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鋼城集團雅圣實業有限公司磁材分公司未定期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修案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12-03 來源:zd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按照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節假日值班安排, 10月3日,市安全生產監察執法支隊隨機抽取,按照“四不兩直”的方式對攀枝花鋼城集團雅圣實業有限公司磁材分公司進行暗訪檢查。檢查時發現磁材分公司生產區域1名職工未佩戴安全帽,1名職工未正確佩戴安全帽、生產區域的正在使用的3臺吊車的防脫鉤裝置缺失。其行為違反了《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依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六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 應當給予行政處罰。2021年11月26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