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西科技城陽光·溪山春曉項目“7·2”生產安全事故案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01-29 來源:本單位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2021年7月2日15時00分,攀枝花市攀西科技城陽光•溪山春曉項目施工現場,在2#樓、3#樓之間地下室基礎工程磚胎膜砌筑作業過程中發生了一起因高空墜物造成物體打擊事故,致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46.5萬元。經查四川華宇工程監理咨詢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的監理責任履行不到位,在項目違規組織施工期間,未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使其違規施工行為未能得到及時制止。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款規定,決定給予四川華宇工程監理咨詢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200000元(大寫:貳拾萬元)的行政處罰,2022年1月19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