍清起點線和折返線踩線情況),另設1個全景點位。(場地設置如下)
0米起點線 10米折返線
2.人員設置
考務人員3名,發令員1名,記錄員1名,監督員1名(兼任安全員),攝像員3名。
3.測試方法
受測者2人一組參加測試,從起點線處聽到起跑口令后起跑,計時開始,在折返線處返回跑向起跑線,到達起跑線時為完成1次往返。連續完成2次往返,計時結束并記錄跑完全程時間。
4.成績評定
測試以完成時間記取成績,具體記取方法如下:
時間(秒) |
14″50 |
13″70 |
13″50 |
13″30 |
12″90 |
12″70 |
12″50 |
12″30 |
11″90 |
10″30 |
分值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得分超出10分的,每遞減0.1秒增加1分,最高15分。具體記取方法如下:
時間(秒) |
10″20 |
10″10 |
10″00 |
9″90 |
9″80及以下 |
分值 |
11 |
12 |
13 |
14 |
15 |
高原地區按照內地標準增加1秒。具體記取方法如下:
時間(秒) |
15″50 |
14″70 |
14″50 |
14″30 |
13″90 |
13″70 |
13″50 |
13″30 |
12″90 |
11″30 |
分值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得分超出10分的,每遞減0.1秒增加1分,最高15分。具體記取方法如下:
時間(秒) |
11″20 |
11″10 |
11″00 |
10″90 |
10″80及以下 |
分值 |
11 |
12 |
13 |
14 |
15 |
5.評判規則
折返時,單腳踏入折返線,方可返回;折返時,腳未踏入折返線就返回的,每發現1次,完成時間增加5秒。
受測者未連續完成2次往返跑的,視為“不合格”。
(七)100米跑
1.場地設置
在100米長直跑道上標出起點線和終點線。共設置不少于3個攝像點位,起點、中點、終點線各1個。
2.人員設置
考務人員3名,發令員1名,記錄員1名,監督員2名(兼任安全員),攝像員3名。
3.測試方法
受測者分組進行測試,用站立式起跑。受測者從起點線處聽到起跑口令后起跑,計時開始,受測者完成100米距離到達終點線,計時結束并記錄跑完全程時間。
4.成績評定
測試以完成時間記取成績,具體記取方法如下:
時間(秒) |
17″30 |
16″40 |
16″10 |
15″80 |
15″50 |
15″20 |
14″90 |
14″60 |
14″30 |
14″00 |
分值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得分超出10分的,每遞減0.3秒增加1分,最高15分。具體記取方法如下:
時間(秒) |
13″70 |
13″40 |
13″10 |
12″80 |
12″50及以下 |
分值 |
11 |
12 |
13 |
14 |
15 |
高原地區按上述內地標準增加1秒。
5.評判規則
1.搶跑犯規,重新組織起跑;
2.故意擠撞、推拉、阻擋其他受測者行進的以及偏離跑道或取捷徑行進的,視為“不合格”。
三、崗位適應性測試
(一)負重登六樓
1.場地及器材設置
在標準訓練塔(至少六層,其中訓練塔室外地坪到訓練塔第二層窗臺木板上沿高度為4.3米,第二層窗臺木板上沿至第三層窗臺木板上沿為3.5米,以上樓層均為3.5米,每層樓梯轉折數為兩折,每層窗臺木板上沿至該層地面為0.8米)一樓最低臺階處設起點線,六樓最后一級臺階處設終點線,起點線處放置65毫米水帶2盤(水帶為20型有襯里水帶,用鐵絲捆扎,重量為7公斤±0.5公斤)。在起點線和終點線各設1個攝像點位。訓練塔不滿足以上要求的,通過調整起點位置,使得六樓地面至一樓地面垂直高度為17.5米±0.3米。
2.人員設置
考務人員3名,發令員1名,記錄員1名,監督員4名(2、3、4、5樓平臺各1人,兼任安全員),攝像員2名。
3.測試方法
受測者自己佩戴消防頭盔及消防安全腰帶,雙手各抓握1盤65毫米水帶,聽到開始的口令后,計時開始,受測者手提兩盤水帶,從一樓樓梯口起點線出發,登樓到達六樓樓梯口終點線,記計結束并記錄時間。
4.成績評定
測試以完成時間計算成績,具體記取方法如下:
