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大互通鈦業有限公司鈦渣分廠一般安全生產違法案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01-17 來源:本單位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2021年11月9日,市應急管理局對攀枝花大互通鈦業有限公司鈦渣分廠進行了檢查。檢查時發現該廠4#電爐冶煉區域未設置固定式一氧化碳報警裝置等12項隱患和問題。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的行政處罰,2022年1月10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