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旭鼎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一般安全生產違法案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05-09 來源:本單位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2月22日,市執法支隊聯合釩鈦高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攀枝花市旭鼎機械制造有限公司進行了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張琴俤(曾用名張泓)未取得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2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的行政處罰,2022年4月18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