時間(秒) |
1′50″ |
1′40″ |
1′30″ |
1′15″ |
標準 |
一般 |
中等 |
良好 |
優秀 |
完成時間多于1′50″的,視為不合格。
5.評判規則
測試過程中,受測者借助外力(如手扶欄桿、手臂依靠欄桿等)的,發現1次,完成時間增加10秒,發現2次視為“不合格”。
(二)原地攀登六米拉梯
1.場地設置
在訓練塔前架設6米拉梯一部,在梯腳處設起點線,在3樓設置安全保護繩。設1個攝像點位。
2.人員設置
考務人員3名,發令員1名,記錄員1名,監督員1名(兼任安全員),攝像員1名。
3.測試方法
受測者自己穿著全套消防員防護裝具,包括消防頭盔、滅火防護服、滅火防護靴、消防安全腰帶、消防手套,扣好安全保護繩。聽到開始口令后,計時開始,受測者從原地逐級攀登架設的六米拉梯,進入二樓窗內平臺,雙腳著地,計時結束并記錄時間。
4.成績評定
測試以完成時間計算成績,具體記取方法如下:
時間(秒) |
25″00 |
20″00 |
15″00 |
10″00 |
標準 |
一般 |
中等 |
良好 |
優秀 |
完成時間多于25″00的,視為“不合格”。
5.評判規則
開始口令發出前,受測者身體任何部位不得接觸拉梯。
受測者在進入二樓窗內平臺前跳下拉梯或故意倒下的,視為“不合格”。
(三)黑暗環境搜尋
1.場地設置
在訓練場設置長度為20米的封閉式L型通道(縱向長10米,橫向長10米,高1米,寬0.8米,頂部和側壁采用網狀結構,底部為光滑材料,通道內部不設置障礙),通道入口標出起點線,出口標出終點線。在入口和出口各設1個攝像點位(要求能拍攝清受測者的匍匐姿態)。
2.人員設置
考務人員3名,發令員1名,記錄員1名,監督員1名(兼任安全員),攝像員2名。
3.測試方法
受測者自己穿著全套消防員防護裝具,包括消防頭盔、滅火防護服、滅火防護靴、消防安全腰帶、消防手套,自己戴好戴牢眼罩,在L型通道(縱向長10米,橫向長10米,高1米,寬0.8米)入口起點線作好雙手雙膝匍匐前進準備,聽到開始口令,計時開始,受測者從起點線進入,以雙手雙膝匍匐前進的姿勢從L型通道出口穿出,受測者整體越過終點線,計時結束并記錄時間。
4.成績評定
測試以完成時間計算成績,具體記取方法如下:
時間(秒) |
45″00 |
42″00 |
40″00 |
38″00 |
標準 |
一般 |
中等 |
良好 |
優秀 |
完成時間多于45″00的,視為“不合格”。
5.評判規則
未采取雙手雙膝匍匐前進的姿勢,發現1次,完成時間加10秒,發現2次視為“不合格”。
受測者故意使眼罩脫落的,視為“不合格”。
(四)拖拽
1.場地設置
在硬質水泥地上標出起點線和終點線,起點線距終點線10米。起點線放置一具60公斤硬質假人,頭部與起點線齊平。共設置3個攝像點位,其中起點線和終點線各1個(要求能拍清假人過線情況),另設1個全景點位。
2.人員設置
考務人員3名,發令員1名,記錄員1名,監督員1名(兼任安全員),攝像員3名。
3.測試方法
受測者自己佩戴消防頭盔及消防安全腰帶。聽到“開始”口令,計時開始,受測者將60公斤重的假人從起點線拖拽至距離起點線10米處的終點線,假人整體越過終點線,計時結束并記錄時間。
4.成績評定
測試以完成時間計算成績,具體記取方法如下:
時間(秒) |
15″00 |
14″00 |
13″00 |
12″00 |
標準 |
一般 |
中等 |
良好 |
優秀 |
完成時間多于15″00的,視為“不合格”。
5.評判規則
(1)開始口令發出前,受測者可以站在起點線內,肢體可以接觸假人(假人不得移動),做好拖拽準備。
(2)拖拽時,以扛或推等方式進行,或者使假人整體離開地面的,視為“不合格”。
(3)拖拽時,將假人同身體或者身上物件連接的,視為“不合格”。
高原地區應在海拔4000米以下集中組織崗位適應性測試,海拔2000至3000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標準遞增3秒,3100-4000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標準遞增4秒。
附件2
四川省2021年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安全須知
