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西科技城陽光·溪山春曉項目“7·2”生產安全事故案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01-29 來源:本單位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2021年7月2日15時00分,攀枝花市攀西科技城陽光•溪山春曉項目施工現場,在2#樓、3#樓之間地下室基礎工程磚胎膜砌筑作業過程中發生了一起因高空墜物造成物體打擊事故,致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46.5萬元。經查攀枝花耀陽置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作為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陽光大地公司現場檢查和安全隱患的整改督促不力,對陽光大地公司違規組織施工作業失察。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給予攀枝花耀陽置業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200000元(大寫貳拾萬元整)的行政處罰,2022年1月19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