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華潤燃氣有限公司馬蘭山煤氣柜“6·13”火災事故案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12-29 來源:本單位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2022年6月13日10:53分左右,攀枝花華潤燃氣有限公司馬蘭山煤氣柜在實施補漏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火災事故,造成1人高處墜落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272萬元。經調查,四川結力威科技有限公司未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公司承接攀燃氣公司燃氣管道帶壓搶險配合作業年度承包合同后未建立安全管理機構、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無安全管理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開展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未配備安全管理人員、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缺失、公司及特殊作業人員無相應作業能力和資質,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超能力范圍承攬作業項目,是本次事故責任單位。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二款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處以人民幣100萬元(大寫:壹佰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2022年11月30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
攀枝花華潤燃氣有限公司設備設施“帶病運行”且維護維修不到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完善并執行落實不到位、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不到位、應急管理不到位、外包項目安全管理混亂、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是本次事故責任單位。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第二十二條、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二款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處以人民幣100萬元(大寫:壹佰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2022年12月1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