第一條 測試前,各市(州)招錄辦須給每名受測者購買不少于3天的意外傷害險。
第二條 測試前,場地器材組要對單杠、訓練塔支點、安全保護繩(或差速器)、消防安全腰帶、安全鉤、六米拉梯等器材裝備進行仔細檢查,確保器材安全、支點牢固。
第三條 測試前,由引導員組織受測者開展熱身運動,熱身部位要全面,時間至少15分鐘。
第四條 測試前,醫務人員及救護車必須進駐現場,全程參與醫療保障工作。組織受測者進行血壓、心電等檢測。
第五條 各項目安全員要切實履行好自身職責,加強現場安全監控,特別是單杠引體向上、原地攀登六米拉梯等項目,要做好預防受測者跌落的安全防護。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負重登六樓、拖拽等項目要預防摔倒。
第六條 每項項目開始前,考務人員要對受測者進行安全提示,說明操作中的注意事項。操作中,發現有違反安全操作原則的行為時,要立即制止。
第七條 崗位適應性項目必須嚴格按照要求穿戴個人防護裝備,各支隊要確保所有個人防護裝備質量達標、安全可靠、無破損。
第八條 物品寄存處要派專人看管,受測者需要存放物品時,為其發放物品存放袋(或大信封),在袋子上填寫姓名信息,考核結束后憑有效身份證件領取,嚴防冒領。
第九條 測試轉場過程中,要嚴密組織,注意行車安全。
附件3
自愿承擔招錄測試安全風險承諾書
本人為參加四川省2021年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受測者,自愿作出如下承諾:
一、本人自愿參加四川省2021年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測試期間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消防員招錄規定,服從招錄組織方安排并嚴格按照招錄組織方要求參加測試。如在招錄測試期間因本人違法違紀違規導致本人或他人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均由本人自行承擔全部責任,與招錄組織方無關。
二、本人身體健康狀況良好,本人沒有不適合參加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有關的疾病,沒有隱瞞本人病史,本人能夠正確判斷參加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可能發生的后果,完全能夠參加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如果在測試期間因本人誤判導致本人或他人身體健康造成傷亡等不利后果的,由本人自行承擔全部責任,與招錄組織方無關。
三、本人服從招錄組織方對本人在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中的成績評定和裁決。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中的任何一個項目的測試,招錄組織方可視為本人自動放棄招錄資格。
四、測試前,招錄組織方已明確告知本人此次測試的相關要求和全部內容,并就該承諾書的承諾事項進行了說明和風險告知,本人完全知曉并接受。
承 諾 人:
身份證號:
2021年9月 日
附件4
自愿放棄招錄資格承諾書
本人為參加四川省2021年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受測者,因個人原因,不再參加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自愿放棄四川省2021年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資格,由此產生的任何后果由本人承擔,與招錄組織方無關。
承 諾 人:
身份證號:
2021 年 9月 日攀枝花市2021年國家綜合性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人員名單(公告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