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鋼企米易白馬球團有限公司第二生產線回轉窯“10·11”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案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03-14     來源:本單位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2021年10月11日17:10左右,攀枝花鋼企米易白馬球團有限公司在實施第二生產線回轉窯窯頭方管頂部耐火材料拆除項目檢維修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起較大坍塌生產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焦作市宏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未建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白馬球團耐火材料項目未有效監督管理;未建立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未督促項目負責人建立區域項目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制訂落實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委托的項目負責人無安全管理資質,項目未配備合格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安全技術交底,未全員覆蓋施工人員;現場危險作業管理混亂,未嚴格執行作業審批、監管,而邊施工邊辦理審批手續;沒有有效組織進行現場安全風險辨識,在不具備開工條件下違規組織施工,是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單位。其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四款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1300000元(大寫:壹佰叁拾萬元)的行政處罰,2022311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